第二十三批2025年6月28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D202506180002 | 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西泉河村西南角石灰窑烧煤废气直排,污染空气。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牛泉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牛泉镇西泉河村西南角石灰窑”分别为莱芜市吉昌经贸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鑫裕祥工贸有限公司。 2.莱芜市吉昌经贸有限公司,建有环保石灰窑炉2座,从事氧化钙微粉生产,设计产能20万吨/年,生产工艺为石灰石、无烟煤经投料—上料—布料—煅烧—冷却出灰—块灰装车,配套建设了除尘器设施和脱硫脱硝设施。环评、验收等手续齐全,纳入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3.济南市莱芜鑫裕祥工贸有限公司,建有并流蓄热式双膛回转窑1座,从事氧化钙微粉生产,设计产能20万吨/年,生产工艺为石灰石、白云石经上料—传输—煅烧—下料—冷却出灰。配套建设了除尘器设施和脱硫脱硝设施。环评、验收等手续齐全,纳入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4.经现场调查,莱芜市吉昌经贸有限公司2座窑炉均处于熄灭状态,正在对环保窑炉及配套设施进行检修。济南市莱芜鑫裕祥工贸有限公司自2024年12月底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原料及产品料仓处于清空状态,现场无生产迹象。经调阅生产记录、治污设施运行记录、检测报告,未发现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 部分属实 | 增强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 | 莱芜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牛泉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督促企业在生产前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维护,正常生产后对该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牛泉镇政府加强对石灰窑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发现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 已办结 | 无 |
2 | D3SD202506180005 | 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东金井村东北侧原金井小学北邻非法洗砂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占用基本农田洗砂,污染农田。 2.洗砂废水降雨时外溢至排水沟。3.扬尘和噪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厂”位于莱芜区寨里镇东金井村东北侧原金井小学北临,洗砂位置为插花地(插花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单位因地界互相穿插或分割而形成的零星分布、管理相互交叉的土地?),该地块属于泰安地界,由莱芜区供电。 2.现场调查,该洗砂厂为工矿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无任何手续。厂内有1台装载机、无洗砂设备,有成品沙堆积。洗砂厂南侧有一板房,西北侧、北侧有挖掘的洗砂用沉淀循环储水池,西侧有砂泥堆积。洗砂厂周边未发现洗砂废水外溢痕迹。 3.该洗砂厂在运输和洗砂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及噪声,6月18日,寨里镇政府巡查发现该违法洗砂厂后,已切断该洗砂厂用电。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非法洗砂现象的发生。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寨里镇政府配合泰安市相关执法部门,对洗砂厂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被依法取缔,现场设备及物料已全部清理完毕,场地已场平。 2.寨里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整治交界处违法行为,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3 | D3SD202506180007 | 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存在多个污染问题: 1.兴舜小区5号楼附近存在臭气,污染空气。 2.兴舜小区西门向北至圣贤路之间路段道路上堆放很多渣土,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兴隆街道办事处、济南市中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兴舜小区五号楼北侧有两处污水井与相邻雨水斗连通,污水井内臭气通过雨水斗外泄。 2.兴舜小区西门向北至圣贤路之间路段两侧存在渣土约200立方米。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渣土随意倾倒,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济南市中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0日,济南市中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小区的建设单位)已封堵污水井与雨水斗的连接管,防止臭气外漏。 2.兴隆街道办事处已于6月23日完成渣土清理。兴隆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置渣土违规堆放问题。 | 已办结 | 无 |
4 | D3SD202506180008 | 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兴隆山庄小区化粪池中的水通过管道直排至小区北侧沟渠,异味扰民,污染环境。小区绿化带内有垃圾杂物。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兴隆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区北侧沟渠”为搬倒井河,位于兴隆山庄小区北侧。2025年5月下旬区水务局排查发现小区北侧河道挡墙(距小区西北门西侧化粪池约30米)有两处污水渗出,存在异味扰民的问题。为防止挡墙渗漏的污水直排河道,随即于5月20日,沿河道挡墙底部新建1座污水井收集渗漏污水,并顺挡墙向东新建40米污水管道,接入河边现有污水井,通过提升泵就近导入二环南路市政污水管网,避免污水直排搬倒井河。 2.6月19日,经现场调查,小区西北门口绿化带内有零星生活垃圾和2处堆放的家具杂物。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水务局加强该小区北侧搬倒井河内污水管道和检查井巡查管护力度,保障污水收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水直排河道。 2.兴隆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水务局对该处挡墙渗漏污水溢流使用管道内窥镜对雨污水管道进行排查,查明原因后制定治理方案解决渗漏和异味扰民问题,计划7月30日完成。 3.兴隆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已于6月19日清理了小区绿化带内的垃圾和杂物。加强小区内环境卫生巡查管理,维护小区现场整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D3SD202506180009 | 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尚品燕园小区9号楼和10号楼之间叁羊烧烤店每天8:00-24:00左右油烟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智远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叁羊烧烤店”为三羊烧烤店,位于尚品·燕园9号楼和10号楼之间的2层商业裙楼,一层用餐,二层用作厨房和办公。该裙楼未建设专用烟道,该店自行设置独立烟道,排放口设置在二楼牌匾后方,朝向西侧奥体西路,距离地面约5米,距离9号楼和10号楼距离均约20米。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现场调查,该店正装修尚未营业。 | 部分属实 | 加强管理和邻里协调沟通,减少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告知餐饮经营主体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营业后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和烟道,并建立清洗台账,保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达标排放,减少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2.该店正常经营后,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油烟排放浓度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3.智远街道办事处组织餐饮经营主体与周边居民代表加强沟通,积极协商化解矛盾纠纷。 | 已办结 | 无 |
6 | D3SD202506180010 |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银座花园小区34号楼1单元负一层地下室自6月17日开始有不明气味,进入地下室后眼睛刺激性流泪,担心存在化学有害气体污染问题。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区消防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时,银座花园小区34号楼1单元负一层地下室有刺鼻气味,在负一层105号地下室门口残留不明液体痕迹,刺鼻气味明显,可确认为异味源。该单元地下室共21间储藏室,经逐一排查储藏室内部,未发现其他异味源。 | 属实 | 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加强日常管理,减少异味对群众的影响。 |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区消防大队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1日,对不明液体痕迹喷洒酒精并清理,同时做好负一层地下室通风工作,尽快消除异味。 2.做好居民宣传工作,引导居民合理处置废弃物,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3.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D3SD202506180012 |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时代景园一期小区西南侧一处垃圾中转站异味扰民,污染空气。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垃圾中转站为历城区幸福柳环卫转运中心,位于历城区幸福柳路北端,占地约13.8亩,建筑面积8390.78平方米。该转运中心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2.幸福柳环卫转运中心承接历城区8个街道的生活垃圾转运工作,坚持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和每天6点、9点、12点、16点四个时段对转运中心全面消杀等规章制度。 3.现场调查,转运中心内空间喷淋设施正常运转,负压除臭抽风系统软连接出现裂隙,有异味逸散,现场已采取应急修补措施。6月1日曾发生渗滤液处理设备故障,导致异味外溢,已于6月18日抢修完毕。 4.6月19日,区城管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属实 | 完成设备维修,加强日常维护,避免异味扰民。 |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王舍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历城区幸福柳环卫转运中心维修软连接设施,预计6月28日完成。 2.督促历城区幸福柳环卫转运中心加强渗滤液处理设备的维保工作,减少异味外溢。 3.督促历城区幸福柳环卫转运中心增加蓄水池换水及杂质清理频次,加强对喷淋及除臭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区城管局、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D3SD202506180013 |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街道颜家村村东侧鑫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全天时间段塑胶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唐王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鑫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济南鑫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的生产加工,设计年产量25000吨,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现有生产线5条,日常运行2条,主要将废旧塑料破碎后熔融造粒,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配套的水喷淋塔喷淋+水雾分离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该公司主要生产时段在夜间,根据订单需求,存在全天连续生产的情况。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于15:30开机生产,厂内有轻微塑料味,气味来源主要为熔融工序。活性炭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通过微风测速仪对集气罩风速进行检测,发现个别集气罩收集风速低于0.3米/秒,存在收集效果不佳的现象。 3.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历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唐王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整改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达标排放。 2.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发现污染控制装置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 | D3SD202506180014 | 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景嘉山庄小区东侧无名工地施工,每天晚上22:00到凌晨4:00左右噪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工地”为中博华远井家沟地块B、C商业地产开发项目,位于市中区二环西路与簸箕山南路交汇处,建筑面积15.82万平方米,于2024年4月26日开工建设,预计2026年7月25日完工,目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2.现场查看监控,项目开工以来日常施工时段为6:00至22:00。6月16日,该项目取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夜间施工许可,许可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18日的22:00至次日6:00,主要进行B地块6区二层主体、C地块1区10层主体结构浇筑。6月19日,该项目22:00后未进行施工。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发现噪声扰民问题及时处理。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七贤街道办事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加大对工地的巡查力度,及时处理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2.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审批。 | 已办结 | 无 |
10 | D3SD202506180049 | 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大城后村西北侧废弃窑厂向南200米有20亩耕地被非法开采,并回填大量工业固废,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龙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龙山街道大城后村西北方向约300米,面积17.52亩。2019年,该地块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被划为耕地。2019年至2021年8月,该地块因承包人李某某身体原因未耕种,土地处于撂荒状态,地块保持原貌。2021年9月,李某某使用绣平干渠提升改造项目产生的素土对该地块进行了覆土整平,开始种植农作物。现场调查,该地块目前种植玉米,长势良好,未发现非法开采、非法填埋行为。 2.6月25日,龙山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地块进行取样检测,采集了4个点位,取出的物质均为土壤,未发现工业固废。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紧邻该地块的灌溉井内取水进行地下水检测,检测结果表明灌溉井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严厉打击盗采土壤、倾倒工业固废行为 | 章丘区政府责成龙山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龙山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非法倾倒工业固废、非法取土行为,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龙山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严防破坏耕地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1 | D3SD202506180053 | 济南市槐荫区段北街道经十路26059号大院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施工导致污水管道倒灌,雨水管道反味,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水务局、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经十路26059号大院”实为花圃公园宿舍,2025年5月30日,由中建(济南)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该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经现场调查,施工过程无需拦截污水管道,未发生污水倒灌现象。雨水管道内有少量垃圾及淤泥堆积,造成轻微返味。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6月19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水务局、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水务局责成建设单位对该小区雨水管道进行清淤疏浚,确保管道畅通,防止异味。已于6月20日完成整改。 2.区水务局、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建设单位,对该小区及周边区域雨水、污水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2 | D3SD202506180060 | 济南市天桥区纬北路街道影壁后街小区16号楼正后方人行道被农贸市场放置10个做核酸的小亭子准备用于经营,距离居民楼约四五米,担心开设后噪音、餐饮油烟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0日,天桥区政府组织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10个做核酸的小亭子”,为疫情期间核酸检测专用亭,原放置于辖区内支路街巷比较偏僻的位置,前期出现人为破坏现象。6月18日上午,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将核酸检测亭集中放置到影壁后街小区16号楼后方,距离居民楼约14米,有专人管理。目前属于空置状态,无经营计划,未产生噪音、油烟。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群众生活影响 | 天桥区政府责成纬北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认真研究核酸检测亭的后续再利用问题,征求相关各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妥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落实。 2.加强管理和巡查,发现噪音和油烟扰民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3 | D3SD202506180061 |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三卢路门李堂村046号舒适家全屋定制工厂加工时有白色粉末粉尘,污染空气和土壤,并向周边耕地排放污水,无环评手续。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李堂村046号为一间自建库房,房主为张某某。2022年,舒适家全屋定制工厂租赁该库房用于加工生产,2023年搬迁。经现场调查,该库房于1个月前由济南市天桥区战君装饰材料经营部租赁。 2.济南市天桥区战君装饰材料经营部为一家建筑材料仓储单位,主要在该库房内存放袋装的水泥、腻子粉及石膏粉。该仓储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手续。现场无任何生产设备,无生产废水产生。仓库地面及门口处洒落有白色粉末,车辆进出、装卸过程中产生扬尘。 | 部分属实 | 加强环境监管,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天桥区政府责成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战君装饰材料经营部及时变更经营地址到李堂村,6月20日商家已完成变更。 2.要求该经营部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及时清理地面及门口处洒落的粉状物料,减少扬尘产生。 | 已办结 | 无 |
14 | D3SD202506180081 | 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止风村西侧1公里农田内被倾倒固废垃圾,破坏耕地,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大王庄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止风村西侧1公里农田”为止凤村集体土地,约40亩,其中林地25亩、耕地14.3亩、园地0.7亩,承包人为段某某。 2.2025年6月10日,承包人段某某为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收购莱芜区公庄水库增容项目清淤产生的底泥(已干化)约10000立方米,对贫瘠山岭地块进行覆土治理。 3.根据公庄水库增容工程环评,库区底泥可综合利用。现场调查,覆土地块已平整。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倾倒固废、破坏耕地行为。 | 莱芜区政府责成大王庄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市管理局于6月21日对涉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调查。 2.强化日常巡查,发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破坏耕地行为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 | X3SD202506180006 |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袁家庄村村西十字路口处存在占用耕地建设房屋问题。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董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占用耕地建设房屋”问题位于董家街道办事处袁家村村西、温梁路袁家路口西南角。2011年8月,袁家村委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该宗土地建设一排二层房屋并对外出售,购买人于2012年至2019年作为沿街门头房使用。该房屋占地面积1.9亩,建设前一年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权属为袁家村集体土地。2012年5月,原市国土资源局对袁家村委会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现场调查,2019年修建大东环高速公路时,该二层房屋被征用拆除,该路口处未发现其他建房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营造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 历城区政府责成董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董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 2.董家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 已办结 | 无 |
16 | X3SD202506180007 | 济南市钢城区颜庄街道颜庄村中建交通搅拌站存在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行为。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颜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中建交通搅拌站”实为莱芜安诺得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安诺得公司”),位于颜庄街道颜庄村,该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以水泥、石子、砂子、配料(减水剂、粉煤灰等)为原料生产商品混凝土,于2018年1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钢城环审〔2018〕1291号),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投产,2019年3月16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4月28日办理排污登记表备案手续。根据环评要求,建设3个石子料仓和1个砂子料仓,3个水泥罐和1个粉煤灰罐、沉淀池等及其他辅助设备。项目产生的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均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原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高压雾炮及喷淋降尘措施,水泥罐及粉煤灰罐仓顶各配一套布袋除尘器,水泥及粉煤灰等配料入搅拌站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现场调查,安诺得公司从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5月份一直未生产,2025年5月22日与中建交通建设集团(下称“中建交通”)签订《2025年度混凝土集中加工联合集中采购框架合同》,约定中建交通提供生产原料,安诺得公司负责加工生产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输至施工工地,具体方量以施工工地需要为准。现场调查时,企业尚未生产,年产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现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避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等问题发生。 | 钢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颜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及时制止和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 2.颜庄街道办事处强化网格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已办结 | 无 |
17 | X3SD202506180009 | 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街道百花公园存在使用电子音响设备演奏演唱等文体活动,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调查,百花公园于2022年安装了噪声监测设备和公共电子显示屏实时监测噪声值,与园内活动团体签署了《百花公园文娱自律承诺书》,设置了“减音降噪”提示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加强了文体活动噪声管控。 2.个别活动团体和市民游客在百花公园内使用音箱、乐器开展演奏演唱等文体活动时,仍存在音量较大,噪声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为市民游客提供良好的游园环境。 |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引导市民游客文明游园,加强百花公园的噪声监督管理,将噪声防控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范围。 2.规范百花公园开闭园时间管理,对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使用电子音响设备、开展演奏演唱等文体活动及时劝阻。与公安、城管、生态环境、办事处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8 | X3SD202506180014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关帝庙村污水管网堵塞,管道内一半是渣土,村北沿街楼产生的生活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排至楼后耕地,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莱芜区高庄街道关帝庙村村北沿街楼内街,高庄街道关帝庙村生活污水工程由莱芜区城乡水务局委托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高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工程招标及建设。信访件反映污水管网为村管网的一部分,该工程于2021年施工并完成。 2.现场调查时,对关帝庙村污水检查井检查,未发现污水管网流入渣土及堵塞现象。对村北沿街楼28户居民逐户调查,生活污水均已接入污水管网,污水排放正常。对沿街楼后耕地实地调查,未发现污水直排耕地现象。 | 不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如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莱芜区政府责成高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高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防止污水乱排问题发生。 2.高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强化对污水管网常态化巡查力度,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9 | X3SD202506180015 |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融创东山府小区自来水有异味,水烧开后异味未消除,物业安装净水机后异味只得到暂时解决,未能彻底自来水水质问题。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彩石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融创东山府建设单位为济南融创历控置业有限公司,共分三个区,除一区1-3层为自来水直供外,其他区域及楼层为二次供水。针对济南融创东山府部分住户反映的自来水异味问题,2024年10月25日,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对二次供水进水口及一区1户、三区2户进行了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一区采样点水样臭和味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次供水进水口和三区2户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此,济南融创历控置业有限公司为反映自来水有异味的住户安装净水设备,以期解决自来水异味问题。 2.现场调阅二次供水相关资料,该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由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负责运维,二次供水设施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2025年2月,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融创东山府二次供水(泵房水箱出水)进行检测,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6月9日,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二次供水的水箱进水、出水和末梢水(户外表前水)取样检测(采集水样5份),检测结果显示二次供水的水箱进水、出水和末梢水(户外表前水)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区卫健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3个区5个户内采样点的自来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一区11号楼1户、三区12号楼1户和二区物业办公室水质的臭和味结果不合格,其他两个采样点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6月9日、6月14日、6月18日,彩石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督导组、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济南融创历控置业有限公司及物业办公室等部门,召开自来水异味问题的协调推进会,形成初步解决方案:一是通过组织专业机构对小区自来水入户表前和表后水的取样检测,确定异味源范围;二是将物业办公室表后水管换成新水管,再次进行抽样检测,确定异味来源。6月15日,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一区11号楼1户、三区12号楼1户和二区物业办公室的管网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管网水质(入户之前的水质)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基本排除二次供水设施供水水质存在问题。 5.6月19日,彩石街道办事处组织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济南融创历控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办公室和10户业主代表召开恳谈会。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在继续查找异味源的同时,由业主代表推选一户,对其入户水管进行全面更换,更换后再次检测水质,根据检测结果制定详细解决方案。 | 基本属实 | 落实生活饮用水设施维护要求,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 历城区政府责成彩石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彩石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卫健局督促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水箱蓄水设施清洗、消毒等维护工作和水质检测工作,保障居民生活供水安全。 2.彩石街道办事处、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济南融创历控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按照恳谈会协商确定的方案,有序推进水质异味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解决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 | X3SD202506180016 | 济南市章丘区曹范街道龙埠村村西北倾倒填埋大量建筑垃圾、有害垃圾,盗采石料、砍伐多棵松柏树。 | 济南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19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曹范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龙埠村西北侧区域,总面积约390亩,包含13亩的柏树林地、77亩的废弃矿区和300亩的荒山。2006年6月,周某与龙埠村村委签订合同,承包该地块。 2.2021年1月,周某经曹范街道办事处批准后,使用东侧200米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新建工程和济潍高速建设项目产生的渣土,对约30亩矿坑进行填垫,表面覆土后种植农作物。现场调查,覆土地块内已播种玉米。现场开挖4处点位,挖深约2米,0-0.6米深为种植土,0.6米以下为渣土,未发现填埋有害垃圾、建筑垃圾情形。在历史遗留采矿区东南侧,堆有石料厂遗留的少量余料,约400立方米。现场调查并调取历史卫片,未发现新开采迹象,未发现盗采石料情形。 3.现场调查,300亩荒山已种植果树,果树长势良好,表层土厚度约30厘米,30厘米以下为石质山体,未发现填埋有害垃圾、建筑垃圾情形。 4.现场调查,13亩柏树林地的柏树长势良好,经向村委了解,林地范围内从未种植过松树。林地周边有铁丝网围圈,无人为破坏、砍伐迹象。调阅历史卫片,林地原状未发生改变。 5.6月20日,曹范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填垫区域地块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严厉打击盗采石料、非法砍伐、非法倾倒行为 | 章丘区政府责成曹范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局、曹范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巡查,严防非法开采、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发生,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区城市管理局、曹范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严防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有害垃圾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1 | X3SD202506180023 | 济南市槐荫区吴家堡街道济齐路西、西张村北黄河大堤成片树木被破坏建设厂房。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槐荫区政府组织槐荫黄河河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现场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吴家堡街道济齐路西、西张村北黄河大堤建设厂房”,实为槐荫黄河河务局按照《济南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文件要求,于2022年5月,在黄河淤背区(10+500-11+000段)建设的槐荫区综合应急物资仓库及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库,主要用于存放综合应急物资和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现存各类物资约150吨。物资库建设前,该区域曾种植法桐。 2.2022年3月1日,槐荫黄河河务局为在此处建设应急物资库,向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提出采伐申请,由槐荫区自然资源局上报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2022年3月28日,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发文同意该片法桐由槐荫黄河河务局自行妥善处理。2022年4月20日,槐荫黄河河务局依据回复意见,对该片树木进行砍伐,不存在破坏树木建设厂房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和监管,严禁发生破坏林木问题。 | 槐荫区政府责成槐荫黄河河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槐荫黄河河务局对该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毁林问题,及时上报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2 | X3SD202506180031 |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桃花村桃花峪公交站旁存在烧荒问题,浓烟污染周边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口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烧荒问题”地点位于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桃花村南140米处桃花峪公交站。该公交站西侧和北侧紧邻约20亩低洼地,为济莱高铁建设期建设材料暂存场地,东侧、南侧皆为山林。 2.现场调查,济莱高铁建设材料暂存场地内无焚烧痕迹,无人机巡查未见烧荒黑斑。经与桃花村村委了解,桃花村历年来均不存在烧荒行为。 3.对该区域周边巡查发现,位于桃花峪公交站西南350米处有该村生活垃圾暂存点,暂存点空地有焚烧寿衣痕迹。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杜绝烧荒行为,减少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 莱芜区政府责成口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口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杜绝出现烧荒行为。 2.口镇街道办事处责令桃花村清理垃圾暂存点焚烧痕迹,加强对该垃圾暂存点巡查监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防焚烧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3 | X3SD202506180039 | 济南市历城区半山湾畔有局儿烧烤店不按规范使用油烟治理设施,油烟、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华山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有局儿烧烤店”的经营场所为半山湾畔小区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的裙楼商铺,该店位于一层,二层上方无建筑物。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现场调查,该店按照炒菜区和烧烤区自行安装2条独立烟道,排风口位于店铺牌匾下,距离地面约4米,朝向门前空地,距离最近居民楼约15米。配备2套油烟净化设施,均为两级净化,正常运行。现场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及烟道的定期维护清洗台账。 3.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于6月19日对该烧烤店进行油烟排放浓度检测,检测达标。 | 部分属实 | 督促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油烟、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历城区政府责成华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烧烤店增加烟道和油烟净化设施清洗频次,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油烟、异味问题扰民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4 | X3SD202506180047 | 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路家庄村京沪高铁东侧堆放建筑垃圾,扬尘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该地块实际位于陆家村村委会南侧,为村集体一块闲置土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堆存约300立方米建筑垃圾,下面为渣土,上面覆盖砖瓦块,存在扬尘。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发现乱倒垃圾及时处理。 |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崮云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督促村委会分拣留存有用物料,整平剩余渣土,撒播草种绿化,已于6月24日前完成。 2.引导村民合法合规倾倒处置垃圾,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随意倾倒,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5 | X3SD202506180051 |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明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筑工地白天土方作业扬尘污染,夜间车辆不断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明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筑工地”为明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B2地块项目,位于历下区工业南路与奥体西路交叉口西北侧,施工单位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现场调查时,该地块正在进行主体框架施工,喷淋设施及雾炮车运行正常,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6月16日至6月18日,该项目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连续施工作业,已办理济南市夜间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编号25-169),混凝土搅拌车作业时产生噪声。 | 基本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减少扬尘、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喷淋降尘设施维护,安排洒水车辆及时进行洒水,确保湿法作业。 2.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夜间车辆运输管理,降低施工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6 | X3SD202506180052 |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莱城大道东侧郭家镇村拆迁工地堆放建筑垃圾,未采取覆盖措施。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口镇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拆迁工地”原为郭家镇村居民区,2020年因山东重工(济南莱芜)绿色智造产业城项目建设,已整体拆迁,拆迁面积约300亩。 2.现场调查,该区域已全部用围挡围起,大部分拆除建筑垃圾已清运,现场还遗留约200平米建筑垃圾,已覆盖。 | 部分属实 | 切实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 莱芜区政府责成口镇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口镇街道办事处清理妥处遗留建筑垃圾,计划6月30日前完成。 2.加强日常检查和网格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乱倒垃圾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7 | X3SD202506180053 | 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青草河店的摇滚炒鸡店夜间噪声、油烟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凤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摇滚炒鸡店”实为莱芜区宁新炒鸡店,位于芳馨园社区青水街29号19幢南112号沿街独立商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现场调查,该店使用3个电高压锅烹饪,无炒菜。烹饪产生的水蒸气通过连接油烟机的管道外排,油烟机工作时风机有声音。营业至晚上8点。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于6月23日对该店进行噪声检测,检测达标。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莱芜区政府责成凤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店尽快安装油烟净化器。该店已于6月23日安装油烟净化器。 2.加强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8 | X3SD202506180055 |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大华紫郡小区二期32号楼南侧、42号楼西侧绿地被破坏建设停车位。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大华紫郡小区二期32号楼南侧和42号楼西侧为同一区域,共有3个停车位,总面积约50平方米,系该小区竣工交付前建成。 2.经现场查看并向该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核实,在42号楼西侧原规划有1个停车位,42号楼北侧原规划有2个停车位,因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发现42号楼北侧2个规划停车位长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故将上述3个停车位统一调整到42号楼西侧,车位位置调整未影响小区整体绿化率。该项目调整后,已于2018年11月30日通过原市规划局验收。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管理,维护良好绿化环境。 |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龙洞街道办事处向居民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消除群众疑虑。 2.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如发现破坏小区绿化行为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9 | X3SD202506180056 | 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山大路和经十路交叉口小区附近的轨道交通施工工地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特别是夜间车辆运输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轨道交通施工工地”为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山大路站施工项目,位于经十路与山大路交叉口北侧。 2.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人防隔断防火墙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和站点装饰装修作业。夜间有车辆运输、装卸材料作业,产生噪声。 3.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该项目进行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限值要求。 | 属实 | 加强日常施工管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历下区政府责成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对夜间车辆运输管理,落实限制车速与禁止鸣笛、错峰运输等规定,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2.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发现噪声扰民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 已办结 | 无 |
30 | X3SD202506180058 | 济南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质疑济南市垃圾分类、无害化垃圾处理能力是否充足,质疑济南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问题能否妥善解决。 2.市中区七贤街道文庄村2016年5月拆迁以来拆迁区域建筑垃圾堆存至今未清理,现已被倾倒生活垃圾。 3.市中区七贤街道绿地国际城“佳荷名都”北院墙底部外排污水。 4.聊城市茌平区信发集团赤泥堆放污染环境,未处置和综合利用。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一、6月19日,济南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济南市垃圾分类问题。2021年5月,济南市实施《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工作,目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约36%,达到国家和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目标。 2.关于无害化垃圾处理能力是否充足问题。济南市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能力为8350吨/日(实际处理能力约10000吨/日),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200吨/日,垃圾填埋处理能力约2000吨/日以上。济南市现在生活垃圾产量约8800吨/日,目前全部焚烧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能力充足。 3.关于济南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济南市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集中处置,达到日产日清。2015年,济南市各区县、原莱芜市各区即已全部通过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验收,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均实现无害化处理。 4.关于生活污水处理问题能否妥善解决问题。2019年以来,济南市采取纳入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站、集中收集拉运、分散处理就地利用等方式,科学治理农村污水,已完成4223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村庄占比80%,达到国家和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判标准,农村污水处理问题基本妥善解决。 二、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文庄村”于2016年启动文庄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共涉及拆迁户735户、37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695户、拆除34.21万平方米,剩余40户58处房屋未签订协议未搬迁。文庄老村(闭合圈)一共296.63亩,目前已使用56.09亩,剩余地块未完成出让,所以拆除建筑垃圾未外运,待整村拆除完毕后,本着谁使用谁清运的原则进行处置。目前已对拆迁片区建筑垃圾进行平整并覆盖防尘网。经现场调查,文庄中街南头拆迁区有零星散落两处约1立方生活垃圾。 2.经调查,5月29日佳荷名都小区物业发现1号楼北侧院墙底部有污水外溢现象。小区物业于6月3日完成1号楼北侧化粪池抽排疏通后,发现化粪池上部存在裂纹。6月19日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水外溢情况。 三、6月19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发街道办事处、温陈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在茌平区共建设两座赤泥库,分别位于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北约3.8km处、信发街道办事处付楼村(该村已拆迁)西南向205m处,均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2.以上两座赤泥库区建设初期,在坝底及边坡均铺设1.5mm厚的HDPE土工膜进行防渗;设置独立的排洪系统,坝顶设调洪池,坝坡、坝脚设置排水沟,坝脚设回水池,库区坝体渗水及雨水经排水系统收集后返回氧化铝生产系统循环利用;坝顶除工作面外全部覆盖防尘网,环库路设置喷淋设施,坝坡铺设30cm隔离层和20cm覆土层。现场调查时,两处赤泥堆场防尘措施正常运行,无明显扬尘现象。经对两座赤泥库区周边环境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排查,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在村内堆放大量赤泥的问题。调阅两座赤泥库区地下水、土壤、大气自行检测报告,地下水、土壤监督性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6月20日,聊城市茌平区环境监控中心对两座赤泥库区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目前赤泥规模化综合利用尚没有成熟的产业化应用技术。近年来信发集团先后多次与有关单位和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技术研发和中试运行,但暂时未找到理想的综合利用项目。 | 部分属实 | 1.加强管理和宣传,提高垃圾分类、垃圾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2.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3.常态化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污染。 | 一、济南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治理水平。 2.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维护管理,规范作业,保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保障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二、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0日,七贤街道办事处已清理该区域生活垃圾,并放置了两个垃圾桶,便于居民定点投放。七贤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七贤街道办事处联合区水务局督促物业维修化粪池,该物业已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化粪池,预计7月底完成。 三、茌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发街道办事处、温陈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两处赤泥堆场开展地下水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加强对赤泥库区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和安全措施,确保赤泥堆场规范运行。 3.积极组织引导信发集团参与省、国家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组织召开技术交流现场会,加快赤泥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广,促进赤泥综合利用产业良性循环,持续提升赤泥综合利用率。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1 | X3SD202506180059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汇鑫时代小区北侧原规划公园绿地区域成为建筑垃圾堆积场,现场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气味扰民,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审批服务部、城市管理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汇鑫时代小区北侧原规划公园绿地区域”实为中垠雅苑广场项目北侧景观绿化用地,总规划面积约3900㎡。2023年10月小区整体交付时,除原临时售楼处区域,其他已完成了绿化建设。为方便业主装修,物业公司将原临时售楼处区域设为装修垃圾暂存点。 2.现场调查,该暂存点三面有围挡,日常覆盖防尘网并喷水降尘,根据存放量每1或2天清运1次。积存装修垃圾约3.5立方米,掺杂少量生活垃圾,有轻微异味。 | 部分属实 | 清理垃圾,恢复绿化,减少垃圾存放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审批服务部、城市管理部采取以下措施: 1.物业公司分类清理暂存点的垃圾,外运至正规处理场所处置。6月20日已整改完成。 2.因装修业主已较少,物业公司撤销该临时暂存点,按照景观绿化设计要求,完成该区域绿化。已于6月22日完成。 3.雅苑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加强垃圾收运管理,确保日产日清。 | 已办结 | 无 |
32 | X3SD202506180067 | 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金牛山周边山体被破坏,山石被盗采,山石裸露至今未进行生态修复。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文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文昌街道金牛山周边山体被破坏”区域涉及5个点位,其中4个点位位于金牛山西侧及北侧偏西,为历史遗留民间采石点,形成于2004年之前,已列入2021年自然资源部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整治范围,编号分别为15003、15005、15007、15008,图斑面积7.89公顷。其中15003号图斑、15005图斑已于2022年6月实施生态修复治理,2022年9月竣工并通过验收,治理面积3.96公顷;15008号图斑于2024年6月开工实施生态修复治理,目前处于施工阶段,正在进行种植土回填续坡,计划于2025年9月底完工,治理面积3.54公顷;15007号图斑已纳入长清区2025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计划,目前正在编制修复治理方案,计划2025年12月底完成治理,治理面积0.39公顷。 2.2024年6月,长清区马山镇北站村村民尹某某未经批准,在水鸣庄村南金牛山北侧偏东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约800立方米。2024年9月区自然资源局对其非法开采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开采的矿产品并处罚款,已执行到位。 | 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占地、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文昌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15008、15007号图斑修复治理工作,按计划时限完成。 2.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文昌街道办事处加大该区域巡查监管力度,严防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3 | X3SD202506180069 | 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工业三路金岚新型建材南侧,有一条东西方向未硬化的小路,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存在扬尘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东西方向未硬化的小路”为范庄村村集体土路。现场调查,两侧有少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车辆经过有扬尘。 | 属实 | 立即整改,加强巡查监管,发现乱倒垃圾问题及时处理。 |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崮云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将该处垃圾清运至正规消纳场所处置。6月20日已完成。 2.区城管局、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督促范庄村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防范随意倾倒行为,发现乱倒垃圾及时清理。 | 已办结 | 无 |
34 | X3SD202506180083 | 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文化路明星小区南门西侧九九烧烤店夜间油烟、异味、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双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九九烧烤店”实为章丘区碳客来烧烤店,经营场所位于双山街道明星小区南门西侧两层商业楼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现场调查,该店自设独立烟道,排烟口位于二楼楼顶,距离最近居民楼约20米。烧烤设备位于室内,烧烤炉上方安装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该店经营时间为下午4点至晚上10点,夜间复查时有店外摆桌经营情况,现场未发现噪声和异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于6月22日进行油烟浓度排放检测,检测达标。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油烟、异味、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章丘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及烟道,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 2.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减少油烟、异味、噪声扰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5 | X3SD202506180084 | 济南市章丘区文祖镇高家围子村、石子口村、黑峪村存在盗采青石情况,破坏生态环境。 | 济南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19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文祖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高家围子村”实为文祖街道三德范东村,该村东侧有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场一处。2021年9月,章丘区政府批准实施文祖街道办事处三德范东村采石场破损山体治理工程,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对该废弃采石场实施山体修复治理。项目施工方案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编制,山东东翔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削坡、排险产生的石料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处置,全部用于本工程续坡和挡土墙砌筑。文祖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项目施工纳入监管,未发现非法开采和外运销售矿产资源问题。 2.石子口村因其独特的建筑结构和良好的历史风貌,被确定为国家级传统村落、山东省景区化村庄。2023年2月,为缓解乡村旅游停车难问题,经村委研究并报请文祖街道办事处和属地国土所批准,在文祖街道石子口村东侧建设临时停车场一处,面积约3亩,地面未硬化。施工期间,村委对停车场场地和北侧松动的危岩进行整治,施工产生的石料向街道办事处和国土所进行审批报备后,全部用于该村两条石堰砌筑。文祖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和石子口村对项目施工纳入监管,未发现非法开采和外运销售矿产资源问题。 3.文祖街道黑峪村东北侧为黑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源虎养殖项目,占地面积约29亩,地类为其他园地。2023年5月,该项目报请文祖街道办事处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项目建设方案由山东省天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工程由章丘青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建设平整场地过程中,产生部分砂石料,施工单位按照建设方案要求,于2024年12月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拍卖,竞拍款项上缴章丘区财政。文祖街道办事处、属地国土所和黑峪村对项目施工纳入监管,未发现非法开采和外运销售矿产资源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 章丘区政府责成文祖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营造依法依规保护矿产资源良好氛围。 2.区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以项目为名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3.区自然资源局、文祖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非法开采行为及时制止,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36 | X3SD202506180089 | 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104国道崮云湖段道路两侧多家砂石销售点,物料未覆盖,部分机械无环保码,扬尘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104国道崮云湖段两侧共有砂石销售点4家,现场堆放物料7堆,有3堆未覆盖,刮风时产生扬尘。现场发现共有非道路移动机械5台,其中4台无环保编码。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长清区政府责成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督促业主对料堆进行全覆盖,6月19日已整改完成;加大对辖区料堆、料场的巡查力度,防止出现扬尘污染问题。 2.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责成所有人按要求对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备案,6月19日已整改完成。 | 已办结 | 无 |
37 | X3SD202506180090 |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范景家苑西侧道路晚上渣土车穿行存在撒漏情况,且扬尘、噪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平安街道范景家苑西侧道路”是张桥二号路,全长约880米,其中范景家苑段长约380米,宽约10米,设有减速带。经现场调查,小区周边无施工工地,夜间偶有渣土车通行,经过减速带时,造成撒漏,存在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 | 基本属实 | 加强渣土车监管,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管局加大对该道路的保洁和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产生;加强对渣土车的监管,防止出现带泥上路和撒漏现象。 2.区交警大队加大对该路段大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设置提醒牌,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8 | X3SD202506180093 | 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世贸广场露天堆放砂土,未采取覆盖措施,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0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世贸广场”位于莱芜区长勺北路东侧,新兴路南侧,项目名称为济莱世茂广场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2.3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2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山东中泰金谷实业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4年4月1日开工,2024年7月30日因建设单位资金问题暂时缓建。当前由于建设规划修改,该项目复工时间待定。 2.现场调查时,该项目基坑支护已施工完成,基坑内有积水,布满绿苔,周边裸露地块已长绿植,基坑外侧道路已硬化,该地块所有砂石均已外运,现场未发现露天堆放砂土及扬尘污染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如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莱芜区政府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扬尘工作,防止环境污染。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扬尘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 已办结 | 无 |
39 | X3SD202506180094 | 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公园水坝西南角、山之谷露营地西侧,山体被破坏修建房屋。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浆水泉公园西南角、山之谷露营地西侧”两处地块土地性质分别为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土地,均由许某建设使用。 2.关于“浆水泉公园西南角”地块。许某占用浆水泉公园西南角浆水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09亩集体土地种植果树,并对该地块内农业生产道路进行整修。2023年5月开始对路面进行部分硬化、建设钢结构框架及放置移动太空舱房屋、放置活动板房,在靠近山体南侧破坏部分山体修建水塘一处。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7日对许某上述违法占地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接受调查通知书》,2023年9月2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立案,调查期间许某对所占用土地的权属提出异议,案件中止。2024年5月许某又占用浆水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亩集体土地修建狗舍一处,区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调查。 3.关于“山之谷露营地西侧”地块。2025年3月,许某占用浆水泉水库山之谷露营地西侧硬化地块,建设挡土墙。该宗土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者为济南市历下华旗绿色植物技术开发中心和山东华诚财会审计咨询有限公司(两个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许某),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养殖、科研,批准使用权总面积37亩。该国有土地无山体被破坏修建房屋行为。 | 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报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重新启动对许某违法占地案件调查程序,同时推进违法修建狗舍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2.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0 | X3SD202506180095 |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恒大龙奥御苑小区一期14号楼一楼南侧“骨康堂”商户牌匾夜间持续亮灯,造成光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骨康堂’商户”为济南历下骨康堂养生保健店,位于恒大龙奥御苑小区一期14号楼南侧1楼4-102号,已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时间为每天10:30-20:30。 2.现场调查发现,该牌匾位于店门口正上方,长2.5米、宽1米,存在彻夜亮灯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管理,规范牌匾亮灯时间,避免光污染。 |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店每日结束营业时关闭牌匾灯光,避免彻夜亮灯,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已于6月19日整改完成。 2.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已办结 | 无 |
41 | X3SD202506180142 | 济南市钢城区颜庄街道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以治理名义破坏山体、盗采山石,施工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作业时产生噪声、震动、粉尘污染,车辆运输扬尘扰民,开采过程中大量山林被破坏。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颜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位置为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南港里熔剂用石灰岩矿。该矿山现持有原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8年6月24日至2028年6月24日,矿区面积约700.8亩。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齐全并均在有效期内,为合法持证矿山。该矿山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修复治理义务,对开采完毕区域栽植侧柏等树木进行绿化,近年来完成修复面积约180亩,矿山开采和修复区域均位于矿区范围内,未发现破坏山体、盗采山石情况。 2.该矿山爆破作业区域主要为矿区西北部及中部,其中矿区内爆破作业区距离周边最近民房水平距离超300米,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矿山采用电子雷管毫秒微差爆破技术,爆破振动小,同时,配备测振仪,对每次爆破作业进行全程振动监测并留存记录,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 3.现场调查,矿区安装一体化降尘装置,自动喷淋降尘,各开采面均配备雾炮车,对铲装作业实时喷淋降尘;矿山破碎系统全密封,各种破碎机、筛分、皮带、转运点等均安装了布袋除尘器收尘。矿石装运前,使用洒水车对矿石喷水加湿降尘;洒水车按照每小时1次的频次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配备扫路车持续清扫运输道路;矿区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冲洗运输车辆。矿山在重点区域安装了在线扬尘、噪声监测站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标准要求。 4.该矿山项目为凹陷式开采矿区,矿区范围周边无山体、山林。经调查比对历史数据,矿区范围未占用公益林。现场调查,矿区范围内现有商品林63.5亩,为矿山修复过程中栽植树木,未发现栽植树木被破坏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严格落实粉尘噪声防控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钢城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颜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南港里熔剂用石灰岩矿的监管力度,采取现场检查、专家督查、第三方测绘、安装电子界桩等科技管矿手段,严防企业超层越界开采;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履行恢复治理义务。 2.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扬尘、噪声、振动防控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颜庄街道办事处做好向周边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 已办结 | 无 |
42 | X3SD202506180145 | 济南市天桥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泺口街道济南市动物园嘤鸣馆南门每天早上7点半开始播放大分贝音乐跳广场舞,实测噪声超过65分贝,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制锦市街道五龙潭公园每天早上存在多支广场舞队伍,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工人新村北村街道办事处、制锦市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会同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市动物园嘤鸣馆南门有一处小广场,四周无居民楼。每周一至周五早7:15左右,部分居住在动物园附近老年人在此处集合,8:00左右开始用音箱播放音乐锻炼身体,9:00前离开现场,锻炼人数约30人左右。现场音箱播放音量正常,锻炼人群表示除法定假日外已经在此处锻炼10年以上。 2.五龙潭公园景区内,7:00-8:30之间在公园东门五龙迎客广场和濂泉平台两处场地有跳广场舞和练太极拳的群众,外放音响声音较大。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减少噪声对群众生活影响 | 天桥区政府联合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引导健身人群合理控制音箱音量,避免产生噪音影响他人。 2.对五龙潭景区内跳广场舞市民进行劝导,降低外放音响的音量。 3.持续加强景区及周边巡查管理力度,及时劝阻噪声扰民等不文明行为,维护景区良好秩序。 | 已办结 | 无 |
43 | X3SD202506180146 | 济南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十字路口存在2处违规露天固废堆放点,扬尘扰民。具体位置如下: 1.十字路口天津石化加油站后侧水泥生产路向西快到一座小桥左手侧。 2.十字路口西侧左手侧中国石化加油站,向西走第一个往南走的路(钢源路)向南走马上到河边的位置左手侧。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颜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第1个位置为里辛街道潘家庄村王某某院落。2024年5月,朱某某租赁该院落堆存脱硫石膏12241立方米,约1.1万吨。现场调查,该院落地面未硬化,未做防渗,覆盖脱硫石膏的防雨布出现破损,露天存放,不符合一般固废贮存场的技术要求。 2.信访件反映的第2个位置为颜庄街道疃里村东柴某某院落。2021年6月20日,济南市钢城区赢顺建材销售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曹某)租赁该院落存放粉煤灰约2000吨。现场调查,该院落地面未硬化,未做防渗,院内粉煤灰用防雨布覆盖,露天存放,不符合一般固废贮存场的技术要求,装卸和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 | 基本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打击违法行为,避免问题反复。 | 钢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颜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责令朱某某、曹某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将物料严密覆盖,装卸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2.6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依法对朱某某违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号:济环罚立〔2025〕GC017号)。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依法对济南市钢城区赢顺建材销售部违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号:济环罚立〔2025〕GC019号)。 3.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责令相关单位将2处固废清运至密闭车间贮存。在未清运完成前,对现场固废严密覆盖,防止扬尘扰民问题发生。6月19日,2处固废堆放点均已覆盖完成。 4.里辛街道办事处、颜庄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固体废物违规堆存、扬尘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44 | X3SD202506180148 | 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103号济南车辆段每天约12列火车卸污,每列火车卸污10方,全部由罐车(鲁HB20Q8)拉运偷排至雨水井内。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0日,天桥区政府组织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会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103号济南车辆段全称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负责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客车车辆的维修、整备及卸污作业。每天固定卸污车辆9列,另有2列车每3天进行1次卸污作业。目前,济南车辆段同一列次车辆的长编组为每天18辆次,满负荷情况下卸污量约为9方,但现场实际1列次长编组车辆的卸污量约为5-8方。 2.济南段客整场整备线每股设有专用集便器卸污装置,在集便器卸污装置出现故障时,才使用吸污车进行卸污作业。2025年1月1日济南段与山东济铁机辆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济南车辆段客整所内列车卸污合同》,由山东济铁机辆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承揽济南段卸污作业业务。山东济铁机辆装备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5月26日将现场作业委托康桥业务服务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鲁HB20Q8的吸污作业车为康桥业务服务有限公司所属。 3.每日接到作业计划后,作业人员将吸污车辆开至客整场股间进行卸污作业,作业完毕后拉至南客整场西端吸污泵房附近化粪池,污物经过化粪池沉淀、厌氧发酵处理后,再由康桥业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爱心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输至齐河晾干处理后作为肥料使用。该化粪池为济南段院内独立空间,不与市政雨、污水管网互通,不是雨水井,化粪池为济南车辆段单独使用、管理和维护。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 天桥区政府联合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济南局车辆段开展自查自纠,对车辆吸污排污作业形成闭环管理。 2.要求该单位加强粪污的卸污、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台账。 3.发现涉水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 已办结 | 无 |
45 | X3SD202506180157 |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敖子山南侧山脚下自2022年起存在未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动用大型机械开挖山体,砍伐树木,违规建房、园林问题。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为鏊子山南侧山脚,二环南路以南,103省道以东区域。该区域为国有土地,面积为3257.8亩。该区域内共有建筑物23处,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因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村民对拆迁征收政策存在异议,未签订拆迁协议,房屋未拆除。 2.通过比对2022年以来卫星影像图,发现该国有土地范围内北侧新增8处违建房屋,总面积约1600平方米。 3.通过比对2022年以来卫星影像图及现场调查,未发现存在开挖山体、砍伐树木、违规建设园林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严防破坏山体、违规砍伐树木等问题。 |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摸排并核实违建情况,形成问题台账,并将线索移交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对违建房屋依法依规处理。 2.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开挖山体、砍伐树木、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6 | X3SD202506180158 | 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明湖小区东区四区14号楼无专用烟道,底商“苓记鸭血粉丝”异味、油烟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举报件反映的“苓记鸭血粉丝”位于历下区明湖小区东区四区14号楼14-3号,营业执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齐全。 2.该14号楼为商住楼,一、二层为商铺,三层以上为住宅。该店位于一层,现场不加工制作原材料,只是采取蒸煮方式加热,无油烟产生,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该店自行设置独立烟道,排气口高于楼顶1米,距离地面约24米。提供了2025年4月10日油烟浓度检测报告,检测达标。 3.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于6月21日对该店进行油烟排放浓度检测,检测达标。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油烟、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历下区政府责成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增加巡查频次,督促该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正常使用,减少异味、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大明湖街道办事处组织餐饮经营主体与周边居民代表加强沟通,积极协商化解矛盾纠纷。 | 已办结 | 无 |
47 | X3SD202506180164 | 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存在多个环境违法行为: 1.莱芜区鹏泉街道莱芜东高速口北侧一院内违法洗砂,污泥随意倾倒。 2.钢城区颜庄街道山东冠恒西邻院内、恒运富达节能公司院内北院存在违法洗砂问题,夜间噪声扰民。 3.钢城区里辛街道双泉路金山工贸有限公司东邻、双泉路金雷风电对面院内存在违法洗砂问题,双泉路路东大型西门南邻赵家裕一院内洗砂厂无任何手续;墨埠村桥下洗砂厂采用移动洗砂设备非法洗砂,污泥乱排;潘家庄西北角两家洗砂厂污泥随意倾倒,其中一家占用基本农田;园区路山东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手续非法洗砂,乱排污水污泥;莱钢大道山东环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用造砖手续非法洗砂、磕砂,污泥乱排。 4.辛庄街道辛庄交警队对面院内存在违法洗砂问题;辛庄高速口附近停车场院内违法洗砂,污泥排放至周边生产沟内。 5.汶源街道尚家裕村存在违法洗砂问题。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一、6月20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莱芜东高速口北侧一院内违法洗砂”问题。经组织对莱芜东高速路出口北鹏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企业、闲置厂房和地块进行逐一排查,未发现违法洗砂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墨埠村桥下洗砂厂非法洗砂”问题。经组织对辖区内及周边铁路桥、汶河大桥沿线等区域开展排查,未发现非法洗砂、污泥乱排等违法行为。 二、6月19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颜庄街道办事处、里辛街道办事处、辛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莱芜区鹏泉街道莱芜东高速口北侧为莱芜区鹏泉街道和钢城区辛庄街道飞地工业园范围。现场组织排查,未发现违法洗砂企业。 2.钢城区颜庄街道山东冠恒西邻院内洗砂点位于莱芜会友冶金有限公司院内。莱芜会友冶金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于2013年停产至今。颜庄街道颜庄村村民谭某某于2024年10月在该公司院内从事破碎、洗砂作业,未办理营业执照、项目备案、环评等手续。2024年11月,颜庄街道巡查发现谭某某洗砂后,已于2024年11月2日督促谭某某拆除颚破机、滚筒筛等洗砂设备,并清理原料和产品。现场调查,院落内无洗砂设备、原料、产品,未发现生产痕迹。 恒运富达节能公司北院为山东亨运富达节能有限公司办公楼北侧车间,该公司年产3000万块道路用标砖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设备有脱泥筛、筛分机、搅拌机、制砖机,以煤矸石、水泥、沙、石子等为原料,建设2条生产线,设计年产道路用标砖3000万块。2025年1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山东亨运富达节能有限公司在其生产车间东部建设一条洗砂生产线,建有上料、皮带传送、球磨、筛分、脱泥、压滤机等生产设施。2025年4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对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环罚〔2025〕GC004号)。涉及项目中有原砂冲洗工序。现场调查,该公司道路用标砖项目未生产,已自行拆除球磨等生产设备。近期无生产痕迹,待企业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组织开展夜间噪声监测。 3.钢城区里辛街道双泉路金山工贸有限公司东邻、金雷风电对面为济南市顺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0万吨砼结构构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以砂、石子、水泥等原料,通过上料、筛分、清洗、搅拌、成型等工序,设计年产砼结构件10万吨。现场调查,企业未生产,原料、产品均在封闭车间内,清洗水循环利用,未发现外排迹象,压滤尾泥暂存于厂区西侧,用防雨布全面覆盖。查阅该项目环评报告,原料砂经预先筛分、清洗后,与石子、水泥混合搅拌、成型后生产砼结构构件,未发现违法洗砂问题。 4.双泉路路东大型西门南邻赵家裕一院内洗砂厂为里辛街道北赵村村民吴某某院落,院落内洗砂设备已于2024年9月取缔。现场调查,院落闲置,无生产设备、原料及成品,无生产痕迹。 5.潘家庄西北角“两家洗砂厂”,一家为济南市钢城区诚泰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诚泰建筑公司”),该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项目中有制砂工序。诚泰建筑公司于2021年与潘家庄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现场调查,厂区周边未发现污泥随意倾倒现象。另一家为山东钢城鑫昊经贸有限公司(下称“鑫昊经贸公司”),该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PC构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有洗砂工序。鑫昊经贸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与潘家庄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0年。现场调查,车间南侧区域堆放尾泥,现已清理完毕。经查询永久基本农田图、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尾泥堆放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6.园区路山东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平方米各类吸隔声单元板、15万吨混凝土预制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原砂冲洗工序配套建设生产废水沉淀池,生产时选洗废水经沉淀后回收用于生产。现场调查,企业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产生的污泥暂存于车间内,厂区周边未发现污水污泥排放痕迹。 7.山东环美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标块渗水铺路砖、水工砖、护坡砖及建筑骨料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项目以建筑垃圾等为原料,经三级破碎、筛选、水洗、搅拌、振压成型等工序,设计年产400万标块渗水铺路砖、水工砖、护坡砖及再生建筑骨料、粉料成品。现场调查,该公司2025年5月停产至今,挤干器挤干产生的泥浆收集于泥浆罐,泥浆全部还田,现场没有泥浆暂存,未发现污泥乱排现象,不存在用造砖手续非法洗砂、磕砂问题。 8.辛庄街道辛庄交警队对面院内实际为侯某某院落,该院落筛砂点已于2024年1月取缔。现场调查,无筛砂设备和砂石物料,未发现存在违法洗砂的现象。 9.辛庄高速口附近停车场院内实为徐家店停车场,该院落筛砂点已于2024年4月取缔。现场调查,未发现违法洗砂、污泥外排现象。 10.现场组织排查,未发现汶源街道尚家裕村洗砂点。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落实整改措施,避免问题反复。 | 一、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如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二、钢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颜庄街道办事处、辛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加强对辖区内洗沙点位的污染防治监管,严厉打击乱排污泥污水行为。 2.里辛街道办事处、颜庄街道办事处、辛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辖区企业、院落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督促整改,并做好向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48 | X3SD202506180165 |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省医专门口两侧流动商贩油烟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市中交警大队、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省医专”实为山东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市中区二环南路5460号。该学校北门朝向二环南路,两侧日常约30家流动摊点占用人行道经营水果、日用品、烧烤煎炸类食品等,经营时间集中在16:00-22:00。 2.6月19日,现场调查,共有4家流动摊点加工食品并产生油烟。因占用人行道,区城管局对该处流动摊点进行了劝离。 | 基本属实 | 立行立改,加强巡查,减少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市中交警大队、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0日区城管局牵头,联合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市中交警大队、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成立山东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流动摊点经营整治工作专班,对此路段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采取重点盯守和不定时巡查的方式加强监管,防止占道经营现象发生。 2.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的常态化管理及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49 | X3SD202506180171 | 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园博园未来之城施工项目施工扬尘、机械运行噪声、车辆运输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未来之城施工项目”为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园博园水之门东南地块建设项目(一期)。该项目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东侧距离常春藤小区约150米,南侧距离济水别苑小区约130米。 2.现场调查,施工单位曾在6月18日15时—22时组织对建筑垃圾收纳外运,作业过程中铲车、垃圾运输车产生扬尘和噪声。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收纳作业时,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垃圾外运时间调整至白天进行,22点以后禁止大型车辆、机械运行。 2.加大巡查力度,对在建项目实施高频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日常巡查督导,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和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50 | X3SD202506180172 | 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天风锦都小区(青岛路与滨州路交汇处北邻)西侧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2.滨州西路西大院内堆放渣土,未覆盖。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天风锦都小区西侧为济南市政府2020年11月批复的西客站片区公园绿地,规划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为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所有,目前尚未进行招投标。场地内堆存的天风锦都一期施工遗留的建筑物料和建筑垃圾已于2025年6月17日开始清运。现场调查时,建筑物料已清运完毕,仅剩小部分建筑垃圾正在清运。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 2.现场调查,滨州西路西大院内有大面积裸露渣土堆积未覆盖。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扬尘和垃圾倾倒 | 槐荫区政府责成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张庄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要求该小区建设单位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已于6月20日完成整改。仅留绿化用土并播撒四季青草种后覆盖防尘网,防止扬尘。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防尘治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张庄路街道办事处联系西大院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堆存渣土未覆盖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尽快进行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该单位已于6月20日开始使用防尘网对渣土进行全面覆盖,已于6月25日前完成。 | 已办结 | 无 |
51 | X3SD202506180192 | 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双阳桥村破坏山体、盗采山石,破坏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艾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双阳桥村”实为双杨桥村,位于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南侧。2017年至2019年间,艾山街道办事处寨子村村民阚某某、宋某某在双杨桥村东南与高峪村交界处盗采石料涉嫌犯罪,2024年3月,市公安局钢城区公安分局对两人立案侦查,2025年3月18日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阚某某、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现场调查并比对历年影像,2020年后双杨桥村区域未发现破坏山体、盗采山石,破坏环境行为。 | 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 钢城区政府责成市公安局钢城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艾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公安局钢城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2.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艾山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力度,严防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52 | X3SD202506180193 | 济南市钢城区山东海银节能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有多家违法生产企业,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艾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海银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艾山街道办事处黄羊山大街以北、双泉路西。该公司从事洁净微煤综合利用,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生产车间、振动筛、洗煤机、破碎机、提升机、分级机、运输机、浮选机、压滤机等设施。该公司自2020年停产至今,现场调查,未发现生产迹象。 2.现场调查,2025年3月山东垚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租赁山东海银节能材料有限公司部分院落堆存砂石物料,占地212平方米,露天存放,覆盖不全,易产生扬尘。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钢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艾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以涉嫌未采取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对山东垚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立案查处(立案号:济环罚立〔2025〕GC018号);6月2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编号:济环责改〔2025〕GC0000909号),责令企业将露天堆存物料全面覆盖,装卸物料采取洒水、雾炮等降尘措施。 2.艾山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无 |
53 | X3SD202506180198 | 济南市平阴县锦水河锦东橡皮坝段河水发绿,新华书店向西至南门教堂段河道淤泥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住建局、榆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锦水河锦东橡皮坝段”位于锦水河东支上游段,长度约220米。该河道发源于榆山街道南部山区,属于季节性河道,除天然降水外,无其他水源补给。截至6月17日,平阴国家基本气象站统计累计降水94.2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51.6毫米,偏少35.4%。特别是4月至6月17日期间,基本无有效降雨,上游河道缺少水源补给,坝前水体滞留时间长,加之近期高温,造成水体观感发绿。 2.信访件反映的“新华书店向西至南门教堂段河道”为老城区东部主排涝沟道,长度约560余米。进入汛期后,为保障沟道行洪安全,将该段钢板闸落下,沟道内水体基本排空。现场调查时,部分河段底泥裸露,加之近期气温较高,出现异味。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平阴县政府责令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住建局、榆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住建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县住建局负责安排泵车对新华书店向西至南门教堂段内底泥及初期降雨携带进入的泥沙等进行抽排,于6月24日前完成。 3.县水务局负责引入中水进行补充,加强水体循环,保持沟道内长期有水,于6月25日前完成。 4.榆山街道负责对锦水河东支橡胶坝段河道定期进行打捞清理,同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河道沿线巡查,做好河道周边环境改善及水环境维护。 | 已办结 | 无 |
54 | X3SD202506180212 | 济南市长清区张夏街道国泰电器公司北侧堆存大量裸土,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张夏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国泰电器公司”实为“山东博泰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北侧为北大沙河治理工程剩余土方临时存放点,约700立方米,未采取防尘措施。6月5日,土方已全部用于铺垫道路路基。目前,该道路尚未进行路面硬化,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长清区政府责成张夏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道路保洁、加密洒水频次,减少道路扬尘;加快施工进度,确保7月6日前完成道路硬化。 2.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5 | X3SD202506180226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龙园小区存在多个问题: 1.靠近凤凰路交通噪声扰民,尤其4号楼距离凤凰路不足20米。 2.龙园小区4号楼邻近的小汉峪沟为雨水沟,长期排放污水来源不明。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城市管理部、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凤凰路4569号龙园小区4号楼,位于该小区东北侧。根据2009年原济南市规划局核发的济南龙园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附图,4号楼距凤凰路规划红线西边界为59米,小区已通过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经现场测量,龙园小区4号楼距离凤凰路约59米,与规划审批一致。6月19日14时至6月20日14时,城市管理部工作人员在4号楼室外进行了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早晚高峰等个别时段室外噪声超过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经分析,凤凰路为南北向主干道,高峰期龙园小区周边凤凰路、经十路交通拥堵现象明显,交通噪声明显增加,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信访件反映的“小汉峪沟”龙园小区段位于济南高新区舜华舜泰北路以北,为季节性河道。非降雨期间,小汉峪沟上游华悦路以南段无来水,以北至龙园小区段河道内有玉顶山中水站、汉峪金谷中水站排入河道的中水。经查阅两个中水站今年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其排放指标均达标。6月19日,现场调查,未发现小汉峪沟龙园小区及其上游段存在河道排污问题。查阅今年以来至6月19日小汉峪沟龙园小区段及上游河道巡查记录,未发现向河道排放污水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减少噪声和污水对居民的影响。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城市管理部、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城市管理部会同交警部门,加大对凤凰路车辆超速和鸣笛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城市管理部加强河道巡查及市政污水管网排查维护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配合城市管理部、交警部门加强与小区业主沟通联系,定期上门回访,及时掌握情况并协调职能部门介入妥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56 | X3SD202506180235 | 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街道郎茂山路绿地海珀小区物业公司每天将几十桶生活垃圾转运至地下停车场北门西侧,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位于海珀天沅小区(一期)地下车库北出口西侧,该处为小区垃圾桶清运中转点,共有垃圾桶约30个,距离小区2号楼居民楼约20米,符合《环卫设施规划与设置标准》距离要求,由山东绿地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小区物业日常管理。小区物业每日14点至15点将分布在小区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桶收集到该中转点,次日6:30在区城管部门组织清运后,由小区物业及时清扫和冲刷,每周使用高压水枪进行清洁。 2.6月19日,现场调查,未发现垃圾桶破损情况,未有漏液和落地垃圾,存在一定异味。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住建局督促山东绿地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小区垃圾暂存点加强管理,加大垃圾桶消毒、药剂驱虫频次,强化垃圾桶密闭措施,减少垃圾异味。 2.七里山街道办事处于6月20日向山东绿地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编号:20250601),督促该公司调整小区垃圾桶中转点收集时间为20-21点,缩短垃圾桶集散时间,有效控制异味影响周围居民。 | 已办结 | 无 |
57 | X3SD202506180236 | 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黄巢水库至清水圈村河道两岸饭店存在侵占河道修建停车场,私建拦河坝,挖池养鱼,破坏山体问题。 | 济南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现场调查,黄巢水库至清水圈村河道两岸共有4家饭店,仅吉祥山庄1家在河道沿岸有1处车辆临时停放场。吉祥山庄经营者为缓解黄巢瀑布周边停车困难问题,2004年5月租赁清水圈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未改变土地性质及地貌的前提下,简易平整约160平方米地面作为车辆临时停放场。不存在违法侵占河道的情况。 2.经沿河道实地调查,4家饭店均不存在私建拦河坝、挖池养鱼、破坏山体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河道沿线巡查,发现乱占河道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河道管理,加强巡查频次、及时查处侵占河道、破坏山体的违法行为。 2.督促商户合法合规经营,合法停放车辆。 | 已办结 | 无 |
58 | X3SD202506180238 | 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2022年7月28日存在无手续违法砍伐兴隆三村珍珠山大量树木。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兴隆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砍伐兴隆三村珍珠山大量树木”的位置位于兴隆三村珍珠山矿区,原为兴隆三村集体土地,现已征收为国有土地,是华润置地集团开发的柏石峪片区11、12街区地块BSY1201-1建设项目以及市政道路3号和5号路。2015年10月15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作出《关于做好珍珠山破损山体治理工作的通知》,同意山东天禧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禧公司)开展珍珠山采矿破损山体整治工作。2017年9月26日,天禧公司与兴隆街道办事处兴隆三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市中区兴隆三村珍珠山矿区破损山体绿化和治理协议书》,对珍珠山进行承包并投资治理,期限为70年(2017年9月至2087年5月)。截至2022年7月,天禧公司在承包土地上设置了4个移动板房,种植了20000余棵小型灌木及517棵大型乔木。 2.2022年4月,由于土地出让,治理后现场渣土垃圾堆积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兴隆街道办事处要求天禧公司将承包土地上建筑物拆除、树木移植。2022年7月27日,兴隆街道办事处在未向天禧公司出具通知的情况下,组织清除了该地块上的附着物及建(构)筑物,清理小型灌木20000余棵,移植大型乔木517棵。 3.2023年2月,天禧公司就兴隆街道办事处强制清除地上物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2024年10月18日,天禧公司已与市中区政府、兴隆街道办事处达成赔偿协议。目前,赔偿金尚未完全支付到位。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砍伐树木问题,尽快赔偿到位。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兴隆街道办事处积极沟通天禧公司,对接后续工作。 2.兴隆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周边的日常巡查,发现砍伐树木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59 | X3SD202506180251 |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田庄村23号楼五单元居民毁坏楼南侧山林被破坏,用于私建棚舍养殖畜禽,种植蔬菜并盗采地下水进行浇灌。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港沟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楼南侧山林”为田庄小区23号楼南侧小山坡,属于田庄村集体土地,地类为其他农用地。 2.现场调查,田庄小区23号楼五单元一户居民在小山坡处用木桩、铁丝网围成菜地,合计约300平方米。围栏内的用塑料围挡、彩钢瓦搭建简易禽舍,围栏内花椒树与果树为原有树木,无破坏林地现象。 3.该户居民日常用收集的雨水和家用自来水对该处菜地进行灌溉,未发现有盗采地下水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执法巡查,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 历城区政府责成港沟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港沟街道办事处督促田庄村村委会加强沟通协调,由居民自行拆除禽舍并清理家禽,待蔬菜完成采摘后不再续种;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非法砍伐林木、破坏绿植等问题立即整改。 2.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共同维护小区周边生态环境。 | 已办结 | 无 |
60 | X3SD202506180283 | 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吴伯萧小学两侧堆积建筑垃圾,扬尘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0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现场调查,吴伯萧小学东侧为孙故事社区拆迁项目,于2021年7月20日被收储,面积约325亩,由原莱芜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孙故事社区实施拆迁。南侧小部分为吴伯箫小学的扩建项目,扩建地块于2023年11月1日经住建部门房屋征收入库。两地块至今均未开发利用。 2.现场调查,两地块均设置围挡,拆除建筑垃圾未清运,堆放面积约7000平米,覆盖防尘网,部分防尘网有破损,有扬尘;其他区域长满野草和绿植。 | 属实 | 切实整改,推进开发,减少扬尘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鹏泉街道办事处用防尘网覆盖拆除建筑垃圾,6月21日已完成。 2.加大巡查力度,及时解决因防尘网破损或遮蔽不严造成的扬尘问题。 3.鹏泉街道办事处协助孙故事社区申请城中村改造扶持资金,尽快启动安置楼建设。 | 已办结 | 无 |
61 | D3SD202506180001 |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台湾风情街多处饭店油烟直排,烟灶设置不合理,影响周边小区居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台湾风情街”为位于长江东路北侧、常山路西侧的一层独立网点商业街,共有餐饮商户42家,均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经调查,该商业街未通天然气,商户灶具为电灶或油灶,均位于厨房内,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可以正常使用。其中,10家商户油烟净化后排向远离居民的南向一侧;32家商户油烟净化后排向北侧半封闭式暗巷。 3.现场调查时,42家餐饮商户均正常经营,油烟净化设施均定期清洗且建立清洗台账,未发现油烟直排的情形。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42家商户开展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减少油烟 对周边小区居民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根据检测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2.加强对该商业街的日常监管,督促商户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做好台账管理,及时查处油烟直排情形。 3.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督促商业街依法依规经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2 | D3SD202506180022 |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老虎山公园上九峰岭墓地的山体被破坏,树木被砍伐,存在非法采石问题。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李沧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九峰陵墓地”位于李沧区苍山路1号,为1995年经省民政厅批准建设的经营性公墓,由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经营管理。 2.现场调查时,墓区待建区存在三处建筑类石材,未经遮挡堆放。其中,第一处为2024年墓区道路建设产生的可循环使用的石材及水泥块,占地约900平方米;第二处为2022年修建祭奠场时拆除的可循环使用条石,占地约500平方米;第三处为2018年修建前门停车场时拆除的可循环使用条石,占地约500平方米。现场未发现九峰陵公墓墓区存在破坏山体和非法采石的问题。 3.现场有工人正在清运墓区待建区堆放的3棵枯败树木,该树木为墓区内绿化种植的树木,因树木枯死将树木移除,尚未完成清运,已在原位重新补栽新树木,不存在砍伐树木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墓区环境整洁、秩序规范。 | 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李沧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19日,已完成九峰陵公墓墓区内3棵枯败树木清运。 2.2025年6月19日,针对墓区中堆放的建筑类石材,已采取密目网覆盖等方式有效遮挡处理,同时对周边道路进行细致平整,消除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 3.加强公墓日常管理,规范林木养护和施工秩序,做好施工区域防护措施,切实保障墓区环境整洁规范有序。 | 已办结 | 无 |
63 | D3SD202506180026 | 青岛市平度市店子镇芳园村村委会北侧100米处有村民在自家院内收粮食产生扬尘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店子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自家院内收粮食”经营户为平度市国丰粮油购销站(个体工商户),于2020年3月注册,位于村民邵某某自家院内,建有仓库120平方米。每年6月、12月收购周边村庄小麦、玉米,销售给当地面粉厂和饲料加工厂,不进行二次脱粒、烘干。 2.现场调查时,该粮油购销站仓库内存放约200吨小麦,窗户密闭,但有部分小麦溢出仓库大门在路边堆放。麦堆覆盖有塑料薄膜,无明显扬尘。仓库南侧有输送设备一台,输送带已加装挡板遮盖。现场未发现脱粒、烘干设备。现场走访村内3名群众,该粮油购销站装卸粮食时,有扬尘现象。 | 属实 | 规范粮食存储购销,降低扬尘污染。 | 平度市政府责成店子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店子镇政府加强监管指导,督促该粮油购销站轻装轻卸,对输送带出料口加装布袋,减少装卸车过程中扬尘;对溢出仓库的小麦清理回仓,防止扬尘;每次收粮结束后,及时清理门前道路,避免道路扬尘。 | 已办结 | 无 |
64 | D3SD202506180028 | 青岛市黄岛区黄岛街道一磐石搅拌站大院内(茂山路富源6号路东侧)西侧厂房一家洗砂厂无环评手续,非法洗砂。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黄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磐石搅拌站大院内西侧厂房一家洗砂厂”实为青岛鑫隆广惠予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黄岛街道十字路园社区茂山路东、胶黄铁路西,租赁青岛磐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厂房经营,主要从事车载混凝土废料清洗回收及砂石地处理,无环保手续。 2.现场调查时,青岛鑫隆广惠予物流有限公司未生产,建有混凝土废料加工生产线1条,无生产迹象,有洗砂设备,车间内堆放有混凝土废料、成品砂石料等。已对该公司涉嫌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 属实 | 依法处置到位,严防违法洗砂。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黄岛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根据违法行为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黄岛街道办事处督促青岛磐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合法合规开展租赁业务,防止发生非法洗砂情形。 3.黄岛街道办事处督促青岛鑫隆广惠予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前拆除非法洗砂设备。 | 未办结 | 无 |
65 | D3SD202506180032 | 青岛市市北区镇江路街道镇江路33号院6号楼一楼底商私房菜十六号苡橙饭店无专业排烟设施,油烟扰民,且油烟机工作存在噪声,污染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北区政府组织镇江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私房菜十六号苡橙饭店”为青岛碧露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镇江路33号辛户02室,为一楼网点,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无烧烤)。该商户配置2台油烟净化设备、1台除异味设备和1套室外隔音设施。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洁,清洁台账完整规范。油烟经该商户南侧专用烟道排放,烟道口与居民楼一楼平台相连,距离最近居民房屋约10米。 2.2025年3月28日晚、4月2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该商户设备和居民窗外开展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3月28日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商户油烟排放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3.现场调查时,该商户2台油烟净化设备、除异味设备运行正常,室外隔音设施完好有效。 4.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在该商户边界外进行昼间噪声监测,监测时油烟净化设备、除异味设备等均正常运行,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6月2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商户油烟排放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油烟、异味、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 市北区政府责成镇江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该商户实施常态化监管,督促其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隔音及除异味设备,同步建立设备自查及维护台账,确保设施持续有效运行,切实减少油烟、异味、噪声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2.加强与居民沟通,争取理解。 | 已办结 | 无 |
66 | D3SD202506180033 | 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开山口村至毛家山村之间道路两侧绿植被喷除草剂,导致干枯,破坏生态环境。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开山口村至毛家山村之间道路”实为小珠山山脉防火通道开山口村至毛家山村段,长约1900米,植被主要为黑松及杂草。 2.经调查,根据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5年5月,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山口村、毛家山村对该防火通道两侧50米范围内林下可燃物进行了清理,并喷洒除草剂进行除草作业。 3.现场调查时,该防火通道两侧黑松生长正常,50米范围内仅有部分杂草干枯死亡,50米范围外未发现喷洒除草剂、植被干枯死亡痕迹。查阅该批次除草剂质检报告,检验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 部分属实 | 沟通解释到位,消除附近居民疑虑。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消除疑虑,争取居民理解。 2.加强对该防火通道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处置破坏植被的情形。 | 已办结 | 无 |
67 | D3SD202506180036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一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60085号“青岛市市北区无棣一路24号5单元南侧绿化带被违规改造为道路,通行等噪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增加公共通道部分的藤蔓类绿化,提升绿化密度,步行通道为台阶式道路”不满意,投诉人认为:绿化种植的很稀疏。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北区政府组织青岛环海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区域为公共步行通道,属于青岛环海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无棣路片区十二阶及周边综合改造工程”,已于2025年5月30日完工,非小区绿化景观带。步行通道为台阶式道路,不通行车辆,人流通行量较小。 2.现场调查时,该工程已在通道北侧种植竹子等绿植。已在通道入口、转角点位设置“禁止喧哗”标语牌,提醒行人减轻人为噪音。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提升绿化覆盖密度,降低周边居民噪声影响。 | 市北区政府责成青岛环海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5日,在现有景观提升工程基础上,已完成公共通道区域补植攀缘性藤蔓植物,通过加密种植间距、补栽适龄幼苗等方式显著提升绿化覆盖密度。 2.加强监管、宣传,遇到行人喧哗或产生明显噪声的行为,及时提醒劝阻,助力营造文明有序的公共秩序。 | 已办结 | 无 |
68 | D3SD202506180039 | 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街道延安二路25号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楼北侧解馋坊饭店距离居民楼7-8米左右,油烟扰民,油烟机产生的噪音扰民,晚上十点以后还在运行。2.饭店东侧后门一处污水井经常污水外溢,污水井井盖经常处于打开状态,异味扰民。3.饭店就餐人员在饭店后墙附近随地大小便,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延安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解馋坊饭店”实为市北区刘记解馋坊小吃店,位于标山路66号-8,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热类(烧烤、炒菜等)和冷类食品销售,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齐全。该店房屋为独立二层商业网点,营业时间为早5点至晚24点。该店厨房无窗,厨房正上方的房间内设有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设备每月清洗,清洗台账记录完整。厨房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净化器正上方约三米高排气筒排放,该设备距离居民楼约8米。现场调查时,该店正常营业,无异味,甬道内可以听到风机声音。 2.信访件反映的“饭店东侧后门一处污水井”实为延安二路25号居民楼和标山路66号网点共用的排污井。现场调查时,排污井处于封闭状态,打开井盖确认污水可正常排放,井底无残留,现场无明显异味。经走访群众和询问市政公司,该排污井不定期进行疏通作业,平时无冒溢,井盖在作业时打开,作业完成后及时封闭,最近一次疏通为2025年4月3日。 3.该店东门临近居民楼,每晚22点关闭该门,店内设有四个厕所。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店东门外后墙存在大小便痕迹,经走访周边群众,随地大小便人员主要为该店就餐人员。 4.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在该店边界外进行昼、夜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6月21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距离居民楼最近的厨房上方的排气筒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属实 | 监管到位,减少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整改落实到位,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 市北区政府责成延安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业户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及台账记录,减少油烟和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加强巡查监管,发现污水外溢或井盖开启等非正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关闭阀门、截断、抽排等措施进行处置。 3.2025年6月24日,已设置文明导语宣传牌及周边公厕导向牌,提醒居民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并督促业户每天营业前后进行检查,发现大小便痕迹及时清理,保持店外的环境卫生。 | 已办结 | 无 |
69 | D3SD202506180040 | 青岛市即墨区潮海街道墨悦湾小区南侧顺信包装厂全天异味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潮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顺信包装厂”实为青岛顺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包装制袋加工,年产食品包装袋1000吨,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有异味。现场调阅该公司近期台账,记录齐全。该公司提供的2025年4月8日废气检测报告显示,外排有组织废气达标。 3.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待出具。下一步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 | 基本属实 |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潮海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潮海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3.潮海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加强对该区域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0 | D3SD202506180042 | 青岛市胶州市胶莱街道大回村村委会向东200米辣椒加工作坊每天加工产生刺鼻性气味,异味扰民,影响正常生活。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辣椒加工作坊”位于胶莱街道大回村村委会东侧约200米,实为村民刘某某自住房屋,刘某某及亲属3人在此从事辣椒手工去蒂作业,作业区域面积约40平方米,无生产设备。作业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1月到4月,其余时间根据需求零散加工。 现场调查时,房屋内存放辣椒12袋,房屋外未闻到异味,作业间内有异味,已要求刘某某做好房屋门窗密闭。经走访两侧住户,均表示未感受到异味影响。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 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刘某某辣椒去蒂作业时做好门窗密闭,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2.督促大回村村委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发现异味扰民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加强解释沟通,争取附近居民的理解。 | 已办结 | 无 |
71 | D3SD202506180043 |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敖上村康原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青岛博尔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其中一家偷排工业污水,偷排污水的管道位于村水井西侧200米,导致地下水和土地污染,6月18日通过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水质超标。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康原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实为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从事生物制药,环保手续齐全。固液分离工序产生废尿液400吨/年,经配套建设的沉淀池存储发酵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青岛博尔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从事机械加工,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环保手续齐全。 2.信访件反映的“敖上村”实为敖上西村,该村已于2024年5月份整体拆迁,该村水井位于已拆迁地块内东南角,未发现污水进入痕迹,水井西侧200米未发现偷排污水管道。水井西侧约600米处有1条沟渠,沟渠内水体散发异味。 3.信访件反映的“6月18日通过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水质超标”问题,经核实,6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及信访件提到的2家企业均未开展水质检测。6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有检测资质第三方单位对沟渠内污水、敖上西村水井水及周边土壤开展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4.现场调查时,两家企业均正常生产,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迹象。敖上西村水井西侧约600米的沟渠内有积水,散发异味。经排查,沟渠内主要为积存的雨污水。因204国道西侧部分地势较低,降雨量大时,雨水通过检查井流入市政污水管道,造成末端检查井污水外溢,外溢污水进入沟渠内。该水井以西约700米处存在1处地下管道,该管道为周边企业、网点等生活污水管道,因敖上西村拆迁导致破损,后被封堵,生活污水积存在管道中。管道积存的生活污水定期抽运至周边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该管道有污水冒溢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 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8日前,九龙街道办事处完成沟渠内污水的抽运处置,对沟渠进行疏通,保障自然雨水排放畅通。 2.2025年6月28日前,九龙街道办事处完成204国道以西污水管道末端检查井井体加高,防止雨水倒灌。 3.2025年9月30日前,九龙街道办事处完成水井以西约700米处地下管道的修缮,重新接入污水管网。 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九龙街道办事处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同时,对污水管道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 未办结 | 无 |
72 | D3SD202506180046 | 青岛市黄岛区黄岛街道刘公岛路以北是石化区,每天不定时产生刺鼻性油气味和沥青味。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石化区”位于海河路、秦皇岛路和油港路以北,黄张路(炼厂路至海河路段)以东,炼厂路东南处,面积约6.45平方公里,实行封闭管理,共有涉油气、沥青的公司12家,环保手续均齐全。 2.经调查,石化区内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废气均经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排放,均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其他公司装船、装车线均已安装油气回收设施。该区域内储罐的呼吸废气,装船、装车线的无组织挥发废气,船舶燃烧废气会产生异味。 3.现场调查时,石化区内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有苯、芳烃装车作业,青岛港鑫油品有限公司正进行燃料油卸车及装船作业,青岛丽星仓储化工有限公司正进行成品油卸车作业,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码头有原油、汽油装船作业,其他公司无装船、装卸作业;石化区内及周边有轻微异味。当日,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石化区内12家公司开展废气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 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对石化区及周边开展VOCs走航监测,根据走航结果进行定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3.督促石化封闭区内各公司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3 | D3SD202506180055 | 青岛市黄岛区黄岛街道油港二路整条路段有油库,不定时散发油气味,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油库”实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青岛作业区黄岛油库,主要用于黄岛上岸进口原油的接卸、储存及输送,环保手续齐全。 2.经调查,该油库在原油接卸、输送环节均采用密闭管道作业,但原油储罐呼吸阀自然挥发及输送管线密封点会散发油气味。查阅该公司2025年的LDAR检测报告,泄漏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现场调查时,该油库正常运行,无装卸作业,管线输送系统运行正常,油港二路附近有轻微油气异味。当日,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油库的废气开展检测。 | 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督促黄岛油库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规范开展原油接卸和输送作业,减少油气挥发和管线散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4 | D3SD202506180071 |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兴国路D2地铁口东侧有大片树林灌木被毁坏,黄土裸露,存在扬尘问题。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为虎山路街道石沟社区集体土地,面积约4600平方米,规划为商业商务用地,尚未征收。 2.经调查核实,2014年,青岛城投集团借用该地块栽植乔木、灌木,用于重庆中路道路建设绿化;2017年,该地块苗木随重庆中路绿化养护一同移交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4年,石沟社区对该地块进行整理,地块上栽植的乔木、灌木分别移至铁路公园、沧口公园,并非毁坏树林灌木。 3.现场调查时,石沟社区已对该地块裸露土地覆盖密目网,目前已自然生长绿草,但局部密目网有破损,部分黄土裸露,存在扬尘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扬尘污染。 | 李沧区政府责成虎山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2日,已完成破损密目网更换,对黄土裸露部分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2.督促石沟社区做好待开发土地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75 | D3SD202506180086 |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远洋万和公馆南门南侧一处施工工地疑似无环评手续,未采取防尘措施,扬尘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崂山区政府联合市北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施工工地”位于同安路以北、劲松五路以东、远洋万和公馆以南,面积约4332平方米。该区域产权单位为青岛浮山实业总公司,原规划为远洋万和公馆配套幼儿园,尚未开工建设,目前为空置状态。 2.现场调查时,该区域南侧正在进行绿地整理,面积约150平方米,现场无建筑施工作业,场地平整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存在部分区域密目网覆盖不严的情况,当日已督促养护单位对密目网覆盖不严区域进行全面覆盖。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扰民问题。 | 崂山区政府联合市北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青岛浮山实业总公司履行市容卫生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远洋万和公馆南门南侧空地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加强工地管理,做好扬尘管控。 2.项目施工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未取得手续违法施工。 | 已办结 | 无 |
76 | X3SD202506180003 | 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北山陵园西侧、汉江路南侧存在破坏大润山公园山林建设并经营集装箱场站情况,场站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常有集装箱车进出。2.维多利亚湾西侧、汉江路南侧,陡山西北侧存在破坏山林建设并经营集装箱场站情况,常有集装箱车进出。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大润山公园”实为大涧山森林公园,反映的“北山陵园西侧、汉江路南侧建设集装箱场站”为青岛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同江路90号,面积约19亩,租赁薛家岛街道辛岛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用地,土地类型为物流仓储用地,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不在大涧山森林公园范围内。 2.信访件反映的“维多利亚湾西侧、汉江路南侧建设集装箱场站”为青岛泛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连江路323号,面积约20亩,租赁薛家岛街道辛岛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用地,土地类型为物流仓储用地,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现场调查时,2家物流场站均正常经营,场站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集装箱规范堆放,集装箱车辆有序进出;经分析卫星影像、现场排查等方式,未发现破坏森林公园和破坏山林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破坏山林情况。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由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督促青岛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和青岛泛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堆存集装箱,保持车辆进出秩序,减少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2.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督促辛岛股份经济合作社加强土地管理,落实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检查,发现违规破坏山林情况及时查处。 | 已办结 | 无 |
77 | X3SD202506180038 |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南流路5号青岛青建物流集团院内非法建设洗砂厂,扬尘、噪声污染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厂”实为青岛青建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距离最近居民区约500米。从事湿拌砂浆、水泥稳定土生产,于2025年1月建成投产,2024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25年1月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自主环保验收。 2.该企业根据订单状况间歇生产,现场调查时未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安装在室内,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安装除尘器、喷淋装置,厂区设置雾炮、洒水车等污染防治设施,厂区内无积尘。前期厂区外园区内部道路存在破损和清扫不及时问题,已于6月12日完成修补并加强清扫。该企业2025年3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及厂界噪声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落实抑尘降噪措施,避免污染环境。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待该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噪声、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督促该企业保持生产车间密闭,开启雾炮机,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喷淋,使用洒水车对厂区内路面进行洒水抑制扬尘,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3.督促该企业加强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保持润滑,减少运行振动噪声,做好封闭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8 | X3SD202506180071 | 青岛市李沧区浮山街道枣山路170号院内地面裸露,堆积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前期施工导致污水管网断裂,污水排放在楼房外地坑内,院内污水管道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李沧区政府组织青岛啤酒集团、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枣山路170号院”原为青岛崂山啤酒厂职工宿舍,位于银液泉路以西、金液泉路以东、枣山路以南,由青岛啤酒集团托管。该院为开放式院落,院内部分楼房已征迁,目前有多名外来人员擅自进入院内,在闲置房屋内居住。 2.经现场调查,枣山路170号院内道路自建成起即为土路。2022年至2024年,对院内部分道路进行硬化,长度约50米。目前仍有约15米道路未硬化。院内约400平方米裸露土地,部分种植蔬菜和果木,部分区域堆放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存在扬尘问题。该院建设时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建设施工导致污水管网断裂及污水排入楼房外地坑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出现垃圾乱堆乱存、扬尘污染及污水乱排等问题。 | 李沧区政府责成城市建设管理局、浮山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院区封闭及垃圾清理,对裸露土地采取密目网覆盖、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 2.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对在院内擅自居住人员的清理工作。 3.做好管网维护疏通,保障排水通畅。 4.加强管理、教育,禁止随意倾倒垃圾。 | 未办结 | 无 |
79 | X3SD202506180074 |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邹家洼村东侧一家生产化妆用具的企业长期通过地下暗管偷排未处理废水,污染周边水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生产化妆用具的企业”实为青岛炫资化妆用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妆用具生产,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水为搅拌罐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经配套建设的“调节池+好氧/厌氧+沉淀”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查企业厂区及周边区域,未发现有地下管道排放污水问题,厂外雨水管道内无排放污水痕迹。公司院内地面存在粉状原料撒漏,下雨时易被雨水冲至厂外,当日已完成撒漏原料的清理。厂区及周边区域无坑塘水体,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该公司租赁厂房所在院内地下水井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待出具。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 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加强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有效收集处理。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九龙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原料撒漏等问题发生。 3.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未办结 | 无 |
80 | X3SD202506180079 | 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以南、同庆路11号贝蒙特产业园项目碎石作业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北区政府组织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同庆路11号贝蒙特产业园”2024年5月开始施工,预计2027年2月完工,施工手续齐全。建筑工地距离浮新小区约18米,距离洪福山庄小区约22米。 2.经调查了解,该项目2025年5月8日已结束碎石等破拆性作业,现阶段主要施工内容为圈梁浇筑、塔吊运料、搭建脚手架,施工时间为早6点至晚10点。场地设有扬尘检测仪和噪声检测仪,对施工现场扬尘、噪声等数据进行实时公示。 3.现场调查时,正在进行浇筑作业,塔吊运行,存在施工噪声,现场扬尘、噪声监测仪正常运行,现场显示数值符合相关要求。施工现场主干道已硬化,工地围挡按规范设置。靠近浮新小区和洪福山庄一侧均安装了围挡。 4.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在该项目场界外进行昼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属实 | 规范施工,减少噪声对周边影响。 | 市北区政府责成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工地主体责任,要求其规范施工,完善噪声控制管理,减少噪声扰民。 3.强化执法检查与监管,安排每周进行巡查,监督工地按照施工时间要求进行作业,发现违规施工,及时查处。 | 已办结 | 无 |
81 | X3SD202506180099 | 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青兰高速南侧萧家社区南侧公益林地及该村安置区1#地块以西、1#地块以南、2#地块以南、青兰高速西北侧等地被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多家工程单位倾倒海泥、建筑垃圾等,造成生态破坏。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红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兰高速南侧萧家社区南侧公益林地”位于城阳区岙东路以西、青兰高速以南、青兰高速萧家社区出口西侧,属于一般公益林和一般商品林地块。2023年10月,红岛街道白蜡窄吉丁疫木除治项目办理采伐许可证,对林木进行了采伐,目前处于空地状态。经调查,该地块2024年10月曾被倾倒过建筑垃圾约3000立方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对相关违法单位及个人进行了立案处罚。2025年1月,红岛街道办事处已完成对该处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 2.信访件反映的“萧家社区安置区1#、2#地块”为红岛街道北部安置组团五期工程项目,位于红岛街道萧家社区老村址北侧。项目1#地块以西区域现为空地,前期存有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约30立方米建筑垃圾,已于6月7日清理完毕;以南部分区域有安置区建设单位施工工棚,及部分农作物、杂草树木;2#地块以南部分区域有安置区建设施工单位的存料场、施工工棚及部分农作物。 3.信访件反映的“青兰高速西北侧”位于新悦路以南、萧家社区安置区1#地块西北侧,目前处于空地状态。该区域原为萧家社区水貂养殖场,已于2025年3月拆除。该区域曾存有拆除过程中的建筑物料,2025年4月由萧家社区组织完成了清运处置。 4.现场调查时,上述区域均未发现倾倒海泥、建筑垃圾问题。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倾倒海泥、建筑垃圾问题。 | 城阳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红岛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加强安置区建设工地监管,规范工地建筑垃圾处置,防止发生建筑垃圾乱倾乱倒问题。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红岛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海泥等行为依法查处。 3.区自然资源局加强该区域林地的日常监管,发现涉林违法问题及时处置,有效保护林地生态环境。 | 已办结 | 无 |
82 | X3SD202506180100 |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东古镇原村办煤场地块被盗挖砂石,回填建筑垃圾,面积约80亩,深20米。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夏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夏庄街道银河路以北、成康路以西,面积约62亩,为东古镇社区集体土地,其中耕地约42.5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约15亩、其他林地约4.5亩。该区域原为一处荒废大湾,1987年前后东古镇社区使用渣土将大湾填平整理后,曾在该区域建设村集体煤场,2003年煤场拆除后土地闲置至今。目前该区域地面平整,无建筑物、堆放物,处于闲置状态。 2.6月20日在该区域随机开挖12处探坑,坑深约2.5米,现场探查发现该处表层覆有种植土深度约40厘米,下方为回填渣土,有5处探坑在0.5-1.5米深度发现少量建筑、装修垃圾,其他7处无垃圾填埋痕迹,12处坑底均无垃圾痕迹。现场未发现盗挖砂石痕迹,根据历史影像图对比,也未发现盗采情况。 3.6月21日,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探坑土壤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出现违法填埋、倾倒垃圾问题 | 城阳区政府责成夏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责成东古镇社区已完成该处全部围挡,加强管理,防止车辆进入违法倾倒、填埋垃圾。 2.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83 | X3SD202506180117 |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宫家村通往王桥崮山沿途经过防火屋后的铁皮板房处10亩松树被砍伐后种植樱桃,毁坏山林。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区域为惜福镇街道宫家村社区集体林地,土地面积约10亩。经查看天地图历史影像,该区域于2012年前后疑似有部分黑松灭失,但因时间较长无从查证。2012年以来,未接到该区域毁坏山林的举报。 2.现场调查时,该区域现种植有樱桃、杏树等,已生长10年左右,现场无砍伐树木痕迹。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有效保护林业资源。 | 城阳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惜福镇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加强林地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禁违法砍伐林木。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保护山林意识。 | 已办结 | 无 |
84 | X3SD202506180118 |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郭庄社区原80亩果园内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发展中心、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城阳街道西郭庄路以北、东堤顶路以南,占地约80亩。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属于西郭庄社区集体土地,原为社区果园,现整体为空地。经调查了解,该区域前期出现过违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已被社区清理。 2.现场调查时,该地块东侧区域有6处堆放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共约200立方米,周边有零散生活垃圾。 | 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违法倾倒垃圾问题发生。 | 城阳区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发展中心、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3日,城阳街道办事处组织西郭庄社区已完成该区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理。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发展中心加大对建筑垃圾乱倾乱倒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杜绝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无 |
85 | X3SD202506180121 |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滩涂养殖场东南500米青岛市建一混凝土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批建不符,擅自添加砂石生产线及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扬尘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建一混凝土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位于流亭街道双埠社区环湾路与滨海路交叉口西南约680米,从事建筑废弃物加工和混凝土生产,距离最近居民区东女姑山社区约750米。 2.2016年9月,该企业取得“年加工建筑废弃物200万吨,年产混凝土50万立方米”项目环评批复(青环城审〔2016〕226号),2016年11月完成项目环保验收;2020年6月取得“200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和3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环评批复(青环城审〔2020〕77号),2024年3月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913702140530520663001U)。经查,未发现擅自添加生产线、设备问题,该企业现生产量为年处理建筑废弃物60万吨、生产混凝土20万立方,实际产量低于环评批复产能。 3.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因无订单未进行生产,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安装喷淋装置、除尘器、洗车机等污染防治设施。厂区西侧、东北侧露天堆放砂石物料,使用密目网覆盖,但存在覆盖不完全情况,厂区西侧场地积尘严重。当日已责令该企业完善覆盖措施并进行洒水抑尘。2025年3月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显示,颗粒物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做好抑尘降噪措施,避免污染环境。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发现未批先建等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2.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企业砂石物料覆盖不完全、场地积尘严重等问题,依法立案查处。2025年7月15日前,督促该企业将露天堆放的砂石料堆移入料仓。 3.待该企业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企业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会同流亭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抑尘措施落实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6 | X3SD202506180127 | 青岛市城阳区广联发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崂山风景区内,未取得环评批复,从事水洗砂等生产活动,扬尘、噪音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广联发混凝土有限公司”实为青岛中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皂户社区,不在崂山风景区范围内,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600米。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经营,已于2021年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城审〔2021〕150号),于2023年完成自主环保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70214MA94GF9K6Y001Y)。现场未发现有水洗砂设备或洗砂生产行为。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2条混凝土生产线位于封闭车间内;厂区已硬化,物料存放于料仓内,料仓内安装有喷淋设施,厂区大门配套车辆进出清洗设施,经查阅工作台账,车辆出入清洗设施正常运行。查询该企业2025年3月31日、6月10日自行检测报告,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企业颗粒物、噪声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噪声监测结果待出具。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扬尘、噪声污染问题发生。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督促该企业做好生产车间封闭,物料全部仓储,定时洒水抑尘,严防扬尘、噪声污染扰民。 3.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城阳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7 | X3SD202506180131 | 青岛市胶州市站前大道两侧臭水沟散发异味,路边垃圾堆积,污染周边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大沽河管委会、胶东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胶州市站前大道北起胶州市火车北站,南至少海爱民街,全长约19公里。现场调查时,发现站前大道中国北方环保产业基地附近道边堆放建筑垃圾约10立方米、站前大道胶州北站南50米处道边堆放装修垃圾约3立方米。现场调查时站前大道两侧排水沟断流,沟内植物生长茂盛,偶见低洼处积存雨水,现场未发现沟内水质发臭问题。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处置倾倒建筑垃圾和水质变差问题。 | 胶州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大沽河管委会、胶东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3日,胶东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站前大道堆放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清运处置。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沽河管委会、胶东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站前大道两侧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倾倒垃圾行为。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大沽河管委会、胶东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站前大道及两侧排水沟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排水沟内水质变差问题。 | 已办结 | 无 |
88 | X3SD202506180133 | 青岛市黄岛区铁山街道小平岭村复兴社区A区周边垃圾堆积。如玉泉路和高速路交汇、南岭自来水高位水池南侧等。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交通商务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平岭村复兴社区A区”实为铁山街道小平岭村安置区,环小区周边道路分别为海西一路、安远路、玉泉路、玉溪路;反映的“玉泉路和高速路交汇处”距该小区约2公里;反映的“南岭自来水高位水池”位于海西一路、玉溪路路口东北角。 2.现场调查时,南岭自来水高位水池南侧存有周边居民倾倒的生活垃圾约2立方米,当日已完成清理;玉泉路和高速路交汇处有少量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建设施工垃圾,当日已完成清理;复兴社区A区北侧经济发展用房项目规划的停车场处堆放装修及生活垃圾约7立方米。 | 属实 | 清理到位,防止发生乱堆乱放垃圾的情况。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交通商务区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1日,交通商务区管委督促经济发展用房项目部已完成装修及生活垃圾的清理。 2.交通商务区管委联合区城市管理局、胶南街道办事处对该小区周围开展卫生环境整治,加强对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发动社区做好卫生管控宣传,发现垃圾堆存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89 | X3SD202506180155 |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良山公寓小区雨污未分流,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周边村庄的洼地内,污染周边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20日,山东港口青岛港会同市水务管理局、西海岸新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良山公寓”实为子良山公寓,位于董家口港区纬一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公寓建有雨水、污水管道,但因所在区域处于发展建设期,周边相应配套设施不完善,且距离市政管网较远,污水管网未实现管道连通。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项目建设的3处污水储存池,采用抽污车定期抽出外运的方式处理。公寓内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汇集到公寓东南侧与外部雨水管网相连。 2.现场调查时,未见雨水管道与污水管道直接连通的情况。据了解,该公寓处于周边地势最低区域,周边土地平均高于公寓路面约11米,遇到降水量大时,周边雨水存在向公寓区域汇集情况。因部分生活污水井壁存在破损情况,在较大的雨水渗透压作用下,存在雨水渗入污水井的情况。正常情况及普通降雨天气未发现雨水渗入污水井的问题。公寓距周边最近的村庄直线距离约1.5公里,且地势较低,未发现对周边村庄造成污染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到位,确保无雨水、污水混流情况,防止污水外溢。 | 山东港口青岛港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30日前,对存在问题污水井进行修缮。 2.加强公寓内地下雨水、污水管网管理,每季度对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做好维护,避免雨污混流问题出现。 3.强化污水清运管理,定期清运污水,针对暴雨、连续强降雨天气,对污水储存池水位加密巡检,确保污水无外溢。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0 | X3SD202506180184 | 青岛市平度市兰庭现河一号小区工地建筑垃圾就地掩埋,多处基坑形成臭水沟。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凤台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兰庭现河一号小区工地”实为温州路106号兰庭现河一号小区西北侧的四期待建工地,占地约55亩。 2.经现场调查,该区域地表散落建筑垃圾约6立方米,填埋建筑垃圾共计约1467立方米,主要位于4个“基坑”。其中,1号坑内有部分覆土的建筑垃圾约20立方米,坑内未见积水;2号坑有部分覆土的建筑垃圾约492立方米;3号坑散落部分建筑垃圾约6立方米,有部分覆土的建筑垃圾约175立方米;4号坑有部分与覆土混合的建筑垃圾约780立方米。经调查,该区域建筑垃圾主要由小区居民装修期间私自倾倒产生,已督促建设单位和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处置。 3.现场调查时,4个“基坑”中,1号坑和4号坑未见积水。2号坑内有部分积水,深约30至60厘米,3号坑南侧有部分积水,深约70厘米。两处积水主要为雨水,水质较清,无异味。现场未发现污水管道及污水排入迹象。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处积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两处积水不属于黑臭水体。 | 属实 | 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平度市政府责成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凤台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30日前,市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台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完成地表散落、填埋建筑垃圾的分拣处置。 2.市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台街道办事处加强联动,加大巡查力度,督促物业公司严格落实小区建筑垃圾管理责任,发现非法倾倒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及时查处。 3.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居民私自倾倒装修垃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 | X3SD202506180208 | 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驻地周边农田沟渠堆存、填埋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院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院上镇驻地”位于院上镇院上村,驻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经对镇驻地周边约1公里范围进行排查,在田间地头及沟渠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共约3立方米,6月19日已完成清理。 2.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存在农田沟渠堆存、填埋生活垃圾问题,现场无异味。 | 部分属实 | 完成垃圾清理,监管到位,防止堆存填埋垃圾问题发生。 | 莱西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上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垃圾收集、贮存、清运的督导,合理分配垃圾清运资源、增加清运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院上镇政府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垃圾及时处理。 3.院上镇政府通过播放宣传标语、制作警示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文明投放垃圾,从源头上避免乱抛乱弃。 | 已办结 | 无 |
92 | X3SD202506180223 | 青岛市即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能路1号青岛舜能机械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长期闲置,含重金属的酸洗废水通过私设的暗管直排外环境,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舜能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设备制造及配件生产,主要生产工艺:钢材-下料-机加工-焊接-抛丸-酸洗磷化-喷粉-固化-组装-产品,环保手续齐全。项目酸洗工序使用盐酸,酸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即墨北部污水处理厂。酸洗工艺产生的废盐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机加工焊接工序正在生产,酸洗和喷粉工序未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调阅污水处理运行记录、加药台账和污泥转运记录,未发现污水处理设施长期不运行情况。该企业每半年对废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最近一次检测时间为2025年6月,查阅近两年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情况。经勘查厂区,未发现暗管直排外环境情况。废盐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现场调阅处置台账和转移联单,废酸处置规范。 3.6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该企业污水排放口和厂区内水井进行了采样检测,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附近土壤取样检测,结果待出具。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处置规范。 3.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加强对该企业及周边区域的巡查和监管,严禁私排废水等情况发生,发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3 | X3SD202506180228 | 青岛市平度市蓼兰镇大彭家村西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回收点及回收点对面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蓼兰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回收点扬尘扰民”问题,实为青岛超泓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在该回收点露天堆放废铸造砂产生的扬尘污染。青岛超泓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该回收点北侧约250米,借用该回收点场地堆放废铸造砂。该公司主要从事废铸造砂再生利用,生产工艺主要为干法再生,采取喷淋等污染防治措施,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时,公司将废铸造砂堆放于回收点院内及路边,约200吨,用篷布覆盖。但其中约40吨属于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涉嫌“未密闭存放物料”违法行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已立案调查。 2.信访件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位于该回收点南侧100米路东,占地约800平方米,2024年12月建设一套混凝土搅拌加工设备,主要进行混凝土搅拌加工,无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相关手续。现场调查时,该混凝土搅拌站已停产,未发现砂石等原料。因无相关手续,蓼兰镇政府已督促企业对混凝土搅拌站拆除清理。 | 属实 | 监管到位,消除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平度市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蓼兰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完成对青岛超泓铸造材料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物料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企业已完成整改,露天堆放的废铸造砂已全部移入仓库放置。 2.2025年6月26日,蓼兰镇政府已督促混凝土搅拌站完成设备拆除清理。 3.蓼兰镇政府督促农业废弃物回收点规范经营,不得随意接收外单位物料进场产生污染。 4.蓼兰镇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加强对辖区建材企业监管指导,加强物料存放和生产过程扬尘管控,采取密闭、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4 | X3SD202506180241 | 青岛市平度市灰埠镇三宇重工无任何环保手续,非法喷漆异味扰民,违规给装载机安装国二发动机进行售卖。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三宇重工”实为青岛三宇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新河镇工业聚集区,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建筑工程用机械、农业机械的制造和销售,生产工艺主要涉及喷塑、机械组装。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该企业喷塑生产线工艺为外购机械零部件→喷涂塑粉→高温固化→冷却→机械零部件成品,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塑粉颗粒和高温固化废气,配套建设了脉冲除尘+旋风除尘、活性炭吸附等废气治理设施,并与喷塑生产线联动启停。 3.现场调查时,喷塑工艺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周边、厂区内、车间内有轻微异味;车间内未发现喷漆工序,厂区内未发现喷漆痕迹。经调阅该企业2025年4月份废气有组织自行监测报告,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要求。6月23日,对该企业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无组织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有组织监测结果待出具。 4.经调查核实,该企业2025年2月份投产至今,共购置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柴油发动机15台,生产了15台轮胎式装载机。该企业通过某贸易公司将15台轮胎式装载机全部出口,未在国内销售。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企业规范生产经营,防止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 平度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会同新河镇政府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向企业送达规范环境管理明白纸,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加强执法监管,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新河镇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加强监管,严禁在国内销售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发动机的机械,发现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5 | X3SD202506180257 | 青岛市黄岛区藏马镇茉旺村内的大河、干渠内有较多垃圾,水质较差。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城市管理局、藏马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藏马镇茉旺村内的大河、干渠”位于茉旺村村庄北侧,长约150米,为雨季排水沟渠。 2.现场调查时,该沟渠因近期降水存有少量积水,沟渠内及两侧有少量漂浮垃圾,沟渠过路涵洞两侧有生活垃圾约2立方米,当日已完成清理;附近有居民散养的鸭鹅进入沟渠导致底部积水浑浊。经走访询问周边村民,该沟渠在非雨季时大部分时间处于干涸状态,偶有的积水被附近村民用于浇灌菜园。 | 属实 | 管理到位,防止倾倒垃圾、水质变差。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城市管理局、藏马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茉旺村加强对该沟渠巡查频次,防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发现随意倾倒及时清理。 2.藏马镇政府负责,加强对附近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按要求收集、存放生活垃圾,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 已办结 | 无 |
96 | X3SD202506180261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积米崖码头的浒苔运输车密封不严,沿昆仑山路往北沿途撒漏污水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海洋发展局会同西海岸新区管委、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浒苔运输车归属青岛海大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浒苔处置工作要求,该公司采用自卸车辆自积米崖码头接驳海上打捞浒苔,运输至胶州及高新区开展资源化加工利用,运输路线主要途经昆仑山南路等路段。根据每日船舶返港浒苔载货量情况,适量安排浒苔运输车数,每日运输车数量在30-100辆车之间,平均日运输量约为104车次。 2.现场调查时,运输车辆采用顶盖帆布封闭,箱体下部未密封,部分车次运输车经过后有少量水渍滴落,异味主要为海洋藻类的天然海腥味。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撒漏、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市海洋发展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青岛海大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运输车辆封闭管理措施,含水车次沥水后出场,提升浒苔运输周转效率。 2.加强卸载码头规范化管理,安排专人对码头现场及出场车辆开展清扫保洁,确保作业和运输环境整洁。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 | 已办结 | 无 |
97 | X3SD202506180268 | 青岛市黄岛区王台街道沙沟中村原沙沟小学西北角自2021年以来存在破坏林地、填埋建筑垃圾的情况。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台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沙沟中村原沙沟小学西北角”为沙沟中村的一处坑塘,土地类型为林地。 2.经调查,2024年3月24日,葛某某在该坑塘倾倒建筑垃圾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葛某某当天完成倾倒建筑垃圾的清理;2025年5月,为应对坑塘一侧道路较窄及雨水对道路冲刷造成的安全隐患,青岛润政浩工程有限公司向坑塘内约20平方米区域回填基坑土。2021年以来通过巡查及视频监控均未发现其他倾倒建筑垃圾和破坏林地的情形。 3.现场调查时,坑塘内长有3棵杨树,坑塘西侧空地堆放建筑垃圾约4立方米,当天已完成清理;随机选取了2处点位挖掘,深度约2米,均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的情形。 | 基本属实 | 完成树木种植;监管到位,严防破坏林地和填埋建筑垃圾。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台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10月30日前,区自然资源局、王台街道办事处督促青岛润政浩工程有限公司在回填区域种植树木。 2.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台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制止倾倒垃圾的行为,发现破坏林地和填埋垃圾的情形及时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8 | X3SD202506180269 | 青岛市黄岛区胶南街道秦家庄村村内及周边垃圾堆积无人清理。如村大街东侧、村西临港路北等地。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城市管理局、胶南街道办事处、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秦家庄村”南邻临港路,北邻双凤山路;反映的“村大街东侧”为嘉宁路东的住宅;反映的“村西临港路北”为道路绿地。 2.现场调查时,秦家庄村内12条街、嘉宁路(临港路-双凤山路)沿线周边有少量零散生活垃圾合计约0.5立方米,当日已完成清理;秦家庄村西临港路北侧绿地周边的5处位置,堆有村民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约20立方米。 | 属实 | 完成垃圾清理,监管到位,减少乱堆乱放垃圾的情况。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城市管理局、胶南街道办事处、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2日,已完成秦家庄村西临港路北侧绿地周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分拣、清运工作。 2.胶南街道办事处督促秦家庄村建立规范化、常态化保洁机制,减少垃圾堆积清理不及时问题,保持村内环境卫生整洁。 | 已办结 | 无 |
99 | X3SD202506180281 |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岛沐鑫林建材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环保手续不全。2.露天堆放砂石、混凝土原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3.噪声扰民。4.污水直排。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沐鑫林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2020年6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城审〔2020〕73号),2020年7月完成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91370214061061456Y001Z),环保手续齐全。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订单减少未生产。厂区已全部硬化,建有密闭料仓1座,原料全部仓储,现场无露天堆放原料情况。已按要求建设布袋除尘器、喷淋设施等,门口设置有雾炮机1台,定时对厂区及门前道路进行喷淋,同时配备洗轮机对进出车辆车轮进行冲洗,定期使用洒水车对厂区内路面及厂区外道路进行洒水抑制扬尘。查阅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要求。现场地面有洒水痕迹,未发现扬尘问题。 3.该企业生产废水为厂区和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抑尘不外排。现场排查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做好抑尘降噪控污措施,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严格环评审批管理,发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流亭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企业加强环保管理,做好设备密闭、物料仓储、洒水、喷淋等抑尘、降噪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待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企业噪声、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0 | X3SD202506180286 | 青岛市城阳区青岛磊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长期常年露天堆放运输物料,粉尘污染扰民。2.生产作业过程中噪声扰民。3.非法破坏太和山景区山体和植被,盗取矿产资源。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自然资源局、夏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磊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夏庄街道罗圈涧社区,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200米,主要从事机制砂、石子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建有2条建筑废弃物破碎生产线、2条制砂生产线和3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 2.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厂区东侧和北侧山坡存放有约40万立方米的砂石料堆,已采取覆盖密目网和喷洒抑尘剂方式控制扬尘污染,厂区东侧卸料作业面区域存在覆盖不完全情况。 3.现场调查时,该企业破碎和制砂车间未生产,混凝土生产线正常生产。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破碎和制砂车间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和喷淋设施,均采取密闭作业方式降低生产噪声。调阅该企业2025年3月27日、6月3日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其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该企业所在区域为国有建设用地,未发现该区域有破坏山体和植被、盗取矿产资源的情况。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太和山景区”非旅游景区,该企业距离太和山约3公里,未发现该企业在太和山范围内破坏山体和植被、盗取矿山资源情况。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落实抑尘、降噪措施,防止破坏生态问题发生。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自然资源局、夏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已督促青岛磊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卸料作业面覆盖不全区域使用密目网进行了覆盖,严格落实清扫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强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控措施,确保扬尘、噪声达标。 3.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夏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和巡查,防止发生破坏山体、植被问题,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01 | X3SD202506180288 | 青岛市城阳区金刚山路南侧青岛金恒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水废渣直接或间接排入墨水河,污染河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金恒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为青岛金恒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水洗砂和石子生产,位于流亭街道河东路20号,厂界距墨水河约170米,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泥砂废水泥水分离,分离的清水继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泥浆经板框压滤机压滤成泥饼,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车间内成品砂沥出的水和水洗过程溅出的水积存在车间内,未溢流至厂区;厂区外道路和东侧明渠,未发现有洗砂废水、泥浆外排痕迹。 3.因该企业附近区域雨水管网配套不齐全,下雨时厂区内雨水漫流至厂区外道路上,最终进入墨水河路明渠。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废水废渣违规排放问题。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督促该企业加强对洗砂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全过程管理,避免出现废水外排污染环境问题;压滤泥饼严格按照管理要求进行处置;做好厂区地面清洁工作。 2.流亭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周边河道巡查,严防各类废水废渣污染水体。 | 已办结 | 无 |
102 | X3SD202506180292 |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青岛秦小商砼有限公司(秦家小水社区华东石材物流市场内)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环评审批与实际建设生产情况不一致,新增石子破碎、洗砂生产线。2.破碎工序无环保设施,露天作业扬尘污染。3.生产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夏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秦小商砼有限公司位于夏庄街道秦家小水社区,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30米,建有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010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城审〔2010〕313号),2013年6月完成环保验收(青环城验〔2013〕49号),2020年11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91370214564725058R001Y)。 2.经调查,该公司2025年擅自在其厂区东南侧生产车间内新建1条洗砂和石子加工一体化生产线,尚未投入生产运行。现场调查时无原料、产品堆存,无生产痕迹,相关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密闭车间内。破碎、筛分等主要产尘、产噪设备未配套建设除尘、降噪等污染防治设施。 3.因订单原因,该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处于间歇生产状态,现场调查时未生产。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位于密闭车间内,砂石料仓、储罐安装了喷淋和脉冲除尘设施,已配备洗车机,厂区地面无积尘,现场未发现露天作业痕迹。查阅该公司2024年11月6日自行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基本属实 | 依法处置到位,落实抑尘、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夏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青岛秦小商砼有限公司涉嫌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洗沙和石子加工一体化生产线等行为立案调查。 2.待该企业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其噪声、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3.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夏庄街道办事处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厂区洒水、清扫、车辆冲洗和车间密闭作业等扬尘和噪声控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加强作业监管,严防扬尘、噪声扰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3 | D3SD202506180034 | 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淄博市博山东方化工厂(南外环路242号)异味扰民,污染空气。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博山区人民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企业为淄博市博山东方化工厂,位于八陡镇南外环路242号。该企业于2017年1月份完成现状评估,主要从事福美钠生产,主要原料是二硫化碳、氢氧化钠、二甲胺,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氨、二硫化碳和非甲烷总烃,经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等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2.该企业自2024年10月起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该企业西侧为新生村,距离约200米。企业正常生产时,该企业产生的氨、二硫化碳和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在气象不利的条件下不易扩散,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大化工企业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轻异味扰民影响。 | 1.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责令淄博市博山东方化工厂强化密闭措施和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待淄博市博山东方化工厂复工后,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博山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异味扰民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4 | D3SD202506180073 | 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官庄村东部化工区淄博市建刚工贸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环评批复的是含量百分之九十八的苯酐残渣,实际生产使用的是含量百分之五十到六十的苯酐残渣。该公司每年大约接收2000多吨苯酐残渣原料,生产1100吨左右成品粗酐,产出危废残渣原料900吨左右,合法转移废渣几十吨,其余八百多吨废渣非法转移到煤场。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张店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淄博建刚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张店东部化工区,8000吨/年粗苯酐提纯利用技术提升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3日办理环评手续,2022年2月19日通过自主验收,办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是一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为:苯酐残渣(原料)经溶融、精馏、冷却、切片等工序得到粗苯酐产品,产生次生危险废物精馏残渣,即信访中提及的“危废残渣原料、废渣”。经调阅资料,环评未对苯酐残渣原料的成分含量作出明确要求。经核查,随着该企业上游公司苯酐装置工况变化,接收的苯酐残渣成分相应变化,变化范围在50%~80%之间。 2.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该企业2024年以来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转移台账进行核实,未发现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精馏残渣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杜绝非法转移,确保危险废物合规处置。 | 1.张店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淄博建刚工贸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禁止非法转移、处置。 2.张店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危险废物委托、转运、处置等流程的监管力度,发现涉危废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纠正到位。 | 已办结 | 无 |
105 | X3SD202506180002 | 淄博市周村区周村城北工业聚集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环评许可证验收造假,未按审批擅自改变生产工艺。企业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及环评审批意见中均未提及5万吨/年苯法苯酐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硫,与实际不符,未重新申报环评、排污许可。自生产至今,其从未申请取得苯酐尾气二氧化硫排放指标,亦未进行二氧化硫在线监测。2022年10月26日—2023年5月底在无脱硫设施的情况下向大气排放大量二氧化硫。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周村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企业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周村区恒星西路69号,先后建设运行了苯酐、富马酸、丙烯酸、丙烯酸酯、不饱和聚酯树脂、增塑剂项目,先后于2012年10月至2023年4月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 2.经核查,该企业于2020年7月第一次取得排污许可证,先后于2020年9月至2024年5月进行了重新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与企业实际排污情况一致,未发现排污许可验收造假问题。 3.信访反映所述“5万吨/年苯法苯酐生产装置”实际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苯酐、增塑剂装置搬迁改造项目”中苯酐生产装置。经查阅企业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证,均未载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硫。经调查,该企业部分原料工业萘中含有约2%的硫茚杂质,存在产生二氧化硫可能。该装置配套环保设施为“CO催化氧化+碱洗喷淋”,已于2022年9月前建成并投用,其中碱洗喷淋对二氧化硫具备一定的处理作用。2024年7月至8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委托第三方开展3次检测,结果均显示二氧化硫未检出。自2024年11月至今,该生产装置处于停产检修状态,预计2025年9月开始运行。 4.对于信访反映所述“环评、排污许可未涉及二氧化硫”及“未申请取得苯酐尾气二氧化硫排放指标,亦未进行二氧化硫在线监测”问题,经查阅排污许可证,该生产装置对应的排放口未申请二氧化硫排放量。该企业于2025年3月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判断原有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排污许可证是否需要修正,目前处于论证阶段。经查阅该装置项目施工、中控系统运行、液碱购买使用等有关记录发现,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5月期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 部分属实 | 督促落实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妥善治理,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周村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山东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待苯酐生产装置生产后,立即组织开展原烟气检测,依据检测情况,结合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申请调整排污许可相关内容,对苯酐生产装置尾气处置设施进行优化完善,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周村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发现超标排污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6 | X3SD202506180028 | 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柳花峪村养鸭场非法占用临沂市沂水县高庄镇桑树峪自然村土地和荒山,粪污直排,污染临沂市沂水县高庄镇龙湾村和桑树峪自然村居民饮用水及土地,异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沂源县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柳花峪村养鸭场为沂源县马某某畜禽养殖场,从事肉鸭养殖,现存栏1.8万只,设计存栏量2万只,2019年办理了环评登记手续。经核实,该养殖场位于沂源县西里镇柳花峪村西侧,建设用地为设施农用地,距离龙湾村2.4公里、距离桑树峪村1公里,未发现非法占用临沂市沂水县高庄镇桑树峪村土地和荒山问题。 2.沂源县马某某养殖场养殖粪污经收集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配套了粪污处理设施1240m?,年最大粪污量约为1000m?。该养殖场与8户种植户签订了发酵粪污还田协议,60至90天左右清运还田一次,粪污处理设施保持50%以上余量,未发生过溢流问题。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粪污直排问题,养殖场内存在异味。 3.经核实,临沂市沂水县桑树峪村、龙湾村饮用水水源建有专门的引水和储水设施,距离沂源县马某某畜禽养殖场2公里。未发现该养殖场粪污污染桑树峪村、龙湾村饮用水水源及土地问题。 4.为确保周边村民饮水安全,2025年2月1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会同桑树峪村村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山泉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经检测,泉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水水质标准,达到可饮用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养殖规范管理,减少粪污及异味扰民。 | 1.沂源县政府、淄博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沂源县马某某畜禽养殖场规范处置养殖粪污,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减少养殖异味。 2.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已于6月20日委托第三方对桑树峪村、龙湾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复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置到位。 3.沂源县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强化用地监管和环境监测,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有效提升养殖户粪污规范处置及异味治理水平。 | 已办结 | 无 |
107 | X3SD202506180029 | 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三岔店村堆放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宽4米、长10余米、厚0.9米),高温下垃圾腐烂,异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沂源县政府、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实,2025年5月10日前后,某村民将修建房屋时产生的砖瓦块堆放在自家房前胡同内,长约10米、宽约3米、高度约1米,约30方,堆放的瓦块未掺杂其他垃圾,不存在异味问题,但影响村容村貌,通过对村内开展全面巡查,未发现其他垃圾、废弃物堆放问题。 | 部分属实 | 清理垃圾,加强管理,防止出现垃圾乱堆乱放扰民问题。 | 1.沂源县政府责成南鲁山镇人民政府清理堆放的垃圾,已于6月21日完成清理。 2.沂源县政府、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出现垃圾乱堆乱放扰民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08 | X3SD202506180104 | 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良庄村罗家坡北侧和西南侧的山体存在无证开山采石并用渣土回填情况,罗家坡西南山体公益柏树林被毁坏。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博山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罗家坡北侧区域涉及博山区城东街道良庄石料厂生态修复项目。原良庄石料厂于1986年建矿,2014年关闭,持有石料开采手续,未发生无证开采矿石行为。2019年7月12日,博山区城东街道办事处提交对原良庄石料厂矿区进行生态修复的立项申请,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7月15日批复实施。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博山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开展实施,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土石料15.9万立方米,2019年8月已由博山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公开处置,处置收入已缴纳财政。2021年1月通过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验收。经现场核查,项目区域植被生长良好,未发现开采矿石和回填渣土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罗家坡西南侧区域涉及博京物流园场地平整项目,2020年10月进行立项,由博山区发改局登记备案,项目手续齐全,2021年8月开工,目前正在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土石料216万立方米,已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公开处置。该项目存在超出施工范围无证采矿行为,项目范围外总挖方量4711.57立方米,回填1025.95立方米,净挖方量3685.62立方米,挖填方量均为土方,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4年2月立案查处。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平整,未发现新的无证开采矿石和回填渣土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罗家坡西南侧地块同为博京物流园场地平整项目。该项目地块为原淄博市博山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用地,已于2016年12月19日取得林地使用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原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占用公益防护林6.5742公顷,已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 | 部分属实 | 加强项目日常监管,杜绝私采乱挖和违规破坏林地行为。 | 1.博山区政府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巩固治理成效。 2.博山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项目管理,打击破坏林地和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保护山体、林木不受破坏。 | 已办结 | 无 |
109 | X3SD202506180105 | 淄博市高新区奥林新城小区53号楼一楼底商来德福灌汤包、正宗单县红汤羊汤、山东大包等商户噪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3家商户位于淄博市高新区奥林新城小区53号楼一楼底商。经现场核查,噪音来源主要为和面机,来德福灌汤包有3台和面机(其中1台已弃用),正宗单县红汤羊汤1台和面机,山东大包有1台和面机。现场检测,和面机工作时噪音达到70余分贝,噪声超标。 | 属实 | 落实降噪措施,加强巡查监管,减少对居民的噪音影响。 | 1.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令3家餐饮店在和面机底部加装隔音垫、外部包裹隔音棉、设置隔音罩,有效降低噪音;要求3家餐饮店合理安排和面机使用时间,减少夜间噪音扰民。 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噪音扰民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0 | X3SD202506180160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一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60055“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傅家镇盛景澜庭小区北门外的土路每天扬尘扰民。”调查核实情况“信访反映的道路位于盛景澜庭小区北侧义集村,该道路为义集村集体土地。盛景澜庭居民从北侧进出小区时经过该路段。目前,该道路为未进行建设的土路,车辆行驶经过后易造成扬尘扰民”不满意,投诉人认为调查情况与事实不符,信访道路为国有建设土地,该道路为小区业主出行主干道,已通行10年之久,原为20多公分混凝土铺就的城市规划道路,于5月22日凌晨3时被破坏变成土路,处理整改情况中表明该条道路将于6月23日前完成硬化施工,但目前仍未有施工单位进场。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道路位于盛景澜庭小区北侧,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经现场核查,该道路现状为土路,存在扬尘扰民问题。6月8日,傅家镇政府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道路进行了进场确认。6月9日至20日,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人员组织、材料采购及机械准备等相关工作。 | 部分属实 | 完成道路硬化,加强道路养护,降低扬尘扰民影响。 | 1.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成傅家镇政府对该道路进行硬化建设,已于6月22日完成施工。 2.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加强道路扬尘保洁,发现扬尘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11 | X3SD202506180182 | 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黄墩河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东条子峪沟里面对一侧山体无证采砂,破坏山体生态环境。2.海子北山盗挖砂石后违建轻钢敞棚掩盖,盗挖深度达5米。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沂源县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条子峪沟里面对一侧山体无证采砂”问题的实际地点为沂源县石桥镇黄墩河村“东条子峪口”。经核实,2016年6月,某村民曾在该处进行采矿,矿种为风化砂,开采量为120立方米左右,未办理采矿许可。原沂源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后,对私采乱挖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6月至今,未发现其他违法开采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海子北山盗挖砂石后违建轻钢敞棚掩盖”问题的地点为沂源县石桥镇黄墩河黄桃基地水果分拣点,该分拣点由沂源县种友果蔬专业合作社于2019年实施建设。建设内容为简易轻钢棚一个,面积264平方,土地性质是建设用地,未占用林地,用于临时存放黄桃及人工手工分拣。经核实,沂源县种友果蔬专业合作社在轻钢棚建设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土地平整,产生的2000余方砂土用于北庄大集市场垫方,为石桥镇公用事业,但涉嫌砂石违规处置。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力度,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严防盗采行为。 | 1.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对沂源县种友果蔬专业合作社砂石违规处置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根据查处情况合规整改到位。 2.沂源县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监管,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防止盗采盗挖行为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2 | X3SD202506180205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四批受理编号X3SD202505300058号“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四维村淄博栋梁冶金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外长期露天堆放大宗砂石物料,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扬尘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厂内、厂外共露天堆放三堆焦宝石等物料,均已用抑尘网苫盖,部分抑尘网出现破损情况,大风天气下存在扬尘扰民问题”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办理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仅对一小堆砂石物料进行了苫盖,其余大堆物料均未苫盖且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新环境问题:淄川区昆仑镇上甘泉村与岭子镇交界处山体每日凌晨存在盗采砂石行为。淄川区昆仑镇四维村附近多家耐火材料企业存在扬尘污染。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淄博栋梁冶金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的三堆物料均已用篷布苫盖,因近期大风天气造成苫盖物料的篷布脱落,企业未及时覆盖。企业虽然安排洒水降尘作业,但洒水频次不足,每天只洒一次。 2.信访件反映的“淄川区昆仑镇上甘泉村与岭子镇交界处山体每日凌晨存在盗采砂石行为”问题,经现场核查和对比影像,未发现开采痕迹,该区域植被生长良好,不存在盗采砂石行为。 3.信访件反映的“淄川区昆仑镇四维村附近多家耐火材料企业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实,昆仑镇四维村附近共有4家耐火材料企业,分别为山东智宸科技公司、淄博泰华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淄博华电防腐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科标达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山东智宸科技公司院内露天存放耐火土、陶瓷颗粒等生产物料未进行苫盖,淄博泰华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陶瓷颗粒物料未篷盖,淄博华电防腐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科标达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物料篷盖网出现破损,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 部分属实 | 落实抑尘措施,加大巡查力度,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和盗采盗挖问题发生。 | 1.淄川区政府责令淄博栋梁冶金建材有限公司对物料重新用篷布进行苫盖,并做好固定,已于6月22日完成;责成昆仑镇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物料苫盖、洒水降尘情况开展巡查,确保抑尘措施落实到位。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山东智宸科技公司等4家公司对物料进行苫盖,及时替换破损的篷盖网,于6月30日前完成蓬盖;对4家企业扬尘污染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3.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防止非法盗采和毁坏山林问题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3 | X3SD202506180245 | 淄博市临淄区齐都路(桓公路北侧)夜间大货车通行噪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淄区政府、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根据《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的通告》,齐都路桓公路路口至G309路口段为大货车禁行区域。因生产生活、市政工程建设等需要,办理通行码的货运车辆可驶入禁行区域,通行码限行时间为每日7:00-8:30,17:00-19:00;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渣土车等车辆,可在非限行时间驶入禁行区域。目前齐都路与桓公路路口以北路段沿线有8处在建施工工地,部分工地因施工需要,施工车辆需夜间在齐都路行驶,造成噪音扰民问题。 | 属实 |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路段管控,严防噪音扰民。 | 1.临淄区政府对该路段沿线工程施工情况加大公示力度,做好禁行告知及解释工作。 2.临淄区政府、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禁行路段交通管控,减少噪音扰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4 | X3SD202506180262 | 淄博市高新区高端装备中心在西召村南侧无防渗措施土地上违规填埋大量含有危废的一般固废,固废渗出具有化工异味的污水,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位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端装备中心西召村南侧,为原西召选矿厂的尾矿坑,用于存放尾矿砂,于2017年停用。 2.2024年3月-10月,西召村与淄博恒昌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山东北金选矿有限公司产生的尾矿砂存放于尾矿坑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经查阅山东北金选矿有限公司的环评,该公司的废尾矿砂属于一般固废,可以用于矿井采空区充填。除历史遗留部分外,现场堆放的尾矿砂均来自山东北金选矿有限公司,存放量约9万余吨。 3.2025年1月,接到信访投诉,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端装备中心督促西召村清理废尾矿砂,目前已清运6万余吨,用于矿井采空区充填,清运中暂未发现危废。经现场核查,坑内有雨水积存,现场无异味。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 1.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山东北金选矿有限公司和西召村委加快尾矿的清运工作,于2025年底前清运完毕。 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成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依法对山东北金选矿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委托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对坑内雨水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置;责成高端装备中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制定方案,清理完成后,开展钻探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合规处置到位。 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尾矿砂清运过程进行跟踪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5 | X3SD202506180008 | 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红绿灯北200米有一家木材加工厂,油漆异味、噪声扰民。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台儿庄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泥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木材加工厂为台儿庄区泥沟镇谭某某木制品厂,位于泥沟镇吉庄村西侧,主要从事胶合板加工,因距离居民区较近,无法办理环评等手续。现场调查时,该企业由于市场行情原因已停产两个月,厂区内存在轻微胶味,未发现使用油漆类产品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严肃处理违法企业,防止环境污染。 | 台儿庄区政府责成泥沟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对该企业予以清理取缔,切实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截至6月21日,该企业锅炉已拆除,计划于7月5日前将厂区库存产品清理完毕,并拆除胶合板生产线。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6 | X3SD202506180057 | 枣庄市滕州市东郭镇栖庄村多家棺材制造加工点存在粉尘污染,油漆异味、噪声扰民。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滕州市政府组织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东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郭镇栖庄村实为杨庄村,该村传统从事棺材制造工艺。经排查,杨庄村现在从事棺材制造加工的经营户共有19家,加工场所均在自家院落内,生产加工工序为:购买原木进行分割、刨光,然后组装出售。根据当地风俗,棺材出售后逝者家属自行刷漆,也存在少量根据需要现场刷漆的情况。 2.现场调查时,19家经营户均未生产,均建有半封闭或全封闭的加工棚,加工设备为木工电动刨子机;木材在切割过程中有噪声产生,切割产生的锯末自然降落地面,现场无扬尘、异味,现场发现个别经营户存有少量漆桶及用漆痕迹。经调查,部分经营户有在中午及晚上加工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防止扬尘、噪声、异味扰民。 | 滕州市政府责成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东郭镇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经营户合理设置生产时间,加工作业时关闭门窗,减少异味、噪音扰民,及时清理,集中收集锯末粉尘。如有刷漆需求,应在室内使用水性漆进行,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17 | X3SD202506180065 | 枣庄市市中区中心街辖区美星花园3号楼南与商城10号楼、8号楼北中间位置,一片无人管理空地隐藏着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异味扰民。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心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地点存有拆迁后残留的枯枝烂木、生活垃圾以及少量建筑垃圾。另外,发现附近居民占用该空地种菜,采用发酵的粪便浇灌,异味影响周边居民。 | 属实 | 及时解决垃圾、异味扰民问题,营造良好居住环境。 | 市中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心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对枯枝烂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私占空地进行清理,防止异味扰民。截至6月20日,已清理整改完毕。 | 已办结 | 无 |
118 | X3SD202506180086 | 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华东村以建设养殖场、农业大棚名义盗挖山石、砂石破坏村南、村北山体,粉尘、粪污污染环境。 | 枣庄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山亭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徐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殖场为枣庄晨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晨熙有机肥有限公司。 ①枣庄晨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华东村西北,经营范围为家禽饲养、牲畜饲养等,分两期建设,环评手续齐全。徐庄镇政府于2023年3月批复备案设施用地57.75亩,地类为其他草地、其他园地、设施农用地、未利用地。现场调查时,项目一期配建储粪棚2处,暂存后供附近种植户堆肥使用,未发现粪污外排情况;二期养殖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平整,确有扬尘产生。项目累计开挖砂石约81500吨,自用约38000吨,富余砂石43483.7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收益已上缴区财政。经勘测,该项目超界开采面积约为5.6亩。 ②山东晨熙有机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家禽饲养、牲畜饲养等。2024年10月,徐庄镇政府批复该公司设施用地31.059亩,地类为园地,截至目前项目未实施。 2.信访件反映的“农业大棚”为国润欣欣(枣庄山亭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枣庄四知堂农牧有限公司。 ①国润欣欣(枣庄山亭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华东村村委会南,经营范围为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等。徐庄镇政府于2024年11月批复备案项目设施用地90亩。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现已建成薄膜联动棚3座,占地18亩,棚内种植辣椒、冬瓜等作物。项目累计开挖砂石约30000方,自用约2000方,富余砂石27538.7方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收益已上缴区财政。经勘测,该项目超界开采面积约为6.5亩。 ②枣庄四知堂农牧有限公司位于华东村西北,经营范围为植物种植、牲畜饲养等。徐庄镇政府于2021年8月批复备案园地38.63亩,后期调整为44.88亩,地类调整为其他园地。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后因疫情、资金等原因停工至今。经调查,2022年该项目施工因违法占用国家级公益林1.27亩被区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现已整改到位。项目累计开挖砂石约10000吨,现场堆存约6000吨,用于砌垒坝堰约2000吨,富余砂石1939.82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收益已上交区财政。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保护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 | 山亭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徐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对上述企业超界开采行为,进一步调查处理;加强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等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2.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常态化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联合检查,防止畜禽养殖污染。 3.徐庄镇政府加强属地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矿产资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9 | X3SD202506180230 | 枣庄市滕州市张汪镇山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北彭庄村自建厂房被叫停后,地块尚未修复,堆存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污染。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滕州市政府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张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在张汪镇北彭庄村西约1000米处,大宗村东北方向,山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院内南侧。该厂房建于2021年,面积约900平方米,建设期间接到群众举报,张汪镇综合执法中队发现山海再生公司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建设钢结构厂房,要求其停止建设。经核实,该地地类为建设用地。 2.6月19日现场调查时,仍处于停工状态,未出现复建情况,现场发现有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防止反弹。 | 滕州市政府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张汪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张汪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6月19日已清理完毕。 2.加大巡查力度,未经允许严禁恢复建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张汪镇政府拟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 未办结 | 无 |
120 | X3SD202506180231 | 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海宏环保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长期跨省接收不明来源工业固废处置,未依法申报跨省转移备案。2.未建立固废管理台账,无入库记录、转移联单和处置协议,存在非法倾倒问题。3.破碎、分拣车间未封闭,布袋除尘、喷淋等抑尘等环保设施不完善。4.厂区部分地面未硬化,粉尘污染周边环境,粉尘中含有重金属、塑料微粒等污染物。5.雨污分流不彻底,存在雨污混排情况。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台儿庄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张山子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海宏环保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位于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官牧村圣邦产业园西300米,主要利用废旧木材、纸质垃圾、废纺料、造纸污泥等一般固废作为原材料生产RDF燃料棒,环保手续齐全。经调查,自2024年8月以来,该企业共接收一般固体废物13665.28吨,其中21.09吨(废衣服、旧布条)来自江苏省,为个人从村民手中收购,其余原材料均来自省内,目前对于个人供货行为未明确要求申报跨省转移备案手续。 2.该企业已建立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包括日期、供货人、种类、重量、来源地等内容,有入库记录;因供货方为个人,未签订协议,未办理固废转移联单。经进一步调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 3.该企业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上料、一次破碎、二次破碎、成型等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生产废气经配套的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 4.经查阅环评文件,该企业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种类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不包含重金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区地面已硬化,部分物料堆存于厂区院内,已采取覆盖措施。查阅该企业3月份验收检测报告,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符合限值标准。 5.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放,不存在雨污混排情况。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固体废物接收、贮存、利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台儿庄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规范一般固体废物接收、贮存、利用,跨省接收固体废物时提前核实备案情况,并与产废单位、供货单位签订协议。将堆存于院内的物料转移至料棚内,截至6月23日,物料已转移完毕。 | 已办结 | 无 |
121 | X3SD202506180242 | 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永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石英石废料“白泥”不按规定处置,存在填埋及非法处置问题。2.粉尘收集设施不完善,扬尘污染,且生产过程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3.雨污混排。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税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枣庄市永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税郭镇东北村北侧,主要生产石英石板材,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时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信访件反映的“白泥”为压滤污泥,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记录转移情况。2025年以来向山东弘衡再生资源科技资源有限公司、山东庆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346.91吨,转移处置过程规范,未发现非法填埋及非法处置情况。 2.该企业在密闭车间内生产,搅拌、混料工序配备集气罩、收集管道等集气设施,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现场调查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个别门窗关闭不严易导致粉尘外溢。查阅企业近一年的自行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显示颗粒物达标排放。6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委托市中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企业粉尘进行监测。 3.该企业裁边、定厚、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厂区建设了雨水管网,未发现雨污混流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中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税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确保粉尘有效收集,达标排放;定期清理化粪池,确保生活污水有效处理不溢流。 2.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 未办结 | 无 |
122 | X3SD202506180246 | 枣庄市市中区西昌南路山东宏岳石英石有限公司未按照环评批复建设,固体废物未建立台账,随意倾倒。生产过程中未密闭生产,无污染防治设施,抑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扬尘、噪声扰民。废水处理设施不规范,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直排外环境。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宏岳石英石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市中区西昌南路158号,主要生产石英石板材,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时因市场行情问题未生产。该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6条石英石板材生产线,建设搅拌机12台、布料机6台、压机6台,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2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套,未发现未按照环评批复建设的情况。 2.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裁边、抛光产生的边条及石英石污泥,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并通过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记录转移情况。2025年以来向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转移固废378.69吨,转移处置过程规范。 3.该企业在密闭车间内生产,车辆运输过程中卷帘门关闭不及时,夏季工人偶有开窗通风情况,会导致少量扬尘逸散。企业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对石英砂搅拌、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调阅治污设施运行台账,显示企业生产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查阅企业近一年的自行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显示颗粒物、VOCs、厂界噪声等符合标准限值要求。经调查,该企业周边无环境敏感点,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为西南侧200米处的东山阴村,扬尘、噪声等对周边居民影响轻微。 4.该企业裁边、定厚、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厂区建设了雨水管网,未发现雨污混流、污水直排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光明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待企业恢复生产时,及时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督促企业生产过程保持密闭状态,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规范处置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及时关闭车间卷帘门,减少扬尘、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生产废水。 | 未办结 | 无 |
123 | X3SD202506180293 | 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葫芦套景区建设河道漂流项目,影响环境。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山亭区政府组织区文旅局、徐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河道漂流项目实为枣庄葫芦套峡谷惊险漂流项目,位于山亭区徐庄镇葫芦套风景区内,由枣庄市三合旅游有限公司建设,2022年3月取得立项并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22年4月取得山亭区文旅局、乡村振兴局批复,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通过山亭区文旅局、乡村振兴局竣工验收,2023年6月正式运行。项目经营范围为休闲观光活动,依托原有自然沟建设,全长约3公里,漂流槽内宽1.7米,内高0.6米,上游起点设置储水工程及存船平台工程,终点设置流池及回水池工程。景区内生活垃圾经暂存点收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均由枣庄市三合旅游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2.现场调查时,项目正常运行,使用漂流器材为充气皮划艇,漂流槽及河道内水质清澈,无垃圾等漂浮物。6月21日,徐庄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河道水质采样检测,预计6月28日出具报告。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确保景区生态环境。 | 山亭区政府责成区文旅局、徐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区文旅局联合徐庄镇政府对项目周边开展环境隐患排查,防止破坏环境问题发生。 2.区文旅局督促枣庄市三合旅游有限公司维护好景区内环境卫生,确保河道水环境安全。 | 已办结 | 无 |
124 | X3SD202506180314 | 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佟庄村南山东本立石英石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存放不规范,未建立固体废物台账,原料棚未密闭,加工、破碎、切割等工序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台儿庄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泥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山东康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山东本立石英石有限公司),位于泥沟镇佟庄村南,主要从事石英石板材生产加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原料主要为石英砂、石英粉、树脂、钛白粉等,均堆放在密闭车间内。该企业落实了环评审批中的相关规定,计量投料、密闭搅拌、自动布料、固化成型、抛光打磨等工序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催化燃烧等废气治理设施。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固体废物为板块压滤后的污泥及切割出的板材边角料,堆放在厂区南侧地面硬化的料棚内,建立了固体废物处理台账;现场发现料棚南侧有轻微破损,未安装料棚门。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规范固体废物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 台儿庄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泥沟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规范固体废物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厂区南侧料棚修缮工作,对破损料棚进行修理,安装料棚门。截至6月25日,已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无 |
125 | D3SD202506180004 | 东营市垦利区仙河镇镇东路孤东采油厂驻地抽油机附近道路上堆放很多黑色油渍,属于危废。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垦利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垦东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孤东采油厂驻地”位于东营市东营港仙河镇长江路1号,生产区域位于垦利区孤东圈内,是集油气勘探、开发、处理、集输为一体的大型油气生产单位。信访件反映的“镇东路”实为振东路,位于东营港仙河镇东部,呈东西走向,是连接仙河镇与孤东油区的重要通道。振东路西起兴凯湖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与长江路相接,通往仙河镇中心;东至孤东油区检查站,与北四路相连,通往孤东圈方向,道路全长约12.67公里。 2.经现场勘查,孤东采油厂驻地附近无抽油机井;在振东路孤东圈检查站西侧范围内,共有孤东采油厂4口抽油机井,4处井场均未发现“黑色油渍”;在振东路东侧终点北方,有孤东采油厂113#计量站进场路(南北走向),进场路西侧路肩上有黑色的柏油路碎块。经了解,因雨水冲刷及车辆进出导致该进场路路基松软,孤东采油厂对该进场路进行了修缮,同时将原路面破碎的柏油路块用于对进场路护坡加固,并非信访件反映的“黑色油渍”。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随意倾倒危固废污染环境。 | 垦利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垦东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2.加大对辖区内油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6 | D3SD202506180078 | 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郝纯路西首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厂区内部大量掩埋污油和污泥。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东营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史口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为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内。2022年11月拆除了22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80万吨/年焦化装置,2024年6月其他装置拆除。现有项目为50万吨/年生物基航空燃料技术改造及配套项目、罐区仓储经营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2.东营区此前曾收到过反映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填埋危废的信访件,东营区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地勘探测。2024年11月—12月,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对该企业厂区进行了全面布点勘探,共布设勘探点位115个,2025年2月出具《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固体填埋物专项勘察报告》,报告结论明确未发现明显异味或颜色异常等疑似危废或工业固废的填埋物。 3.6月4日收到D3SD202506030002信访件,反映“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厂房在2022年年底已拆除,但有一些油泥埋在厂区地下,异味扰民,污染环境”。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立即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原有勘探基础上,增加勘探点位,在生产区内尚未硬化地面设置10个土壤监测点位,监测深度为0-3米,采集土壤样品30个进行监测。土壤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10个点位PH、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石油烃(C10-C40)等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4.6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重点对企业待建场地进行了进一步勘查。现场仍为空地,场地周边建设围挡,北侧路边堆放部分建设过程中拆除的混凝土块,堆放的建筑垃圾未发现沾染油泥情况。其余地面在前期平整完成后维持原状,地面未见挖掘以及其他异常变动痕迹。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依法处置。 | 东营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史口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企业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不出现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填埋、处置问题。 2.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7 | D3SD202506180083 | 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有多个污染问题:1.东兴村博欣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口西南方向柴油五矿青年岗西南角一处使用废灰石渣和泥浆土搭建的平台,雨天散发异味,污染环境。2.永安镇博欣路与益洪河交叉位置东北侧永安陵园西侧土地内填埋很多泥浆土,污染环境。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东营市政府组织垦利区政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兴村博欣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口西南方向柴油五矿青年岗西南角”地块,位于同兴路以南、路源筑路公司以北、新博路以西、店子村地以东,占地面积约9.96亩。“废灰石渣和泥浆土”为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基钻井泥浆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项目生产的绿化用土与建筑用土。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垦利区永安镇东兴村南,建有水基钻井泥浆及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2024年12月30日,东兴村村“两委”与村民李某某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将该地块承包给李某某用于临时养殖,承包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2025年1月3日,李某某与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用土供应协议,由该公司提供建筑用土用于该地块的土地平整,所用土方实为该公司生产的建筑用土,用途符合其环评要求。6月19日,现场勘查时,适逢雨天,该地块未发现异味。 2.信访件反映的永安陵园西侧土地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空地,位于新博路以东、德州路以北;另一部分为山东年年红农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博路以东、德州路以南、溢洪河以北。空地部分占地面积约102亩,根据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数据显示,该处空地地类为其他草地。通过查看天地图影像,该处空地自2020年至今无明显变化,现状为沟渠及草地,现场未发现大型车辆进出痕迹及其他人为活动迹象。山东年年红农业有限公司建有抗盐与耐旱植物培植产业基地项目,于2020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占地约16.06公顷,土壤现场存量约88万立方米。该企业外购垦利区天正浚源环保科技公司对钻井泥浆处理后生产的绿化用土壤,通过构筑台田、种植抗盐与耐旱植物等方式,建设产业基地,非填埋泥浆土。2024年9月,曾接到反映该问题的信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年年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28个土壤采样点,1个周边对照点,土壤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有关要求。2024年11月7日,对现场进行了挖掘,挖掘深度约5米、长约20米、宽约10米,未发现掩埋钻井泥浆情况。2025年6月10日,再次对该公司未种植区域随机布设4个挖掘点位,挖掘深度约4.5米,均未发现掩埋钻井泥浆情况。 | 部分属实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控措施,严防破坏土壤问题发生。 | 东营市政府责成垦利区政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天正浚源公司严控绿化用土和建筑用土原料和产品质量,防止售后造成二次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2.督促年年红农业公司依法依规经营,并做好各类台账资料的日常管理,防止违规用土污染土壤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8 | X3SD202506180107 | 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山东奥友环保工程公司新增利用油泥烧砖项目,该项目排放大量浓烟,异味扰民。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河口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孤岛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奥友环保工程公司”实为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孤岛镇西一路69号。原建有浅海油田油污泥处理环保投资项目和设施化钻井固废资源化利用轻型保温建材生产项目。浅海油田油污泥处理环保投资项目以油田钻井泥浆为原料,经絮凝→离心→压滤后产生固相泥浆土,环保手续齐全。设施化钻井固废资源化利用轻型保温建材生产项目以浅海油田油污泥处理环保投资项目固相泥浆土为原料,以天然气为燃料,生产轻型保温多孔砖,年产6000万块,主要生产工艺为粉碎→干化→制坯→烘干焙烧。 2.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施化钻井固废资源化利用轻型保温建材生产项目,于2025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5年2月,奥友环保将该项目全部资产及相关手续转让给东营新良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该项目由东营新良新材料公司负责运行,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自3月14日开始运行调试,尚未进行环保验收。该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是粉碎车间废气和隧道窑废气。其中,粉碎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处理,最终经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废气经SNCR脱硝、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及湿电除尘处理后,经由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曾于2025年4月22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项目隧道窑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3.现场勘查时,该项目5月12日至今因码坯机、除雾器等设备部件更换未生产,没有烟气排放,现场无异味。经查阅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以来钻井泥浆转运记录及生产台账,与现场库存基本相符,未发现油泥烧砖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防非法排污,污染周边环境。 | 河口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待企业正常生产时,开展现场检查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依据现场检查和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加大对该企业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29 | X3SD202506180162 |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华泰热电厂北门对面铁栅栏小院内北侧灰色车间有一台圆形球磨机(长4米,高1.8米),无正规生产手续,非法提炼丙二醇残渣三年。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广饶县政府组织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大王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华泰热电厂北门对面”共有4个院落,从西往东依次为东营源泰物流有限公司、东营晨阳商贸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20kV乐安变电站和东营市惠源化工有限公司。 2.经现场勘查,除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20kV乐安变电站院内建有供电配套设施外,东营源泰物流有限公司、东营晨阳商贸有限公司和东营市惠源化工有限公司大门为铁栅栏门,3家企业内共有6处灰色建筑。其中,东营源泰物流有限公司为2处汽车维修仓库用房、办公平房,东营晨阳商贸有限公司为2处居住平房,东营市惠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北侧2栋仓库用房,内存有炭黑及炭黑包装袋,无生产设备。上述企业院内均未发现信访件提及的“一台圆形球磨机(长4米,高1.8米)”。经对3家企业负责人调查询问,均反映近几年来公司院内无“圆形球磨机”和“非法提炼丙二醇残渣”问题。 | 不属实 | 持续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 广饶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大王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大王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30 | X3SD202506180232 | 东营市广饶县农高区丁庄镇常寨村东南角有一洗砂厂,占用耕地,无任何手续,躲避检查,检查时停产检查走后生产,污泥污水通过管道排入高速路东的沟渠,污染农田,扬尘扰民。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农高区分局、丁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常寨村东南角有一洗砂厂”,原为中铁建港航局配套小清河复航工程所建设的商砼拌合站,位于荣乌高速辛庄子枢纽立交西北方向,该商混拌合站地块为建设用地。2023年底,该拌合站内设备因小清河复航工程施工结束而拆除,仅遗留钢结构厂房。2025年2月,丁庄街道办事处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有人在该闲置厂房内违规建设一套砂石料加工装置,用于生产机制砂石,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2025年4月底,丁庄街道办事处已责令所有人拆除生产装置并清理厂区内原料及产品。5月以来,丁庄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进行日常巡查时,该砂石料加工企业已落实停产措施。6月19日现场勘查时,电机、破碎装置等主要生产设施已拆除,临时存放在厂房内暂未处理,厂区内原料及产品已全部清理。 2.该砂石料厂在前期生产过程中产生泥浆及弃土,泥浆及弃土堆放至高速路东侧、荣乌高速建设时所形成的取土坑内,用于淤填平整土坑。现场勘查时,未发现排放污水污泥污染周边农田的情况。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黄三角农高区分局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土坑及周边农田、沟渠内土壤及地表水进行采样检测。根据监测结果,土坑及周边地表水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要求。土壤检测结果待出具。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企业违规生产。 |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黄三角农高区分局、丁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丁庄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所有砂石料生产设备的清理工作。 2.丁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闲置场所的巡查力度,杜绝问题反弹。 3.市生态环境局黄三角农高区分局根据土壤检测结果,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处置方案,妥善处置弃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1 | D3SD202506180018 | 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店村村东土地存在盗采砂石问题。 | 烟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牟平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高陵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实地排查,高陵镇店村村域内未发现盗采砂石的情况。通过向东扩大排查范围,发现位于店村村东侧约530米处的沙巷子村地界范围内历史上存在疑似盗采砂石的行为,该区域位于沙巷子村村东、辛安河西侧河边。该区域大致包含三部分,总面积约41亩。 1.地块一:为北部现存的坑塘水湾,面积约11.6亩,经区自然资源局现场比对确认地类为坑塘水面,卫星影像显示,2007年该处已存在水湾,通过卫星影像比对,2007年后水湾无明显变化。 2.地块二:为东侧部分土地,面积约19.2亩,卫星影像显示,2015年底至2016年该处存在挖沙行为。对此,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区自然资源局先后4次组织调查取证,但因时间跨度较长,无法锁定具体责任人,而且因上述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决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0月,区自然资源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被破坏的土地编制复垦方案,高陵镇政府依据复垦方案完成复垦工作,复垦后该地块土地平整,达到耕作条件。 3.地块三:为西侧部分土地,面积为10.63亩,2021年1月至2月期间存在盗采砂石、破坏耕地问题。2021年4月,区自然资源局对此案进行调查,并申请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地块进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当事人为邱某、徐某相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分别于2021年5月27日、7月14日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批准逮捕。徐某刑满释放后,于2024年2月至3月对地块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同时对高陵镇政府前期平整的地块二再次进行整理,并将两块土地连为一整块。2025年6月10日,村集体将地块二、地块三全部种上玉米作物。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和监管,防止出现非法占用农用地、盗采砂石问题发生。 | 牟平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高陵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高陵镇政府督促村集体对种植玉米作物的地块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复耕复垦到位。 2.区自然资源局、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高陵镇政府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非法占用农用地、盗采砂石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32 | D3SD202506180020 |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大岚东村玉财鱼粉厂现在处于停工阶段,休渔期结束后开始加工,加工时鱼臭味扰民,并将污水排放到广河里。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牟平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大岚东村玉财鱼粉厂”,实为烟台市玉财饲料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大岚东村,距离最近的村庄约500米。该公司主要从事鱼粉加工,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杂鱼)-蒸煮-压榨-干燥-晾粉-包装,休渔期间不生产,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鱼粉生产过程中蒸煮、干燥等工序有异味产生,配套建设一座废气处理设施,对异味进行处理。废气处理工艺为:三级风冷→四级水冷→两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焚烧→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自1月份停产至今,厂区内有一定异味。经调阅该公司2024年9月生产期间的自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及表2二级标准要求。 2.经核查,该公司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100方/天的污水处理站,对废气处理设施冷凝水、碱喷淋塔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收集池→调节池→氧化池→厌氧池→两级好氧池净化→沉淀池,处理后的中水用于农田灌溉。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废水产生,通过对厂区和广河河道周边实地勘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河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和经营。 | 牟平区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姜格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处理设施维护和保养。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加大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待企业开工时,不定期开展监督性检测和巡查,要求企业生产作业时及时关闭车间和料仓门窗,确保其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3.区水务局、姜格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大对河道的巡查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33 | D3SD202506180050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二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70071“烟台市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东光村东南角砖厂露天堆放工业垃圾,排放烟气,异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联合文峰路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对露天堆放的原料进行苫盖,6月9日苫盖完毕”不满意,投诉人认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垃圾的问题,仍存在环境污染。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州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文峰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东光村砖厂为莱州华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东光村。主要以煤渣、污泥、建筑弃土等一般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多孔砖、标砖、方砖,环保手续齐全。6月19日再次现场核查,企业未生产,物料车间新贮存污泥约230吨,有异味,厂区内存有煤渣约500吨、锯底泥约60吨、建筑弃土约3万吨,部分苫盖面出现破损,厂区地面存有积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 莱州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文峰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联合文峰路街道办事处督导企业:①对物料全部苫盖,清理地面积尘,已于6月19日完成;对物料车间内230吨污泥每日3次喷洒除臭剂抑制异味;②6月22日已将厂区内60吨锯底泥、500吨煤渣全部清出厂区,定点存放于封闭车间内;6月25日已将1万吨弃土转运至物料车间;③7月底前搭建封闭仓储车间存放剩余2万吨弃土,未建成前严格落实好苫盖措施。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莱州华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加强企业原料运输—贮存—使用全链条监管。 3.由文峰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4 | D3SD202506180072 | 烟台市莱阳市冯格庄街道贺家疃村东北侧中瑞化工厂加工产生粉尘污染。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阳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农业农村局、莱阳经济开发区管委、冯格庄街道办事处再次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冯格庄街道贺家疃村东北侧中瑞化工厂”,实为烟台中瑞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经济开发区富山路100号,距冯格庄街道贺家疃村约800米,主要从事无水氟化氢等基础化学原料的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环保手续齐全。经核查,该企业在烘粉工序、煤制气工序、无水氟化氢1#生产线、无水氟化氢2#生产线、中和装车工序及硫酸钙暂存等环节产生颗粒物废气。废气经“天然气低氮燃烧+布袋除尘”“SCR+碱洗喷淋+电除尘”“两级水洗+一级碱洗”等处理后高空排放。因前期信访举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于6月6日、6月16日先后两次委托山东乾昇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要求。在对该企业进一步现场核查中发现,在外运物料过程中,货车出库车轮易带出少量物料粉尘。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 莱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农业农村局、冯格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企业周边农作物生长情况进行论证,为后续处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及时对货车出库带出的粉尘进行清理;加强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3.冯格庄街道办事处走访周边群众,联合村庄干部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协助群众解决问题。 | 未办结 | 无 |
135 | D3SD202506180090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三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80036“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吉安花园小区9号楼1单元电梯运行时产生低频噪音和振动”的调查核实情况“对9号楼距离电梯最近的两户的卧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不满意,投诉人认为:电梯运行时对自家产生的是低频噪音和震动。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20日,烟台市住建局、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烟台市勘察设计审查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牟平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宁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牟平区吉安花园小区于2018年11月开工,2020年6月竣工,目前小区内共有楼房9栋。信访件反映的9号楼位于小区东南角,共有11层。经区住建局核查,该楼座设计、建设、施工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9号楼1单元电梯检验结论为合格。 2.6月10日,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采取声级计测试该电梯轿厢上下运行噪声、开关门噪声及机房内运行噪声,经多次测试,均符合《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中A1.3.14噪声测试中对于电梯噪声的相关要求;委托华恺智联电梯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电梯运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中噪声测试的全部要求。同日,烟台吉安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9号楼距离电梯最近两户的卧室、起居室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研判电梯运行时,低频噪音对有些住户有一定影响。对此,区住建局责成开发商、小区物业对电梯时速进行降速调节,对电梯井道内壁加装隔音棉、对电梯机房内设备承重减震加装隔音垫、对电梯井道外壁进行二次抹灰并在材料中添加降噪材料。 3.6月21日,上述降噪措施已施工完毕。区住建局已委托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吉安花园小区9号楼1单元相关住宅进行包含低频等效声级的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牟平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宁海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该单元电梯及附属设施开展巡查检测,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维护保养。 2.待检测结果出具后,由区建局、宁海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该单元住户进行走访,告知群众为电梯降噪采取的相关措施,积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6 | X3SD202506180027 | 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大岚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招远东鑫纪山产城乡融合发展有限公司以租代征大岚村土地,地块中的多处水塘、水井被掩埋。2.原石材厂和石材公司内堆放大量垃圾。 | 烟台市 |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 6月19日,招远市政府组织张星镇政府、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信访件反映的“招远东鑫纪山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以租代征大岚村土地,地块中的多处水塘、水井被掩埋”问题。经现场勘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涉及大岚村土地1177.3亩,项目用地手续有关部门已审批。经核查,2022年10月,招远市政府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并组织签订补偿协议,在征地补偿款拨付村集体之前,招远市政府委托招远东鑫纪山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大岚村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群众反映的“多处水塘、水井”全部属于大岚村集体资产,均得到补偿。2024年9月取得自然资源部先行用地手续,在已批准的先行用地范围内开展现场施工作业,对厂区范围内的4处水库、2处平塘、3口水井(包含交办件中所提到的相关水利设施)等水利设施按照施工要求进行填埋。 2.关于信访件反映的“原石材厂和石材公司内堆放大量垃圾”问题。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地块原为11家石材加工企业所在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该处拟建设中国广核集团相关配套项目,目前已完成拆迁,现场大部分垃圾已清运完成,剩余小部分已长满荒草。2025年4月,该宗土地11.0503公顷获省政府批复,将于近期挂牌净地出让,后续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进行处置。 | 部分属实 |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 招远市政府责成张星镇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由张星镇政府加强科教宣传,做好群众沟通和思想引导,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相关地块挂牌出让进度,强化与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时规范处置拆迁垃圾,防止违规存放处置行为,全力保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 已办结 | 无 |
137 | X3SD202506180048 | 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前坊北村村东水库周围115棵黑松于2023年9月23日被砍伐,2025年4月6日黑松林土地已被全部破坏并用于其他建设。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州市政府组织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程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程郭镇前坊北村村东水库周围115棵黑松”,位于莱州市程郭镇前坊北村村东约1000米处,附近有平塘1处,不属于水库和水源地。地块原有黑松4.3亩,约120余棵,其中平塘南侧约100棵,东侧约20棵。此处黑松树为前坊北村村集体于上世纪70年代栽植,地块属一般林地。2023年9月上旬,该地块黑松出现部分病死情况。为防止病灾蔓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程郭镇政府于2023年9月6日至12日对4.3亩林地内黑松紧急采伐,连根拔除,粉碎后焚烧处置。经现场核查,采伐区域地表长有杂草,未发现新采伐黑松情况。 2.2025年4月6日程郭镇前坊北村为防止平塘东侧采伐区水土流失,用石块浆砌护坡,长约13米、高约2.6米。现场勘查,浆砌护坡处上方为村坟茔地,周边土地保持良好,未发现其他建设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严防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 莱州市政府责成林业局、程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林业局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科学防治,适时做好前坊北村采伐区域生态修复工作;同时加强巡护巡察,防止出现违规砍伐树木现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2.程郭镇政府在前坊北村设置保护森林、保护耕地公益标志,教育引导村民遵纪守法;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未办结 | 无 |
138 | X3SD202506180120 |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马山脚下防火房对面南侧存在占用林地违建房屋的问题,目前仍在继续破坏绿化扩大违建面积。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山区政府组织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初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莱山区初家街道马山脚下防火房对面南侧”,实为初家街道大郝家村村民果园承包地,经区林业局现场勘察该地块非林地,现场未发现破坏绿化及违建问题。 2.收到该信访件前,初家街道大郝家村委于6月16日在防火房北侧300米处发现一处在建违建,当日由莱山区自然资源局向违建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 莱山区政府责成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初家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林业局加强对马山区域内林地的监督检查,严防非法破坏占用林地问题发生。 2.区自然资源局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如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按程序依法处理。 3.初家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发现破坏山体绿化、违建等问题及时处置。 | 未办结 | 无 |
139 | X3SD202506180122 |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中杨村南杨装载机厂违规安装国二发动机,喷漆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州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莱州市土山镇中杨村南杨装载机厂”,实为莱州市光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杨王村,主要从事装载机生产制造。企业无喷漆相关手续,莱州市土山镇政府已于2025年3月对该企业喷漆工序予以取缔。现场核查时,企业未进行生产,厂区及车间堆放有机械配件,停放装有国Ⅱ柴油发动机的装载机7台,未发现喷漆设备,现场未嗅及异味。 2.调阅企业生态环境部VECC平台备案信息,并现场核验7台装载机发动机铭牌,确认该批设备均已按规定完成备案登记,豁免用途为“出口”。 | 基本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 莱州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土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家巡查监管,规范生产销售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国内流通领域销售的装配国Ⅱ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问题线索依法查处。 3.土山镇政府加大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家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40 | X3SD202506180124 | 烟台市牟平区文化街道金龙夼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603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南侧200米路西堆放渔网和黑色海洋浮球,异味扰民。2.工商大街与昆嵛山路交汇口南侧路西红色铁门里堆放大量废旧海上物资,并进行粉碎,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上午,牟平区政府组织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工信局、文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信访件反映的“603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南侧200米路西堆放渔网和黑色海洋浮球,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点位实为文化街道嵎岬河村北126号,涉及烟台亚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从事生产,厂区内共有3套破碎设备,其中1套设备闲置停用,其余2套破碎设备均安装有除尘系统,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该公司院内露天堆放有大量回收的废旧海水养殖浮球和养殖网笼,有一定腥臭味。 2.关于信访件反映的“工商大街与昆嵛山路交汇口南侧路西红色铁门里堆放大量废旧海上物资,并进行粉碎,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点位实为文化街道沙家庄村南16号,涉及烟台鸿泰再生资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生产,厂房内共有2套破碎设备,均配有除尘系统,破碎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该公司院内露天堆放有大量回收的废旧养殖网笼,有一定腥臭味。 3.经核实,上述两家公司法人均为齐某某,主要从事废旧海水养殖浮球、网笼的回收及破碎以及再次加工,产品为再生塑料颗粒。其生产工艺为:原料(废旧海产养殖浮球、养殖网笼)-人工拆解-物理破碎-包装;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均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6月19日下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文化街道办事处分别对上述两公司再次开展现场检查,两家公司均在生产,破碎及除尘设备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有一定异味产生。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委托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对上述2家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异味扰民问题。 | 牟平区政府责成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工信局、文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文化街道督促上述2家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对露天堆放的原料,采取防雨布覆盖、生产作业时关闭车间门窗等措施,同时要求该公司减少原料回收存储量,最大程度减轻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工信局、文化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监管,发现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41 | X3SD202506180125 | 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留德庄村祠堂隔壁张军废品收购站常年加工收售废旧渔网、海洋浮球、扇贝笼子,占用良田果园堆放,加工时粉尘噪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牟平区政府组织牟平区商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武宁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信访件反映的“张军废品收购站常年加工收售废旧渔网、海洋浮球、扇贝笼子,占用良田果园堆放”问题。经核查,“张军废品收购站”实为“牟平区张军废品回收站”,主要从事海产养殖废旧浮漂、废养殖网笼收购和破碎加工,生产工艺为:原料(收购的海产养殖废旧浮漂、养殖网笼)-人工拆解-破碎-包装-外售。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现场核查发现,在北留德庄村祠堂西北侧空地堆放有渔网、养殖浮漂、扇贝笼等海水养殖生产用具。通过测绘落图,该处分三个地块,从西往东依次是:西地块为果园地约80平方米、中间地块为设施农用地约1200平方米、东地块为果园地约400平方米。 2.关于信访件反映的“加工时粉尘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废品回收站厂房内配备有2套破碎生产设备,其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管道系统收集后,统一经由1套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现场核查期间,该回收站处于停产状态,未进行生产作业。6月19日下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再次对该废品回收站进行现场核查,该回收站正开展破碎加工作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破碎加工工序有噪声和粉尘产生。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委托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现场对该废品回收站的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轻噪声、粉尘扰民,杜绝压占果园地问题。 | 牟平区政府责成区商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武宁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针对该废品回收站压占园地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7月5日前搬离压占在果园地上的物资,恢复园地属性。 2.区自然资源局、武宁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废品回收站,于7月20日将堆存在设施农用地上的物资搬离。 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督促该废品收购站加强日常管理,生产作业时采取必要密闭措施,加大粉尘收集,减轻粉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区综合执法局、武宁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破坏环境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2 | X3SD202506180129 | 烟台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福山区福新街道烟台众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堆放和转运不合规,仓库异味明显,距离居民区较近。2.莱山区烟台郎牌环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堆放和转运不合规,仓库异味明显。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福山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莱山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烟台众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山区松霞路881号,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距离最近小区为西侧中梁拾光里小区,直线距离约120米,目前该小区尚未入住。现场核查时,企业贮存仓库内危险废物分区、分类存储;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记录均上传“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查询其转运车辆行驶轨迹与转移联单一致。查看2025年以来仓库视频监控,未发现转运不合规情况。企业贮存仓库内配套建设有两级活性炭处理设施,现场核查时,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仓库内存在少量异味。6月1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对废气排放口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其废气排放口VOCs和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其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信访件反映的“烟台郎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莱山区捷爱斯路29号,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经核查,企业贮存仓库内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地面采取防渗处理,贮存场所符合相关要求,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记录均上传“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查询其转运车辆行驶轨迹与转移联单一致。现场对比查看2025年1月-5月企业转运台账和监控视频(最近1个月),未发现转运不合规情况。现场核查时,该公司项目仓库内存在异味,来源于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仓库门窗密闭,配备“uv光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仓库内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6月1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外排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1.福山区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①督促烟台众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处置,做好台账、联单管理,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②加大对该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排污许可要求经营,生产经营期间确保其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2.莱山区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对该公司危废收集、贮存、转运的监管力度,严防失管失控。 ②督导该公司严格按要求运行维护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143 | X3SD202506180130 |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凤凰铭著南洼地被一建筑公司持续填埋大量垃圾,内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石灰、水泥块等,碎渣呈强碱性,垃圾上仅用几张滤网掩盖,粉尘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山区政府组织初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凤凰铭著南洼地”,位于初家街道凤凰北路与虎山东路路口东北侧,为庙后村旧村改造地块。该地块目前作为修建塔山北路快速路和凤凰北路所产生砂石的临时中转储存场地,该砂石属于国有矿产资源,后期将进行再利用。 2.经核查,场地内现存东、西两处砂石物料堆(东侧约1.5万方、西侧约4万方),虽已采取防风抑尘网覆盖措施,但因覆盖网多处出现破损情况,仍存在扬尘污染风险隐患。现场未发现信访反映的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石灰、灰水泥块”,对上述地块周边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零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共约3-5方,未发现土地被污染的情况。现场使用ph试纸对该地块土壤进行初测,ph值呈中性。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莱山区政府责成初家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现场防风抑尘网进行补换,已整改完毕。 2.对现场存在的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 3.加强对该地块的监管巡查,督导责任单位烟台富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规范施工,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 已办结 | 无 |
144 | X3SD202506180156 | 烟台市芝罘区奇山街道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君临苑社区东南100米烟台市热力厂常年颗粒物超标排放,物料被风起产生,扬尘污染环境,焚烧完的固废随意丢弃,违规变卖,厂区距学校较近,建厂时无规划手续。2.福林社区、梁家社区负一至二层动物粪便、垃圾、污水清理不及时,楼道间绿植被毁坏开荒,杂草丛生,社区环境脏乱差。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烟台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君临苑社区东南100米烟台市热力厂”,实为烟台市热力有限公司鹿鸣分公司,主要从事热力生产和供应,环评手续齐全,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于采暖季运营,目前处于停产状态。①关于“常年颗粒物超标排放”问题。该公司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SNCR+SCR脱硝、脱硫塔脱硫处理,脱硫塔顶设置管束除尘器进一步除尘。调取该公司近三年在线监测数据及2024-2025年采暖季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②关于“物料被风起产生,扬尘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煤及煤渣存于封闭煤棚,现场核查时,煤棚内存有少量煤及煤渣,棚外未发现物料堆存;采暖季煤棚采取喷淋抑尘措施。调阅清扫记录,该公司每天对煤场、渣场及厂区进行洒水清扫。③关于“焚烧完的固废随意丢弃,违规变卖”问题。该公司与第三方签订了煤渣、煤灰等清运合同,经调查,近三年采暖季产生的固废送至建材公司综合利用。④关于“厂区距学校较近,建厂时无规划手续”问题。经核查,该公司于建设前向烟台市城市管理局请示,2004年4月23日,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出具《关于对建设莱山区北部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房的批复》(烟城〔2004〕18号),同意该公司建设。 2.信访件反映的“福林社区、梁家社区负一至二层”,实为两个社区住宅楼地下车库。经现场核查,车库内均存在少量动物粪便、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情况;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水横流问题,经走访调查,“污水”问题实为地下车库垃圾未及时清理产生的少量渗滤液;部分住宅楼间存在杂草丛生以及堆放杂物情况,无绿植被毁坏开荒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烟台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烟台市热力有限公司鹿鸣分公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加强对物料贮存场所及喷淋洒水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积极采取抑尘措施,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督促企业对工业固体废物运输利用的受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流向等信息。 2.6月21日,芝罘区住建局会同奇山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两个社区及物业完成对动物粪便、垃圾杂草及杂物的清理工作;督促两个社区及物业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居民规范饲养宠物,提高环保意识和社会公德,并在地下车库明显位置张贴提示牌,合理调整垃圾桶位置,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运;要求两个社区及物业完善卫生保洁规章制度,加强巡查力度,增加清扫保洁频次。 | 已办结 | 无 |
145 | X3SD202506180169 | 烟台市辖区内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芝罘区白石街道柳记潮汕牛肉火锅(白石路107号附21号)、东山街道国粹小学南柳记牛羊肉火锅(观海路8-7-107),开发区柳记潮汕牛肉火锅星颐广场店、福莱山街道原醉董牛、柳记砂锅牛肉面(华润A8-25号)均为柳记潮汕牛肉火锅连锁公司的加盟店均存在油烟未收集直排,污水通过下水道排放,噪声扰民和厨余垃圾埋在土里问题。2.芝罘区只楚镇鼎城小学东南150米、中铁海峡建设公司内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明沟,气味刺鼻,再向西1300米;只楚药业废水直排河道,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烟台市政府组织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芝罘区白石街道柳记潮汕牛肉火锅(白石路107号附21号)、柳记砂锅牛肉面(华润A8-25号)”,经现场实地查看及走访周边商户,上述两店已关闭,不存在油烟直排、噪音扰民、厨余垃圾埋在土里等反映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东山街道国粹小学南柳记牛羊肉火锅,位于莱山区观海路8号小区7-107商铺”,实为莱山区嘉年华火锅店,2020年9月取得《营业执照》。①关于“油烟未收集直排”问题,经核查,该店主营项目为潮汕火锅,以清汤锅为主,不涉及炒料及明火炒菜业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均为水蒸气,蒸气经换气系统排放至店铺门口,无油烟直排问题。②关于“污水通过下水道直排”问题,经核查,厨房安装有四个盥洗池,产生的污水为菜品清洗、餐厨具清洗用水,均按要求排入城市污水管网。③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经核查,该店位于居民区商铺1楼,3楼开始为居住区,营业时间为中午11时至晚上21时,无店外经营情形,噪声主要来源于店铺门口空调风机,距最近住户垂直度距离约8米,经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对莱山区嘉年华火锅店进行检测,该单位昼间厂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I类声环境功能区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55dB)。④关于“厨余垃圾埋在土里”问题,经核查,厨房安装有厨余垃圾桶,店内厨余垃圾转运至社区就近的垃圾中转站,未发现厨余垃圾填埋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柳记潮汕牛肉火锅星颐广场店”,实为福莱山街道原醉董牛更名而来,两者为同一店面,目前主要经营火锅,不进行烹炒煎炸,产生的蒸汽由集成式火锅设备统一收集净化不外排,无油烟产生。①关于“污水通过下水道排放”问题。该店面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星颐广场污水管道统一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未直排外环境。②关于“噪声扰民”问题。该店面位于华山路6-16号沿街商铺,距离最近居民区大概有60米,无高噪声设备,经走访周边居民,未反映噪音扰民问题。查阅近年来信访,无相关投诉记录。③关于“厨余垃圾埋在土里”问题。该店面餐厨垃圾全部存放于专用容器内,与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合同,每日统一拉运处理。 4.信访件反映的“中铁海峡建设公司内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明沟”,实为孙家B地块改造范围内暗渠,一直沿用“孙家明沟”旧称。经核查,近期因周边施工需要,局部临时开挖,有气味逸散。 5.经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只楚药业”,全称为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产生废水经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通过查看烟台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企业废水稳定达标。对企业涉水工序及厂区内污水收集管道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暗管偷排情况。通过调阅企业用水、排水数据,进行水平衡分析,未发现异常;对厂区西侧区河进行进一步排查,河道内无污水直排口,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情况,河道无异味。该企业在发酵工序产生发酵异味,配套建设3套气体净化系统,采用“冷凝+两级喷淋洗涤”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废气进行全密闭收集,配套建设4套气体净化系统进行处理,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检查时企业周边存在一定异味。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企业在厂界安装环境空气自动监控系统,在厂区门口设立公示牌实时公开监测数据,调阅该企业近一个月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规定。6月23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对企业排放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规定。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烟台市政府组织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莱山区嘉年华火锅店进一步规范厨余垃圾清理工作,6月19日该店与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厨余垃圾清运协议。 2.强化普法宣传,引导规范经营,要求各店铺张贴文明用餐提示语,发现不文明就餐行为及时制止,避免夜间噪声扰民;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 3.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只楚街道现场已协调施工单位完成裸露明沟遮挡,防止散发异味,并结合周边项目施工进度,制定管道迁改方案,以彻底解决此问题。 4.市生态环境局区芝罘分局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督导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主动公开厂界监测数据,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146 | X3SD202506180189 | 烟台市莱州市文昌路街道晟达市政沥青场马路南侧160米有一非法危化品经营场所,使用报废槽罐车、废弃槽罐储存大量危化品违规出售给个人,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未配套安全设施、贮存设施未办理环评、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周边异味扰民,偶尔冒黑烟。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应急管理局、商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虎头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文昌路街道晟达市政沥青场马路南侧160米有一非法危化品经营场所”,实为原莱州市鑫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虎头崖镇山前朱家村东北约400米,该公司储罐区在工信部门“四评级一评价”时被取缔。 2.经现场核查,该场所停有6辆已报废危化品罐车,其中2辆有无水乙醇残留,剩余4辆为空车。厂区内现存:装有液体的圆桶468个、方吨桶11个,空圆桶155个、方吨桶7个。现存液体桶内装有12种化学品,包括异丁醇、环已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二辛脂等12种产品,其中除邻苯二甲酸二丁酯(17桶)和二辛脂(15桶)属于一般化学品,其余都属于危险化学品。 3.经进一步调查,已取缔的莱州市鑫丰化工有限公司与烟台市福山区鑫丰化工有限公司为同一法人,因烟台市福山区鑫丰化工有限公司罐区正处于整改验收阶段,遂于6月15日起,陆续将福山厂区内桶装化学品暂存于莱州厂区。检查过程中,厂区未嗅及异味,无黑烟冒出,未发现化学品违规出售给个人情况。企业存在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未配套安全设施、储存设施未办理环评、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问题,对违规储存大量危化品问题,烟台市应急管理局正在立案调查。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 莱州市政府责成应急管理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虎头崖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1日上午,莱州市政府协调福山区应急局,全程监督该处全部危废品暂存至烟台八方物流有限公司危化品仓库。对空桶内原有物质的性质、来源及去向跟踪调查落实;对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未配套安全设施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置。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3.虎头崖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7 | X3SD202506180194 | 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富甲小区南门东南角禾世炸酱面馆将风机安装在门市楼后墙上,噪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芝罘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禾世炸酱面”位于富甲小区三层临街商业裙楼的一层网点(魁玉路状元街63-7号),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时间为7:30-20:00。经现场核查,该面馆配套建设有内循环式油烟净化设施,设施安装于网点后墙外立面,烟气不外排。检查时发现,油烟净化设施内置风机轴承损坏,造成噪声扰民。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芝罘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黄务街道督促店主立即联系油烟净化设施厂商更换损坏的轴承,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已于6月20日完成整改。 2.6月23日,黄务街道办事处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在面馆营业时间对商户及周边环境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3.黄务街道办事处督促该面馆定期检修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同时,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沟通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48 | X3SD202506180197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二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70043“烟台市莱阳市沐浴店镇大明村南100米路东侧一无名洗砂厂存在多项环境污染问题。1.侵占10余亩基本农田违规搭建厂房,无环评手续。2.将污水通过村东侧沟渠直排清水河。3.运载车辆损毁村内水泥路面,扬尘污染环境。”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人认为:虽然目前已停止生产,但违章建筑未拆除,砂厂继续向内运输原料。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莱阳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沐浴店镇政府再次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违章建筑未拆除”问题。经查,该处采矿用地范围外东北角的建设用地上有一处仓库,用于存放机械设备,占地面积597平方米,地类为建设用地,其中有土地手续面积235.38平方米,未办理土地手续面积361.62平方米。该仓库无建设手续。2025年5月6日,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仓库未办理土地手续部分进行立案查处,2025年6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莱自然资规罚字〔2025〕79号)。 2.关于“砂厂继续向内运输原料”问题。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6月17日巡查发现,该建材厂负责人向厂区内运输了大约100立方米砂土(系其于2023年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拍所得),用于厂区内土地平整恢复。6月19日,土地已平整完成。 | 部分属实 | 完成违建拆除工作,加强巡查监管,严防违法占地问题复发。 | 莱阳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沐浴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沐浴店镇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该建材厂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好基层网格化管理效能,畅通问题发现、上报、处置机制,针对该处无手续复产、压占等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置。 2.沐浴店镇政府联合村庄干部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9 | X3SD202506180229 | 烟台市芝罘区通伸街道金地浅山艺境小区大量违建,绿地被围成封闭小院,破坏绿植后种菜、养畜等现象多发,污染环境。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芝罘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黄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通伸街道金地浅山艺境小区”,实为黄务街道金地浅山艺境小区。经核查,小区内共发现61处违章建筑,均为在楼顶搭建的阳光房,无侵占小区公共绿地情形,搭建阳光房的房屋均未取得不动产证。 2.关于“绿地被围成封闭小院”问题,实为小区开发商协议附赠一楼业主的小院,共计198处,且交付时院内为回填土,未破坏小区公共绿地。 3.关于“破坏绿植后种菜、养畜等现象多发,污染环境”问题,经核查,存在2户业主破坏绿化带种菜情形,占地面积共约9平方米。前期另有一户业主在自家庭院内饲养家禽(5只鸡),2025年4月30日,黄务街道宁和社区联合小区物业对饲养家禽业主进行劝导,已全部清理完毕,不存在养畜情况。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 芝罘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局、黄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黄务街道办事处督促61户业主自行拆除违建,对拒不拆除的,将根据《烟台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限制其房产交易权利,依法依规处理。 2.区住建局会同黄务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对小区2户业主破坏绿化带种菜的行为进行整改,于7月15日前恢复绿地。 3.黄务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宣传引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0 | X3SD202506180276 | 烟台市招远市辛庄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西南村、西北村、东南村、东北村、高家庄子村附近国家级沿海防护林于2013年开始被砍伐,砍伐后挖砂,并回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已栽种小树。2.西南村违规建有养殖场,养殖污水直排大海。3.东北村口粮地盗挖成人工湖,此地砂已被开采完。4.西南村原电镀厂被建成洗砂厂,洗砂污水、垃圾被排在海边砂坑里。5.高家庄子村海边于2013年以前违规建养殖场,违规圈占最北边的黑松林,将黑松砍伐后盗挖砂石。6.高家庄子村海边曾有五座沙丘叫五岭,目前已被盗采。7.高家庄子村下洼子:南到杨槐树防护林、北到北边黑松、西到纪家、东到王宝堂养猪场之间的土地被盗采。8.朱家村西侧河边沙金自2005年开始被盗采砂石。9.湖汪村附近多处被毁林盗砂,被挖砂现场至今仍裸露在外,未进行生态修复。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招远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辛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信访件反映的“西南村、西北村、东南村、东北村、高家庄子村附近国家级沿海防护林于2013年开始被砍伐,砍伐后挖砂,并回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已栽种小树”问题。经对五个村走访问询并查看卫星影像,共发现三处疑似群众反映问题点位:①点位一位于春雨码头南,涉及西南村、西北村、东南村、东北村,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不存在防护林砍伐问题。2014年-2015年,曾有5名涉案人员在上述位置进行非法采砂,5名涉案人员已被刑事判决并处罚金。2017年9月,该点位栽植黑松,再未发现盗采砂石行为。2025年6月20日,对该点位随机选取8处进行挖掘,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②点位二位于原西南村电镀厂西北侧,曾于2014年发生破坏部分防风林树木及洗砂行为,烟台市森林公安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停止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并罚款2万元处罚,辛庄镇政府对洗砂设备进行了拆除取缔。2018年,该区域完成生态复绿,问题未发生反复。③点位三位于招远市昌润渔业养殖有限公司南,2016年高家庄子村委发现该处部分县市级公益林被偷伐,但未查获嫌疑人。高家庄子村委补植黑松后,由于管理不善,树苗成活率较低,导致没有完全成林。2025年已补植新一批树苗,并安排专人加强管护。 2.关于信访件反映的“西南村违规建有养殖场,养殖污水直排大海”问题。经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养殖场”实为“招远市东晟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离海岸线约900米,主要从事扇贝育苗,生产期从每年12月至次年3月,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养殖尾水经过沉淀池处理达到《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后流入大海。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值空棚期,排污口无尾水排放。 3.关于信访件反映的“东北村口粮地盗挖成人工湖,此地砂已被开采完”问题。经对东北村走访调查,未发现人工湖,只有一座塘坝,于1978年建成,至今未进行过扩容改造。该塘坝北侧紧靠淘金河,2015年淘金河疏浚过程中,施工人员将该塘坝北侧及河道左岸挖出的砂石私自出卖,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刑事判决并处罚金。本次现场核查时,淘金河东北村段河道管理规范,两侧植被恢复,未发现采砂痕迹。 4.关于信访件反映的“西南村原电镀厂被建成洗砂厂,洗砂污水、垃圾被排在海边砂坑里”问题。经核查,西南村原电镀厂1979年由村集体出资建设,1995年左右倒闭,2013年以来用于存放渔民养殖物资,未做他用。在电镀厂西北位置,曾建有一处洗砂厂,因2014-2017年非法采砂洗砂,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刑事处罚并处罚金。2017年,辛庄镇政府对该洗砂厂进行设备拆除取缔,之后改造为渔养大棚。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洗砂设备和洗砂废水、垃圾排入海边沙坑的情况。 5.关于信访件反映的“高家庄子村海边于2013年以前违规建养殖场,违规圈占最北边的黑松林,将黑松砍伐后盗挖砂石”问题。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养殖场”实为“招远市昌润渔业养殖有限公司”,水域滩涂养殖证有效期至2029年,主要从事海上扇贝养殖。经查阅天地图,该公司所处位置为海滩,无明显立木存在,不存在圈占砍伐黑松林问题。 6.关于信访件反映的“高家庄子村海边曾有五座沙丘叫五岭,目前已被盗采”问题。经了解,高家庄子村西北处原有五个沙丘,名为“五岭”。上世纪80-90年代,该村村内建设、修路、村民自建房等都从五岭就地取沙。经查阅天地图,2008年该位置已不见五座沙丘。2013年,该位置建设了招远滨海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7.关于信访件反映的“高家庄子村下洼子:南到杨槐树防护林、北到北边黑松、西到纪家、东到王宝堂养猪场之间的土地被盗采”问题。经核查,群众反映地块约23亩,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直闲置至今。高家庄子村委在日常巡查时,曾发现该地块有被盗采痕迹并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因该地块出现的违法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依法不予以认定。之后,该案再未发现新的嫌疑人,该地块再未发生盗采现象。 8.关于信访件反映的“朱家村西侧河边沙金自2005年开始被盗采砂石”问题。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朱家村”实为“北朱家村”。北朱家村西侧2100米为淘金河,经水务局查阅历史资料,2005年至今发现和查办的非法采砂案中,均不涉及北朱家村,在日常巡河过程中也未发现盗采砂石行为。现场查看时,淘金河北朱家村段未发现采砂留下的坑洞,无采砂痕迹。 9.关于信访件反映的“湖汪村附近多处被毁林盗砂,被挖砂现场至今仍裸露在外,未进行生态修复”问题。经现场勘查,湖汪村防护林穿林土路东侧,发现一处位置砂土裸露在外。经走访问询村民,2008年至2010年期间,湖汪村村民自建房用料多在此处堆放,在反复堆压、清理过程中,导致树木死亡。发现该地块后,辛庄镇政府立即组织栽种黑松复绿,共完成栽种800余棵。经查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历史资料,结合现场勘察情况研判,未发现防护林内存在盗采砂石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 招远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辛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督促招远市东晟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74676-2023)要求,确保养殖尾水稳定达标。 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辛庄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通过卫片图斑、定点巡查等“技防+人防”的形式强化执法监管,一经发现破坏林木、盗采砂石、非法洗砂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51 | X3SD202506180291 | 烟台市龙口市北马镇龙口市特丝丽化工有限公司雨后污水直排厂区外北马南路两侧大道的排水沟里,污水为黑色,臭味熏天,第三生产车间无环保手续私自扩建洗衣粉生产线,已开始试生产,泡花碱车间用石英砂和液碱生成二氧化硅,年输出废渣量为1000至1200吨,雇佣车辆每两月往外运输一次,前期此废渣被运往北马镇南村南河垃圾场,被举报后偷偷拉入北马镇附近村里大道两旁的排水沟里,污染土壤。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龙口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北马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特丝丽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北马镇南大街168号,主要从事肥皂及洗涤剂、无机盐、有机化学原料等制造。2017年12月,《特丝丽化工有限公司年产洗衣粉20万吨、液体洗涤剂20万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取得原龙口市环保局备案意见(龙环评函〔2017〕161号)。企业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70681613415110K001V,有效期至2028年6月29日。 2.关于信访件反映的“雨后污水直排厂区外北马南路两侧大道的排水沟里,污水为黑色,臭味熏天”问题。经核查,该企业配套建有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300吨的污水处理站,以及1座4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该企业日均产生约260吨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同时将降雨初期雨水一并纳入污水处理系统,所有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和厂区绿化灌溉。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厂区北侧紧邻龙口市北马南街,道路雨洪沟处于干涸状态,未闻及臭味。 3.关于信访件反映的“第三生产车间无环保手续私自扩建洗衣粉生产线,已开始试生产”问题。经核查,该企业已备案审批2条洗衣粉生产线,1条液体洗涤剂生产线,1条磺酸(十二烷基苯磺酸)生产线,1条硅酸钠(泡花碱)生产线。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第2条洗衣粉生产线南侧新建有1条洗衣粉生产线,正在安装调试设备。该生产线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4.关于信访件反映的“泡花碱车间用石英砂和液碱生成二氧化硅,年输出废渣量为1000至1200吨,雇佣车辆每两月往外运输一次,前期此废渣被运往北马镇南村南河垃圾场,被举报后偷偷拉入北马镇附近村里大道两旁的排水沟里,污染土壤”问题。经核查,该企业硅酸钠(泡花碱)生产线,原料为石英砂(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液碱,生产工艺为配料-反应-调配-过滤-成品。其中,过滤工序有压滤泥渣产生,压滤泥渣主要成分为硅酸钠。调阅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显示,该企业泡花碱允许最大年产量为14520.86吨,压滤泥渣年产量为18.43吨,2022至2024年,企业泡花碱实际年产量均未达到14520.86吨,据此企业压滤泥渣年产量不超过18.43吨。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企业租赁北马南河南岸一处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空地,不定期将产生的压滤泥渣转运至此倾倒填埋。现场检查时,该地块西侧有1处占地约10平方米的土堆,表层土下可见灰白色泥渣状固体废物,未采取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周边及附近村庄排水沟、路边沟进行了详细排查,未发现倾倒废渣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已委托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填埋情况进行勘探取样,勘探结果尚未出具。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龙口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特丝丽化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擅自倾倒压滤泥渣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依据勘探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防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2 | D3SD202506180003 | 潍坊市高密市阚家镇吴家营村东北侧1.5公里处堆放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高密市政府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阚家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高密市阚家镇吴家营村东北侧1.5公里处,是高密市人居办设立的“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集中存放点,该存放点已使用水泥硬化并设立三面围墙。 2.核查发现,现场共有垃圾桶17个,其中无盖垃圾桶5个。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部分垃圾未集中投放、逸散的问题,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营造优美整洁的村庄环境。 | 高密市政府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阚家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对积存垃圾和投放点东侧倾倒的垃圾清运,6月19日已全部清理完成。 2.引导周边居民按要求集中投放,避免逸散。 3.压实村级人居环境整治责任,立即将5个无盖垃圾桶进行更换,确保垃圾点及时清理。 4.建立常态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巡查机制,加强督导考核,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53 | D3SD202506180021 | 潍坊市安丘市景芝镇万戈庄村存在工业垃圾填埋在多年前村集体打的机井内问题,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安丘市政府组织景芝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村集体打的机井”实为景芝镇万戈庄村北侧300米处的农田灌溉取水井,修建于上世纪50年代,已干涸闲置多年。经现场核查,该井井口直径约4米,深度约1.5米,井口与地面齐平,井内及周边有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走访周边农户,未反映有工业垃圾倾倒问题。 2.6月22日,现场用挖掘机对该井进行挖掘,井内为淤积泥土和废弃农作物秸秆,未发现工业垃圾填埋迹象,无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 2.6月22日,景芝镇政府已完成井内农业废弃物的清理。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非法填埋问题发生。 | 安丘市政府责成景芝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宣传引导,督促周边种植户规范处置农业废弃物。 2.加强日常巡查管护,避免乱堆乱倒、非法填埋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54 | D3SD202506180027 | 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家洼街道王呈小区生活用水使用洗脸巾过滤,两天以后洗脸巾上面会有黑色杂质。生活用水内有黑色杂质,怀疑水质有问题。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滨海区管委会组织区海洋渔业和水利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大家洼街道办事处及潍坊水发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该小区生活用水来自潍北平原水库。自来水中自身含有微量胶体颗粒物、悬浮颗粒、金属离子(如铁、锰),用白色的洗脸巾长时间兜水,会富集悬浮颗粒,同时将空气氧化后的高价态铁、锰以浓缩形式在洗脸巾上形成黄色或黑色的沉积物。 2.随机开展入户调查、走访,现场查看了水质,感观正常,未反映水质污染问题;2025年5月7日、6月12日月度取样检测,该小区水质达标。 3.6月20日,区海洋渔业和水利局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小区生活用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同时潍坊水发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质日检,水质检测报告均显示指标合格、水质达标。 | 部分属实 | 提升服务质量,确保饮水安全。 | 滨海区管委会责令区海洋渔业和水利局、建设交通局、社会事业服务局、大家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供水水质监测,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2.张贴、发放饮用水安全知识明白纸,加强饮水安全宣传,消除居民疑虑。 | 已办结 | 无 |
155 | D3SD202506180031 | 潍坊市临朐县石家河经济生态开发区焦家庄村西侧山体被非法开采石头,土石裸露,并搭建十几个棚子用于遮挡开采的地方,破坏生态环境。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朐县政府组织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地点位于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焦家庄村村西800米处山上,实为山东瀚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为70亩,主要从事食用菌种植。 2.经现场调查,2021年3月,该公司建设了9个香菇种植大棚,同年7月,为扩大种植规模,拟在厂区南侧区域新建1处种植大棚。因该处土层稀薄,地块整平时清理出部分石灰石,堆放在拟建大棚周围,未外运。后期,因资金问题,该大棚未建成。经进一步了解,2021年8月3日,宿某曾在此处私自采挖石灰石150立方米,县综合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临综执(矿)罚字〔2021〕第101号)。 3.经现场巡查和走访周边村民,未发现新的盗采石头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效保护矿产资源。 | 临朐县政府责成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56 | D3SD202506180038 | 潍坊市临朐县辛寨街道张家大山村山东永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村牌坊向西50米路北,未挂牌)长期向地下排放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朐县政府组织辛寨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位于张家大山村村牌坊向西50米路北,该处无“山东永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实为临朐县盛红建筑装饰材料厂,主要从事建筑装饰材料加工,生产工艺为:原材料石板-水切割-成品,建设2台水切割机,1座2.7立方米循环水沉淀池,该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及车间地面均已进行防渗处理,车间地面存在积尘。经对周围徒步巡查、厂区检查及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向地下排放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临朐县政府责成辛寨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该企业监管,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2.督促企业加强现场管理,规范生产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57 | D3SD202506180056 | 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中阳锦绣学府小区(正阳路与广场街交叉路口东侧180米左右)楼下底商开设的湖北一家人菜馆油烟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寿光市政府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圣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湖北一家人菜馆”实为寿光市青娘家常菜馆,位于圣城街道中阳锦绣学府1号楼(商住综合楼)01S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菜馆自行设立独立专用烟道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烟口位于门楣上部,朝向小区外部道路,距离地面2-3米。该菜馆于2025年6月5日进行试营业。 2.前期对该菜馆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均正常运行,但排烟口附近有油烟味。为进一步提高油烟处理效果,寿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该菜馆在烟道末端加装二次净化设施,加强油烟净化设施清洗频率。6月15日,该菜馆二次净化设施已加装完成。 3.6月19日,现场核查时,该菜馆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排烟口附近未见明显油烟逸散。同时,寿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菜馆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减少油烟扰民,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 寿光市政府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圣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餐饮业主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及时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完善清洗维护台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加大对该区域餐饮行业巡查力度,发现油烟扰民问题及时采取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58 | D3SD202506180087 | 潍坊市临朐县寺头镇南照村村南侧一公里处十余亩耕地被破坏,用于建设房屋,破坏生态环境。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朐县政府组织寺头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临朐县寺头镇南照村南1公里处,面积为4.5亩,土地性质为果园。1996年5月,南照村村民谭某某承包该地块进行板栗种植。 2.经现场调查,谭某某因板栗树成果率低、经济效益差,于2024年8月对果园里的板栗树进行处理后改种香椿,并建设20.3平方米看护房1处。该看护房建设面积符合标准要求。经现场巡查及走访周边村民,未发现其他“十余亩耕地被破坏,用于建设房屋,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部分属实 | 强化日常巡查检查,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临朐县政府责成寺头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基本农田管护,严厉打击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违规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59 | X3SD202506180010 | 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清水泊农场一分场三队大量树木于2023年被盗采。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寿光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水泊农场有限公司、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原清水泊农场一分场三队房区北侧、芙蓉河东侧,面积136.6亩,现状种植小麦,已收割。 2.经核查,2010年,崔某某与原清水泊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林地,种植树木,作为苗圃进行经营管理。2024年7月25日,崔某某通过寿光市清水泊农场有限公司向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该地块4500株树木采伐申请,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现场勘验,该地块不属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范围内,确认无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2024年8月5日,崔某某组织对地块内树木进行了采伐,不属于盗采。 | 部分属实 | 严格落实树木采伐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盗采情形的发生。 | 寿光市政府责成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光市清水泊农场有限公司、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生态保护宣传,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不发生生态破坏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60 | X3SD202506180017 | 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新开元印染有限公司(开发区北部、北海路北首路东)、开元印染厂(东付村)存在偷排污水问题:1.新开元印染有限公司厂区北部污水池未按标准建设,未做防渗措施,大量污水渗透至地下,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水。2.开元印染厂存在偷排污水问题。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昌邑市政府组织柳疃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新开元印染有限公司”为昌邑市新开元印染有限公司,位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柳疃工业园。该公司印染生产线退城进园整体搬迁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潍坊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柳疃工业园污水厂集中处理。该公司总排口安装有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查阅潍坊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近年来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该公司北部共有3个水池,自西至东分别是:1号为净水池,采取垫层+无纺布+10公分商混+防水堵漏涂料防渗工艺;2号为事故应急池,采取垫层+无纺布+10公分商混+防水涂料防渗工艺;3号为混合反应池(为二期工程配套建设,未使用),采取框架式混凝土浇筑一体防水涂料内墙+泡沫胶灌缝隙防渗工艺。现场核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渗透至地下,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的情况。6月20日,潍坊市昌邑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厂区东侧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污水池周边土壤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2.信访件反映的“开元印染厂”为昌邑市开元印染有限公司,位于柳疃镇东付村。该公司化纤布染色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潍坊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柳疃污水厂集中处理。该公司总排口安装有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查阅潍坊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近年来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现场核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偷排污水”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落实处理和整改措施,强化环境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昌邑市政府责成柳疃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督促各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规范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加大环境监管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偷排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 | 未办结 | 无 |
161 | X3SD202506180063 | 潍坊市安丘市凌河街道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南郚村南郚水库因养鱼投入大量饲料和鸡粪导致水体污染、异味扰民。2.南郚水库附近村子农业用水和饮用水存在异味。3.南郚水库存在以“水土治理”名义挖沙售卖情况。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安丘市政府组织凌河街道办事处、市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南郚水库属于小Ⅰ型水库,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防洪和灌溉功能为主,总库容600.30万m?。现由李某某承包,每年秋天投放花鲢、白鲢。现场核查时,水库内无网箱,水质清澈无异味,未发现投放饲料和鸡粪痕迹。走访水库周边群众,未反映投放饲料和鸡粪问题。 2.经核查,南郚水库附近村子(南郚村、张家庄子村)的农业用水主要是抽取地下水,随机抽取附近2口灌溉水井,水质清澈无异味;村子饮用水为集中供用自来水(由红沙沟集中供水工程78米深的岩深井提供),安丘市水利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年度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调阅近3年检测报告,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工作人员随机选取5家农户走访,核查自来水水质情况,水质清澈无异味。 3.经安丘市水利局核实,南郚水库无“水土治理”项目,对水库周边实地排查,未发现挖砂售卖问题,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挖砂售卖问题。 4.6月20日,凌河街道委托潍坊市安丘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南郚水库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郚水库附近村子(南郚村、张家庄子村)2口地下水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保护水生态安全,严防非法挖砂问题发生。 | 安丘市政府责成凌河街道办事处、市水利局采取以下措施: 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大对南郚水库的巡查力度,督促承包人规范养殖行为,发现非法挖砂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2 | X3SD202506180081 | 潍坊市昌邑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奎聚街道李家埠工业园多家纺织印染企业盗采地下水,偷排印染废水,企业用水量与排水量不符。2.黑埠村存在多个散乱污小企业、散煤销售点。3.龙池镇化工园区企业偷排废水至丰产河下游,污染河水,影响农业灌溉用水。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昌邑市政府组织奎聚街道办事处、龙池镇政府、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奎聚街道李家埠工业园”为昌邑市奎聚工业园。该园区内纺织印染企业有昌邑天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和昌邑源祥印染有限公司2家企业,2家企业环评和验收手续齐全。昌邑天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786554387518M001P),昌邑源祥印染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排污许可证(前期该公司存在无证排污问题,已立案查处)。上述两家企业均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设施处理后通过城镇排水管网排入启迪浦华(昌邑)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现场核查时,昌邑天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用水来自昌邑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昌邑源祥印染有限公司未生产,生产时用水来自昌邑市源正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经对比用排水情况,两家企业排水量约占用水量的90%,剔除合理损耗,用排水情况符合逻辑。未发现盗采地下水和偷排印染废水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黑埠村”为昌邑市奎聚街道黑埠村。该村周边有3家企业,分别是昌邑市大通纺织有限公司、昌邑市奎聚街道正合纺织品加工厂、黑埠村邢洪太缝纫厂。其中,昌邑市大通纺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棉麻纺织,环保手续齐全;昌邑市奎聚街道正合纺织品加工厂、黑埠村邢洪太缝纫厂主要从事床品加工,不需要办理环保手续。该村村西有一家散煤销售点,为昌邑市伟鹏煤炭厂,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符,违规占用设施农用地,已于6月19日清理完毕。 3.信访件反映的“龙池镇化工园区”实际是昌邑市龙池化工园区。园区目前共有企业22家,其中,涉水企业12家,9家企业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通过“一企一管”排入潍坊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柳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家溴素企业提溴后的卤水排向配套盐田晒盐,不外排;另外1家潍坊华腾印染织造有限公司污水由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华腾印染公司自建自用)处理后排入堤河。潍坊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柳疃污水处理厂、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出水口均安装有废水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查阅自动监测数据,近年来出水水质稳定达标。龙池镇属于峡山水库昌邑灌区,农业灌溉水源为峡山水库水,根据乡镇春灌需求,今年以来向龙池镇放水约400万方,通过农田灌渠解决灌溉问题。现场核查时,园区12家涉水企业及柳疃污水处理厂、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且最终排放去向为堤河,未发现“偷排废水至丰产河”的问题。昌邑市龙池化工园区距离丰产河直线距离约5.2千米,丰产河下游汇入虞河后入海。现场排查时,丰产河下游水质清澈,未发现水面呈红色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落实处理和整改措施,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 昌邑市政府责成奎聚街道办事处、龙池镇政府、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对奎聚工业园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废水达标排放。 2.对黑埠村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再次出现违规散煤销售点。 3.加强龙池园区及丰产河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排水达标。 | 已办结 | 无 |
163 | X3SD202506180128 | 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王疃村西北角大型老鼠养殖棚距村庄居民区不足500米,该养殖棚全时段通过大型风机和巨型通风帽外排养殖废气,异味扰民,随意倾倒养殖垫土和老鼠粪便污染周边环境。2.汶河官庄村东侧200米无名养殖场内异味扰民,污染空气。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卫健局、营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王疃村西北角大型老鼠养殖棚”实为李某某仓鼠养殖棚,占地约160㎡,现养殖仓鼠约1600只,紧邻村庄居民区。该养殖户每日清理养殖垫土和粪便,日产量约17升,7天拉运一次,还田利用。经现场核查,该仓鼠养殖棚安装了3只风帽(直径约30厘米)和2台风机(2.2千瓦/台,分别位于养殖棚北侧和西侧),用于日常通风,棚周边有轻微异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进行检测,结果待出。养殖棚门口东侧存有养殖粪便,已于6月19日清理完毕。 2.信访件反映的“汶河官庄村东侧200米无名养殖场”实为宋某某养殖户,占地约1.5亩,建有养殖棚4个,现养殖生猪12头、牛16头,附近200米内无住户。现场检查时,养殖场周边有轻微异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进行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养殖行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昌乐县政府责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卫健局、营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异味治理措施,增加除臭剂喷洒剂量和频次,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督促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养殖粪污。 3.压实部门责任,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发现养殖异味扰民问题及时处理。 4.待检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妥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4 | X3SD202506180144 | 潍坊市临朐县石家河生态经济区崮山村西侧距第一家住户200米处的养鸭大棚随意倾倒粪污废水至大棚东侧树林,无任何防护措施,鸭粪堆积在村头路边异味扰民,近几年养殖户在养殖大棚区内挖掘大坑储存养殖粪污,无三防措施,粪污废水渗入地下,导致养殖大棚下游50米处村民自打饮用水井水质发黑无法饮用、村内约200平蓄水池沉淀堆积大量鸭粪,污染水经村内饮用水井边河道排入村东侧弥河,汇入水源地保护区冶源水库。弥河下游存在多家养殖大棚,养殖废水排入弥河汇入冶源水库,污染饮用水源。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朐县政府组织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鸭大棚”位于临朐县石家河生态经济区崮山村西200米处,距离弥河约2000米,距离冶源水库约3000米,为张某某肉鸭养殖户,共建有2个养殖棚,采用网上平养方式饲养肉鸭,规模7000只/年。该养殖户肉鸭已于2025年6月7日出栏,现为空栏状态。建有36立方米污水沉淀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入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粪便暂存于养殖棚内发酵处理,处理后污水、粪便还田利用。经调查,养殖棚舍周边存在一定异味,养殖棚舍周边栽有杨树,棚舍东侧50米处有一灌溉用井(非饮用水井),井内水质清澈。经现场排查和走访周边村民,未发现“养殖污水直排、棚舍区域内挖掘大坑储存粪污和鸭粪在村头路边堆积及倾倒粪污废水至棚东树林”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200平蓄水池”实为上世纪70年代挖掘的灌溉用蓄水池,位于张某某肉鸭大棚东侧150米处。该蓄水池因常年雨水冲刷已基本淤平,该村已接入集中供水,经对养殖棚周边细致排查及走访周边村民,未发现“鸭粪沉淀堆积及污染水经村内饮用水井边河道排入村东侧弥河,汇入水源地保护区冶源水库”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弥河下游存在多家养殖大棚”问题。经现场摸排,崮山村弥河下游1000米范围内,共有肉鸭、蛋鸡养殖7家,其中在养5家(2家肉鸭养殖户、3家蛋鸡养殖户),总存栏量肉鸭15500只、蛋鸡14000只,各养殖户均配建污水沉淀池,粪便暂存于养殖棚内发酵。现场调查时,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废水、粪便经发酵后全部还田利用,不外排。经对养殖户周边巡查及走访周边村民,未发现“养殖废水排入弥河汇入冶源水库,污染饮用水源”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养殖户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粪污贮存和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临朐县政府责成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畜牧业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该区域养殖户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防范养殖粪污直排。 | 已办结 | 无 |
165 | X3SD202506180188 | 潍坊市坊子区工业发展区眉村和九龙街道邓村所有纺织浆纱厂存在违规使用煤炉问题。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坊子区政府组织工业发展区管委会、九龙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排查,工业发展区南眉村有纺织企业8家,浆纱企业3家;北眉一村有纺织企业6家,无浆纱企业;北眉二村有纺织企业5家,无浆纱企业。九龙街道前邓村有纺织企业26家,浆纱企业1家;后邓村有纺织企业15家,浆纱企业3家。 2.纺织企业生产工艺为:棉线→机织→卷轴→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为剑杆织布机,生产过程无需热源,未发现违规使用燃煤炉具问题。排查范围内纺织企业均已办理排污登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剑杆织布工艺企业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3.浆纱企业生产工艺为:棉纱→整经→浆纱→烘干→卷轴→成品,生产过程中需要热源进行烘干处理。经调阅企业资料,7家浆纱企业环评手续齐全,已办理排污登记。现场核查时,3家企业正在生产,4家企业因市场原因未生产,浆纱企业各配建1台燃气锅炉,现场未发现使用燃煤炉具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避免违规使用燃煤锅炉问题。 | 坊子区政府责成工业发展区管委会、九龙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禁新建及使用燃煤小锅炉。 2.对浆纱企业热源使用情况进一步排查梳理,引导企业采用清洁能源生产。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6 | X3SD202506180191 | 潍坊市高密市所有浆纱厂存在长期违规使用燃煤锅炉问题。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高密市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高密市目前共有浆纱企业46家。浆纱企业生产工艺为:棉纱→整经→浆纱→烘干→卷轴→成品,生产工程中需要热源进行烘干处理。经调阅企业资料,46家浆纱企业环评手续齐全,已办理排污登记。 2.现场核查时,上述46家浆纱企业中,34家正在生产,12家因市场原因未生产,现场未发现违规使用燃煤锅炉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使用清洁能源。 | 高密市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深化排查,登记造册,发现使用燃煤锅炉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禁违规使用燃煤锅炉。 | 未办结 | 无 |
167 | X3SD202506180202 | 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污水处理厂批建不符,建设面积、建设位置均与环评报告不一致。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诸城市政府组织昌城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诸城政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昌城镇污水处理厂”为诸城市政源昌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诸环审报告表〔2020〕154号),2021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8月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782MA3RCMTB71001V)。 2.现场核查时,企业正常运营。经比对,该企业实际建设位置与环评批复位置一致;经使用BIGEMAP卫星地图测量,该厂地图面积为40255.442平方米,位于环评批复的占地面积范围内(45866.7平方米),未发现批建不符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规范建设、管理、运营。 | 诸城市政府责成昌城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确保规范管理运营。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已办结 | 无 |
168 | X3SD202506180203 | 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神旺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原明祖山水泥厂西邻、西南邻耕地露天堆存大量煤灰。2.租赁村民农田违规建设洗砂厂,农田破坏无法耕种。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州市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邵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是青州市中源建筑材料场,位于邵庄镇泉旺村原明祖山水泥厂西邻,从事煤灰储存、销售。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实,该处土地面积约19亩,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未进行建设活动,不违规),不存在压占耕地问题。现场调查时,场地内堆放煤灰约5000吨,堆放面积约4000㎡,大部分区域采取了覆盖措施,但场地西南约300㎡煤灰露天存放,存在扬尘问题。 2.邵庄镇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神旺村及周边区域进行了详细排查,未发现非法洗沙和破坏耕地情况。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到位,加强监管巡查,发现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青州市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邵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依法对青州市中源建筑材料场露天存放煤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 2.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发现违法占地、非法洗砂、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69 | X3SD202506180211 | 潍坊市青州市益都街道雍和府南区存在多个问题:1.南门内部道路破损,小区绿化带被破坏,导致地表裸露。2.地下车库内垃圾堆积,扬尘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州市政府组织益都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州市益都街道雍和府小区南区,位于海岱北路5640号,由山东中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7年建成交付,由山东博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2.经调查,小区南门内部道路因长期缺乏维护,导致路面破损;部分绿化带因人为踩踏、补种不及时存在裸露情况;地下车库因清理不及时,存在垃圾、积尘。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小区管理。 | 青州市政府责成益都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物业公司定期清理地下车库,及时进行绿化补种; 2.协调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会议,按程序申请资金进行道路修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0 | X3SD202506180218 | 潍坊市青州市东夏镇小陈村众鑫煤场装卸筛煤噪音、扬尘扰民问题。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青州市政府组织东夏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青州市众鑫煤炭经销处,位于青州市东夏镇小陈村村西,从事煤炭储存、销售,环保手续齐全。该煤炭经销处建有2100平方米全封闭车间,煤炭装卸、筛分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车间门口建有洗车平台,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并配套建设喷淋装置抑制扬尘。距离住户较近的车间东侧、南侧安装隔音板。现场调查时该经销处正常经营,喷淋装置、洗车平台均运行正常。 2.该煤炭经销处仅在白天进行作业,装卸过程存在噪声。6月20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煤炭经销处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昼间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3.进一步走访周边群众,未收到该煤炭经销处噪声、扬尘扰民反馈。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青州市政府责成东夏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企业落实噪声、扬尘管控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71 | X3SD202506180237 | 潍坊市高新区清池街道高创浞源小区村内百余亩口粮地被堆放建筑垃圾。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清池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高创浞河源小区为清池街道杨家庄子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小区。杨家庄子村内地块位于潍坊市高新区高一路以东、高二路以西、珠光街以南、银通街以北,地块面积共1047.49亩。经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现场核实,该地块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已征收730.01亩,属于建设用地;河道占地31.94亩;未征收285.54亩,现状地类为耕地、林地、草地,均属于合作社集体土地,现耕种面积近百亩,已完成小麦收割、翻耕。通过对该地块开展航拍巡查,未发现堆放建筑垃圾。 2.经调查了解,2025年6月2日,在已征收的建设用地南部发现部分装修建筑垃圾,已于当日完成清理。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杜绝违规占用耕地、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清池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对该辖区地块加强日常巡查,杜绝建筑垃圾私拉乱倒。 | 已办结 | 无 |
172 | X3SD202506180249 | 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街道李家沙窝西村(潍胶路与蓝翔街交汇处向东约200米处)的20余亩村民口粮田被倾倒约2米深的建筑垃圾,上层覆盖0.3米土层掩盖。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8日,奎文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廿里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潍胶路与蓝翔街交汇处向东约200米处。该地块原是集体林地和养殖区,面积约20亩。2022年3月棚户区改造时,进行了拆迁。 2.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实,该地块地类现为“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以及其他草地”,尚未开发利用。经现场调查,该地块目前闲置,表面长满杂草,无建筑垃圾堆放。现场随机选取4个点位进行挖掘,挖掘深度约1米,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问题。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守护耕地,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 奎文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廿里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2.持续对辖区内建筑垃圾产生、转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非法倾倒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73 | X3SD202506180250 | 潍坊市诸城市相州镇曹家泊村运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顺纸业有限公司存在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废料粉尘扰民、刺鼻性异味和设备运行噪音扰民问题。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诸城市政府组织相州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诸城市运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相州镇宋家泊村,建有“年产生活用纸、特种纸、黄表纸6万吨项目”,环评、排污许可及验收手续齐全。厂区建有污水站,生产废水经沉淀罐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好氧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诸城市新流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锅炉废气经干法脱硝+布袋除尘+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 2.信访件反映的“诸城市中顺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相州镇曹家泊村,建有“年产7.85万吨机制纸项目”,环评、排污许可及验收手续齐全。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气浮机气浮-厌氧塔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诸城市新流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锅炉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造纸废水(碱性)脱硫+水喷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 3.现场核查时,上述2家企业均正常生产,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查阅潍坊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2家企业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正常。目前只生产黄表纸,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经巡查走访,未发现废水直排问题。黄表纸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纸张切割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生产设备产生一定噪声。厂界处无异味、粉尘。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对企业地下水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诸城市政府责成相州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及时清理生产废料,生产时关闭门窗,定期检修维护治污设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4 | X3SD202506180253 | 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东鹿家庄村存在多项环境污染问题:1.村内逮貂场、养猪场等养殖区畜禽粪便随意排放,污染下游水源。2.盗挖大面积土方售卖,盗挖深度达5米。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诸城市政府组织林家村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村内养貂场、养猪场”实为林家村镇东鹿家庄村东养殖户,共11户,其中养貂户5家、养猪户5家、养羊户1家,均为非规模化养殖场,均配套建有储粪场和沉淀池,粪便发酵后供给周边种植户用作土杂肥,污水经过沉淀发酵灌溉周边农田。现场核查发现,部分养殖场雨污分流不彻底,汛期溢流的部分粪污进入村西河。已对村西河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信访件反映的“盗挖大面积土方地块”位于诸城市林家村镇东鹿家庄村东,面积约25亩。经调查,该地块原地势西高东低,西侧为岭地、东侧为沟渠。2022年以来,承包户逐步将原地块内小块梯田合并整平,便于种植大田作物,整平后地块与西侧高差约3-4米,目前种植玉米。经了解,在地块平整过程中,施工人员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外运部分平整产生的土360立方米。2023年5月,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3.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大面积盗挖土方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养殖活动,防止非法开采。 | 诸城市政府责成林家村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督促指导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清理外排养殖粪污,10日内完成。 3.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防止非法开采问题发生。 | 未办结 | 无 |
175 | X3SD202506180255 | 潍坊市高新区福兴记烧烤打边炉(蓉花路北宫街北侧200米路东院内北侧一楼)楼顶排烟口距东侧居民楼仅几米,油烟异味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福兴记烧烤打边炉”,位于蓉花路北宫街北侧200米路东院内北侧一楼,经营烧烤等餐饮业态,属中型规模餐饮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该店铺自建独立烟道,通过厨房北侧窗户直通楼顶向西,位于东侧居民楼最远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地测量,该店铺排烟口距居民楼最西侧墙体直线距离为31.98米,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第6.2.2条标准。 3.该店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齐全。现场核查时,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油烟浓度为0.6㎎/m?,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第4.2条中型规模餐饮企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餐饮店铺监管,督促业户依法依规经营。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该餐饮店铺巡查监管,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确保各项油烟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油烟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176 | X3SD202506180260 | 潍坊市安丘市新安街道葛达官庄村北侧一条沟林地自2024年10月份起盗采砂石,毁坏300余棵白杨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安丘市政府组织新安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葛达官庄村沟林地”经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林业一张图”,土地性质为耕地和林地,植被原为稀疏杂生灌木丛,非杨树林。 2.经核查,2024年9月,村民刘某某对该地块地表植被进行了清理,计划建设养殖鱼塘。2025年4月,新安街道办事处接群众举报,发现刘某某在该地块已开挖坑塘,现场有土石约30方,因无法办理用地手续,新安街道办事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开挖活动,并将挖出的土石方回填平整。现场核查时,该场地基本平整,未发现盗采砂石及其他问题。 | 部分属实 | 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严防非法盗采砂石、毁坏林木问题。 | 安丘市政府责成新安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新安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强该区域监管巡查力度,规范项目用地,发现盗采砂石、破坏林木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7 | D3SD202506180029 | 济宁市邹城市千泉街道西苇水库每天下午存在驾驶摩托艇污染水源问题。 | 济宁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邹城市政府组织市水务局、千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西苇水库位于邹城市城东、白马河支流大沙河的中段,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企业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非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2.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该水库内有驾驶摩托艇情形。走访调查发现,邹城市某救援队(社会公益组织)于2025年5月12日、5月26日先后两次在该水库内使用摩托艇开展溺水救援演练。调阅该水库2022年以来的水质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2025年6月20日,邹城市水务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水库水质采样监测,结果符合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 部分属实 | 强化监管,确保水库水质安全。 | 邹城市政府责成市水务局、千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在西苇水库进出口等明显位置设立禁止性活动警示牌。目前已在该水库进出口设立相关警示牌2处。 2.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水库管理与保护,确保水库水质安全。 | 已办结 | 无 |
178 | D3SD202506180045 | 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南门村南侧黄狼沟河段存在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排情况,污染河水。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至20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孟镇黄狼沟河段全长2.76千米,距南门村约1.79千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现场调查时,河道内水量较少,部分区域已断流。 2.该河段共有2处雨水排放口、1处小孟沟汇入口。两处雨水排放口分别为济阳路某玻璃厂南、陈王村北桥下雨水排放口,现场均未排水;小孟沟汇入水源自东孟社区污水处理站和鑫孟社区污水处理站排水,调查时两处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调阅近期两处污水处理站出水自行监测报告,结果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693-2019)要求。现场未发现工业废水直排问题。 3.经进一步核实,因6月19日地区强降雨,两处污水处理站存在生活污水溢流直排情况;6月20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水样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超排放标准0.87倍、0.48倍。针对两处污水处理站溢流情况,已采取了处置措施。 | 部分属实 | 加强河道监督管理,保障河道水质安全。 | 兖州区政府责成区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指导东孟社区污水处理站、鑫孟社区污水处理站加强运营维护,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2.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各类污水直排,保障河湖水质安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9 | D3SD202506180047 | 济宁市嘉祥县仲山镇彭官屯村中心街东坑塘以及村南侧池塘都存在黑臭水体,堆放生活垃圾。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至2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水务局、仲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仲山镇彭官屯中心街东坑塘位于彭官屯村东中心街北侧,面积约3000平方米;彭官屯村村南侧坑塘位于村南侧、彭官屯小学向西约200米路南,面积约1600平方米。两处坑塘分别被该村2名村民承包用于养鱼。其中,中心街东坑塘有承包人建设的2处太阳能曝气装置。 2.现场调查发现,2处坑塘水体均无发黑变色现象,无异味,2处坑塘边缘和岸坡均有村民堆存的少许秸秆,坑塘周围有零星生活垃圾。6月20日,嘉祥县水务局委托济宁市嘉祥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2处坑塘水体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非农村黑臭水体。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 嘉祥县政府责成县水务局、仲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坑塘边堆存的秸秆及零星生活垃圾抓紧清理。截至6月20日,坑塘边堆存的秸秆及零星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成,并在坑塘岸边醒目位置设置严禁倾倒垃圾警示标识,提醒村民合理处置农作物秸秆,规范收集生活垃圾。 2.强化日常巡查,加强宣传引导,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 已办结 | 无 |
180 | D3SD202506180048 | 济宁市嘉祥县经开区管委会化工产业园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益大新材料产生胶体异味。2.山东晶华洗涤有限公司异味刺鼻。3.嘉冠油厂位于建设南路嘉冠工业园,产生油脂和豆粕气味,异味扰民。4.嘉冠工业园南侧2公里左右天合饲料有玉米浆发酵异味。5.嘉祥县城区兖兰西街十字路口路西东方红太阳酒厂有酒糟发酵气味。6.东方红太阳酒厂南侧火车道函洞里存在生活污水,产生异味,流入下水道。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至21日,嘉祥县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益大新材料”实为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针状焦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该企业废气主要为油系原料预处理装置、焦化装置和煅烧装置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油系原料预处理装置、焦化装置废气经低氮燃烧或焚烧处理后达标排放,煅烧废气经SCR脱硝、袋式除尘、湿法脱硫、静电除尘等工序处理达标后排放。油系原料预处理装置、焦化装置和煅烧装置3个废气排放口均安装有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其中煅烧装置排放口因该工序停产已停用。现场调查时,企业油系原料预处理工序、焦化工序正常生产,煅烧工序长期停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偷放行为,但因生焦沥水仓库门未及时关闭,造成无组织废气逸散,厂区外有轻微胶体异味。调阅该企业2022年以来的自动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报告和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6月20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相关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 2.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晶华洗涤有限公司”实为山东晶华洗涤日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洗涤日化用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该企业废气主要为洗衣粉生产线废气和洗涤剂生产线废气。洗衣粉生产线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排放口安装有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洗涤剂生产线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为无废气排放,为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企业于2022年6月在洗涤剂生产线建设了一套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设施,对洗涤剂生产线配料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偷放行为,厂区外无刺鼻异味,厂区内因生产车间门窗密闭不严有轻微异味。调阅该企业2022年以来的自动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报告和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6月20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相关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 3.信访件反映的“嘉冠油厂”实为山东嘉冠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大豆油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该企业废气主要为生产用溶剂废气。溶剂废气经溶剂回收系统回收、石蜡吸收后达标排放。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滤饼吹除排渣车间未密闭,有明显油脂和豆粕气味。调阅该企业2022年以来的自行监测报告和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6月20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相关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 4.信访件反映的“天合饲料”实为嘉祥天合饲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以及畜牧渔业饲料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该企业废气主要为饲料烘干废气。烘干废气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现场调查时,企业饲料生产线正常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物料储存车间南北两侧大门敞开未关闭,车间大门外有发酵异味。6月20日、2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分别对该企业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相关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 5.信访件反映的“嘉祥县城区兖兰西街十字路口路西东方红太阳酒厂”实为山东红太阳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老厂),主要从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该企业废气主要为酒糟储存车间无组织废气。现场调查时,企业白酒生产车间正常生产,但酒槽存放车间窗户损坏,有酒糟气味逸散。调阅该企业2022年以来的自行监测报告和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6月20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无组织废气相关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 6.信访件反映的火车道涵洞,位于山东红太阳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老厂)东南侧,长约200米,涵洞下省道S244线两侧设有污水管网,长约2.6公里。现场调查时,涵洞下无积水,未发现生活污水溢流,现场无明显异味。经进一步核实,2022年以来该涵洞周边污水管网未发生过管道破损生活污水溢流现象。但该涵洞地势低洼,汛期大雨时排水不及时会有雨水积存。 | 部分属实 | 1.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异味扰民。 2.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生活污水溢流。 | 嘉祥县政府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晶华洗涤日化有限公司、山东嘉冠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嘉祥天合饲料有限公司、山东红太阳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老厂)做好车间、仓库的大门和窗户等的密闭工作,减少异味扰民。相关企业立行立改,对未关闭或密闭不严的车间、仓库等的门窗立即进行了关闭,并全面排查,杜绝废气逸散,严防异味扰民。 2.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大城区污水管网的巡查力度,定期开展管网清淤检测,发现管网堵塞、淤积、损坏及错接混接等问题后及时维护整改,防止生活污水溢流现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1 | D3SD202506180058 | 济宁市任城区许庄街道儿童公园爬宠世界(车站南路30号)内苏卡达陆龟、红腿陆龟等十几种动物来源不明,无防逃逸设施和防疫措施,易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 济宁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太白湖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太白湖新区农业农村事务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儿童公园爬宠世界位于济宁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儿童乐园西北角,经营方为济宁辰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该爬宠世界自2025年5月20日停业至今。现场调查发现,该爬宠世界展示的动物有蛙类5只、蜥蜴类18只、蛇类7尾、昆虫类7只、鳄鱼类1只,未发现苏卡达陆龟、红腿陆龟。对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该爬宠世界所展示的动物均不在保护名录中,可由个人购买饲养。经了解,其展示动物均为网上购买。 2.调查发现,该爬宠世界展示动物皆为观赏类,无直接触碰类,展示用具均为防逃逸爬宠雨林缸,缸盖紧密闭合,具有防逃逸功能。该爬宠世界场所内部卫生整洁,无明显异味;经营方定期使用84消毒液清理地面,每天早晨使用紫外线杀菌消毒灯杀菌两小时;每周定期使用宠物消毒液消毒两次以上,严格保持室内开窗通风,符合防疫要求。 | 不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 |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责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事务部采取以下措施: 1.指导该爬宠世界经营方进一步强化防逃逸和防疫措施。在指导下,该爬宠世界经营方在爬宠雨林缸边涂抹了防逃液、防逃粉形成防逃屏障。 2.加强日常监管,利用“清风行动”“野生动物保护月”活动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利用、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82 | D3SD202506180059 | 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胡厂村村民打的60米深水井中饮用水有很多漂浮物和白色不明物体,认为地下水被污染。村内存在建筑垃圾堆放问题。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居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胡厂村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西二环呈祥大道南北两侧,已于2019年9月实施压煤搬迁,目前尚有6户未搬迁。 2.信访件提及的60米深水井为安居街道办事处为保障未搬迁村民生活用水所设,饮用水由安居街道办事处提供桶装水,但其中3户村民在使用桶装饮用水一段时间后拒绝使用。现场调查,未发现该水井内有白色不明物体和漂浮物,水井附近路边有散落的少量建筑垃圾。6月2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水井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 | 部分属实 |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 任城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居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切实保障未搬迁群众的饮水安全,积极和群众进行沟通,劝导其饮用桶装水。 2.进一步强化搬迁区日常巡查,严查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目前,胡厂村水井附近路边散落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处置完毕。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3 | D3SD202506180080 | 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镇东岳村东侧养鸭棚散发异味,污染空气。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微山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韩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微山县韩庄镇东岳村东侧区域共有7家养殖户,均为肉鸭散养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各养殖户分别配套建设了封闭式粪污沉淀池,容积在50立方米至350立方米之间,养殖粪污在沉淀池发酵后还田利用。 2.现场调查时,7家养殖户中只有1家养殖户正在养殖,其建有养殖棚1座,存栏肉鸭约6000只,粪污沉淀池正常使用,养殖场及粪污沉淀池周边有轻微异味;其他养殖户已停养1至6个月。调查中发现个别养殖户沉淀池内积存未还田的粪污,现场有粪污发酵气味。因集中养殖区距离村居较近,养殖异味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依法依规处置养殖粪污,严防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微山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韩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各养殖户定期喷洒除臭剂,减轻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督促各养殖户对沉淀池内积存的粪污及时还田,严防发酵异味扰民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4 | X3SD202506180024 | 济宁市嘉祥县疃里镇王集东村存在非法填埋防洪公用河道问题,污染水环境。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济宁经济开发区组织区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王集东村”实际属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管辖,“防洪公用河道”实际为济宁经济开发区东石渠沟王集东村段,南北长约1000米、宽约5米,主要用于村庄降雨排水使用,平时有少量雨水积存。 2.现场调查发现,东石渠沟王集东村段有一新建过路桥涵,为砖块水泥结构,属违规建设,为2025年3月下旬王集东村一村民为跨越东石渠沟方便而私自修建的;3月26日,疃里镇政府在日常巡查发现其行为后立即进行了制止。6月20日,济宁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沟渠水体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非农村黑臭水体。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清除排洪隐患。 | 济宁经济开发区责成区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村民抓紧拆除违规建设的桥涵,消除汛期排洪隐患。6月24日,该村民已对违规建设的桥涵进行了拆除。 2.压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宣传引导,严防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5 | X3SD202506180114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七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20067号“济宁市汶上县开发区时尚智造园爱德士鞋业(济宁)有限公司车间使用废弃的蓝色化学品桶作为垃圾桶,疑似未对危废进行合理化处置。在2024年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时,该厂通过采取暂停生产线、疏散车间工人等欺瞒措施应对环保检查”的调查核实情况“工厂暂停生产线是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的原因”不满意,投诉人认为:1.暂停生产线、疏散工人至卫生间不合理。2.10月28日、10月29日无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司仍通知员工保持警惕应对检查。并反映:成型车间集气罩仅安装在加热设备处,未在工人刷胶位置和工作台上方收集废气,机械通风设备未正常运行。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济宁市政府组织汶上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爱德士鞋业(济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运动鞋类的生产加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企业成型车间加热设备、工人刷胶工位和工作台上方均已设置集气罩,工人刷胶工位和工作台还设有下吸风集气孔,经集气罩、集气孔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调阅企业相关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该企业现有员工2000余人,车间为人员密集场所,信访件提及的“机械通风设备”实际为该企业生产车间外置的排气扇,主要用于车间通风降温,保障安全生产和员工身体健康,现场调查时正常运行,企业根据车间温度等实际情况间歇性开启。 2.经进一步核实,在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根据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济宁市于2024年10月23日20时至11月3日8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10月28日、10月29日正处于应急响应期间。该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要求,暂停2条成型生产线和4条印刷生产线,符合应急减排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在应急减排期间通知员工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不存在无重污染天气预警仍通知员工保持警惕应对检查的情况。2024年11月7日,该企业曾组织车间工人开展消防逃生疏散演练,其中演练内容包括在安全通道无法逃生时疏散至卫生间、设防火门房间等临时躲避点。 | 部分属实 | 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济宁市政府责成汶上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2.督促企业加强职工教育管理,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听取采纳员工合理意见建议,保障员工各项合法权益,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6 | D3SD202506180024 | 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仁和家园小区居民楼不足2米位置有12个垃圾桶,异味扰民,污染环境。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泰山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高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实际位置为仁和佳园北邻,岱岳区高级技工学校宿舍内东侧的垃圾收集站点。该宿舍区为老旧小区,2003年规划建设时,将垃圾收集站点设置在东侧,现场存放12个垃圾桶,有异味,且距离仁和佳园较近。该垃圾收集站点日常管理维护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垃圾清运由泰晟环境公司负责。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扰民。 | 泰山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高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与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协商,宿舍区内暂无其他合适位置更换垃圾收集站点,6月19日,对现有垃圾收集站点外观结构进行密闭,并更换垃圾桶,6月21日已完工。 2.已安排人员对垃圾收集点环境卫生、异味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已协调泰晟环境公司增加清运频次,避免垃圾长时间堆积,在清运过程中做到垃圾不洒落、不遗漏,减少异味源头。 | 已办结 | 无 |
187 | D3SD202506180035 | 泰安市东平县接山镇西杨村西侧泄洪河被占用养鱼,影响雨季排水。 | 泰安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东平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接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西杨村西侧泄洪河为村内沟渠,深4米,宽约6米,总长度约800米,源自西杨村内,入东金线河,不属于东平县河道名录管理范围内河道,现由镇、村属地管理。 2.现场调查时,该沟渠为干涸状态,沟渠内有草木生长,沟渠上游邻村处有两座土坝,上游土坝高约1.5米,下游土坝高约2米,围堵长度约30米,总面积约180平方米,沟渠其他位置无围挡。该土坝是西杨村村民邹某于2021年堆砌而成,计划在此处种植藕,由于沟渠常年干涸,种植行为一直未实施。现场未发现养鱼设施,不具备养鱼条件。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河道沟渠行洪畅通。 | 东平县政府责成县水利局、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接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接山镇人民政府对土坝进行拆除,恢复沟渠原貌。目前,土坝已拆除完毕,沟渠已恢复原貌。 2.通过日常巡查,确保河道沟渠行洪畅通,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88 | D3SD202506180057 | 泰安市泰山区存在多处环境问题:1.岱宗大街398号石姑娘烧烤店、北京烧烤油烟扰民。2.唐王街水渠散发臭味,水渠两侧的住户常年随地大小便,影响环境。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泰安市政府组织市城市管理局、泰山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2家餐饮单位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烧烤油烟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6月19日,对2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口进行检测。石姑娘烧烤店的烧烤油烟排放浓度超出《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中小型规模餐饮单位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北京烧烤油烟排放浓度达标。 2.信访件反映的水渠是胜利渠,其中唐王街段西起迎春路,东至博阳路。6月19-20日,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发现,存在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现象,未发现水渠两侧区域有随地大小便现象。6月20-22日,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采样监测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四类水标准。胜利渠水源是汶河引水,在调水较少情况下,水流缓慢,部分渠段滞流,有轻微异味。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到位,防止油烟及异味扰民,创造宜居环境。 | 泰安市政府责成市城市管理局、泰山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石姑娘烧烤店对超标排放油烟行为立即整改,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定期开展巡查,督促餐饮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稳定运行。 2.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泰安市云泰物业管理公司清理河道及沿岸垃圾,目前已完成清理,共清理7吨。属地街道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居民杜绝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提高河道管理维护水平,改善区域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9 | D3SD202506180076 |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镇政府向南200米左右路边绿化带空地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扬尘扰民。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岱岳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满庄镇镇政府向南200米处为上泉路,路面已硬化,两侧为润恒城水果批发市场,路边绿化带空地内存在少量生活垃圾,系附近商户和往来人员丢弃;未发现建筑垃圾和扬尘现象。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清理垃圾,避免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岱岳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护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6月19日,对发现的生活垃圾清运完毕。 2.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已办结 | 无 |
190 | X3SD202506180046 | 泰安市新泰市谷里镇于枣林村、老牛沟村存在盗采砂石情况,破坏基本农田。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新泰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谷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为新泰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3月29日批复实施的农业项目,项目名称为新泰市谷里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由山东谷里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有限公司建设,涉及谷里镇于家枣林峪、毛家枣林峪、老牛沟、五龙村、柘子沟、杏山峪6个村。 2.项目于2022年6月实施,施工区域主要集中在于家枣林村南部、老牛沟村北部地块,共施工800余亩,无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果园,现种植有果树。因资金不足,2022年11月停工,其余地块未施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砂石进行了清理,清理的砂石全部交由新泰市矿产业发展中心服务平台进行处置,未私自外运。经核实,2022年6月至今,上述两村未发现盗采砂石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耕地及砂石资源保护,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 新泰市政府责成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现盗采砂石、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91 | X3SD202506180075 | 泰安市肥城市高新区王瓜店街道肥城群将湖扩容水利工程破坏基本农田60余亩,林地17亩。 | 泰安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19日,肥城市政府组织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3日,肥城市群将湖水库扩容工程获得泰安市水利局、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库库盆扩挖工程、抬田工程、入库河道处理工程、入库引水工程、大坝坝基截渗及坝坡维修加固、新建溢洪道消力池和水库管理设施等。2023年12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7月底完工验收。 2.“破坏基本农田60余亩”问题。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为群将湖水库东北方向60余亩农田,该地块地势低洼,地块分布零散且落差大,内部沟坎交错,雨季易涝积水且无法疏排,不能稳定耕种,也无法进行集中连片和机械化耕种。2024年4月,肥城市桃乡供水有限公司、王瓜店街道办事处、王瓜店街道姜家庄村经充分协商,决定在群将湖水库扩容工程施工中,对该区域进行平整、小块并大块、配套建设农田灌溉管道等工程设施。目前肥城市桃乡供水有限公司正加快整治进度,确保达到耕种条件后,移交给所在村用于种植。 3.“破坏林地17亩”问题。2024年1月2日,肥城市桃乡供水有限公司因肥城市群将湖水库扩容工程需要申请临时使用林地。依照程序,2024年1月19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许可决定,同意其使用林地92.85亩,使用期限24个月(2024年1月19日--2026年1月19日)。经调查,在施工过程中,肥城市桃乡供水有限公司超批准范围使用林地,超出面积为1.2亩。2024年11月20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日完成整改,现场种植杨树苗。2025年6月20日经现场复核,杨树已成活,达到整改要求。 | 部分属实 | 做好辖区内耕地和林地保护利用工作。 | 肥城市政府责成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水利局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指导督促桃乡供水有限公司积极履行职责,完成剩余工程收尾工作。 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部门职责,加强巡查监督,做好耕地和林地保护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92 | X3SD202506180119 | 泰安市泰山区徂徕镇孙家疃村2025年初至今借大汶河河滩鱼池高标准改造名义盗采砂石10余亩,部分储存至顺沿河路向东约一公里处。 | 泰安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泰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徂徕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徂徕镇孙家疃村汶河南岸河滩处原老鱼塘,该老鱼塘始建于1992年。涉及的鱼池高标准改造为徂徕镇孙家疃村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2024年9月5日经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批复。 2.该项目覆盖185.14亩区域,含养殖区域和种植区域。养殖区域鱼塘清淤改造51.44亩,建设尾水生态湿地7.02亩,鱼塘防渗改造面积28.36亩,目前完成鱼塘施工35亩左右。 3.在鱼塘清淤过程中,产生了部分砂土,全部封存在项目区东侧,砂土方量为5326方,不属于盗采。项目单位正在编制砂石料利用方案。 | 部分属实 | 加强项目监管,合法合规处置砂石资源。 | 泰山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徂徕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完成砂石料利用方案编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建设和资源处置合法合规。 2.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盗采砂石现象发生,并做好对周边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3 | X3SD202506180174 | 泰安市新泰市泉沟镇泰山区域生态修复工程新泰市柴汶河支流广宁河净化水项目(十里荷塘)存在违规挖砂情况。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新泰市政府组织河道管理保护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泉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泰安市新泰市泉沟镇泰山区域生态修复工程新泰市柴汶河支流广宁河净化水项目(十里荷塘)”为新泰市柴汶河流域迈莱河段水质净化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全长约1200米,总占地面积约19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接待管理区、道路工程、引排水涵闸,潜流人工湿地、多级表流人工湿地、生态滞留塘。经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新泰市水利和渔业局批准建设,于2021年4月20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开采外运的砂资源严格按照新泰市工程涉砂管理规定执行。2018年8月14日,泉沟镇人民政府向新泰市砂资源综合整治指挥部提报了监管申请,2019年6月13日,通过新泰市砂资源综合整治指挥部批复。项目建设涉及的砂资源由新泰市柴汶河生态治理中心接管,泉沟镇政府制定了管理方案,杜绝工程建设方私自销售砂资源,同时在项目涉及的高崖头村进行了公示,便于群众监督,该工程对外调剂的砂资源销售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 | 部分属实 | 加强涉砂石工程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 新泰市政府责成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泉沟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强工程涉砂信息公开,使涉砂类工程更加公开透明,公布查询举报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便于群众了解更多信息。 2.加强巡查,发现涉砂石问题依法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94 | X3SD202506180274 | 泰安市宁阳县葛石镇黄家峪村2019年1月-2020年底存在盗采砂石情况,破坏耕地。2020年12月28日夜间三台挖掘机毁坏大量果树。 | 泰安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宁阳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葛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黄家峪村为葛石镇黑石村辖区内的自然村。 2.信访件反映的“2019年1月-2020年底存在盗采砂石情况,破坏耕地”的问题。黄家峪村村东有一地块,存放有历史遗留废弃尾矿砂,导致地块无法耕种。2019年5月,黄家峪田园综合体有限公司自国有平台公司购买该地块存放的尾矿砂,并运走处理。目前该地块已平整并完成农作物耕种。村域其他区域内未发现盗采砂石、破坏耕地行为。 3.“2020年12月28日夜间三台挖掘机毁坏大量果树”的问题。经调查了解,2020年12月29日12时许,宁阳县公安局接到过该问题的报警,受理后进行了侦查,因此事涉及土地承包权纠纷,2021年1月22日,公安机关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检查,严防偷挖盗采、非法采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 宁阳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葛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破坏耕地、山地、树木行为及时处理,避免破坏生态的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95 | X3SD202506180278 | 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鲁投天赋青云小区与南侧碧桂园小区之间的绿化因人穿行、停放电动车等被破坏。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新泰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鲁投天赋青云小区、碧桂园小区位于青云路和重兴路交叉口东南侧,现均由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现场核查发现,两个小区中间绿化带有人为踩踏现象,有电动车通行痕迹,部分有杂草。 | 属实 | 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新泰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物业公司对绿化带进行修复,加强对绿化带的后期管养工作,规划新路线引导行人,避免穿行绿化带。6月24日,绿化带已经完成修复。 2.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已办结 | 无 |
196 | X3SD202506180282 | 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老庄子村业强洗砂公司和杀鸡厂距离村庄不足百米,污水净化池闲置,污水直排至周边田间沟渠,污染地下水,异味、噪声扰民。 | 泰安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宁阳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东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业强洗砂公司、杀鸡厂”分别为宁阳县业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强建材)、宁阳县盛泽肉类加工厂(以下简称盛泽肉食),位于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老庄子村东北,分别距离村庄320米、260米,两企业项目均取得环评批复,通过了验收,办理了排污许可手续。业强建材因市场原因,于2025年5月初停产至今,盛泽肉食正常生产。 2.信访件反映的“污水净化池闲置,污水直排至周边田间沟渠,污染地下水”问题。业强建材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盛泽肉食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存储于末端水池内,部分废水经反渗透膜过滤后回用于生产,部分废水按环评批复用于农田灌溉,台账显示,2024年至今灌溉周边土地4次,总计约4600立方米。现场调查时,未发现业强建材、盛泽肉食污水直排行为,但发现盛泽肉食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回流比设置不合理,二沉池跑泥等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异味”问题。异味主要来源于盛泽肉食,现场调查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引风机引至生物滤池装置处理,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界无明显异味。 4.信访件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业强建材主要噪声源为制砂机、洗砂回收机等设备运行及原料投料、破碎、筛分、洗砂工序,上述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盛泽肉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采取了基础减振、墙体隔声措施。 5.6月20日-21日,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盛泽肉食污水处理末端水池及周边2个水井地下水进行检测,对盛泽肉食厂界噪声、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末端水池水质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环境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宁阳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东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两家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聘请专家指导宁阳县盛泽肉类加工厂,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预计7月5日前完成。 2.待宁阳县业强建材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7 | D3SD202506180011 | 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孟家庄村东侧开发建盖楼房,导致村东侧耕地堆放很多建筑垃圾。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桥头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环翠区桥头镇孟家庄村红绿灯东南侧,土地性质为耕地,面积约7亩。6月19日现场调查发现,该区域存在建筑垃圾堆放情况。桥头镇政府已于当日组织进行了清理。 | 属实 | 加强耕地保护巡查管理,避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 环翠区政府责成桥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耕地保护巡查管理,防范乱占耕地情况发生。 2.强化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和处置,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避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98 | D3SD202506180023 | 威海市乳山市乳山寨镇马槽里村威海市韩孚生化有限公司自2019年至2024年4月份向乳山河排放废水,刮西北风时能闻到该厂排放的废气有农药味。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乳山寨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企业为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除草剂2,4-D,环保手续齐全建有专用污水转运管道和污水处理站,污水经MVR脱盐+中和沉淀+电解铁床+超声气振脱氨氮+PSB生化+水解+SBR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通过专用管道进入乳山市康达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安装了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从在线监测数据看,2019年至2024年4月未出现日均值超标情况。经查,2019年以来日常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存在偷排废水情况。6月19日,实地检查企业,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于2025年6月25日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乳山河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暂未出具。 2.企业废气产生环节主要是物料储存、生产和烘干环节,针对有组织废气,配套建设了粉碎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干燥尾气五级吸收设施(三级碱洗+二级水洗)、氯化工序尾气吸收装置(三级氯化氢吸收+二级碱吸收)、有机废气焚烧炉(前级水喷淋+RTO焚烧炉+二级喷淋吸收)、废物焚烧炉废气治理设施(炉内喷尿素溶液脱硝+烟气急冷+消石灰除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4级液碱喷淋吸收)。其中,有机废气焚烧炉、废物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根据2025年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符合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产生于原料装卸、转运及上下料等环节,存在短时间逸散现象。为强化管控,企业采取LDAR泄露监测与修复、物料密闭化转运、每日洒水抑尘和清扫等措施,并安装了4套特征污染物微型监测站、4套恶臭/特征污染物综合监测站、1套恶臭气体电子鼻,实时监控异味排放情况。在气象条件扩散不利的情况下,下风向能闻到异味。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于2025年6月25日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企业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避免违规排放污水、废气,减轻对周边群众影响。 | 乳山市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乳山寨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 未办结 | 无 |
199 | X3SD202506180026 | 威海市荣成市桃园街道东南海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东南海79.48亩耕地于2007年被租用,永久性破坏耕地20余亩建设房屋,在近海破坏东南海村优质实验农田12亩私挖海参池,破坏国防林10余亩。2.朝阳路北侧10余亩大寨梯田耕地被用于渔网加工,异味扰民,部分耕地被硬化破坏,同时因加工品多带有海水,多数土地被污染已无法耕种。3.朝阳路宏翔家校西侧一处24亩耕地和村西部分集体土地被违规建设厂房。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荣成市政府立即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石岛管理区、桃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荣成市桃园街道东南海村东、朝阳路南北两侧。经了解,东南海村村民周某于2008年承包了村集体土地79.48亩(耕地约60亩,其他为设施农用地、林地),该地块不属于高标准农田,也不属于优质实验农田。2009年,周某在承包地上开挖养参池,占地10.11亩。2010年,周某将承包的部分土地转租给赵某,赵某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了办公楼,占地6.4亩(耕地0.15亩,其他主要是设施农用地)。2021年8月,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对未经批准建设海参池和办公楼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当事人缴纳罚款,但未按整改要求恢复土地原状。经现场踏勘和查阅历史遥感影像,未发现树木被破坏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朝阳路北侧地块占地约8.8亩,当事人周某临时堆放渔网、建材、渔业用具,有时进行旧渔网手工修补作业,搭建了三排钢架,未发现耕地硬化、海水污染问题,现场无明显异味。对周某未经批准擅自压占土地问题,2025年5月26日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向周某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30日内搬离,并恢复耕种条件,目前当事人已将砖石、渔网等搬离。 3.信访件反映的朝阳路宏祥驾校西侧地块属于原荣成市神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占地约80亩,用地、施工手续齐全,目前已建成钢结构厂房;东南海村西未发现违规建设的厂房,仅有一处建于上世纪70年代左右的村小学校舍。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监督,严防非法侵占耕地及集体土地行为。 | 荣成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局、桃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12月底前,对未经批准建设海参池和办公楼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2.督促周某尽快将压占的土地恢复耕种条件。 3.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0 | X3SD202506180041 | 威海市乳山市城区街道新华街新华生活小区89联盟生鲜行在新华小区1号楼内于2017年违规建设超过30平方米的氟利昂冷库,噪声、电磁辐射扰民,导致墙体、地面瓷砖多处开裂,2023年8月后再次安装大型不合标冷柜,噪声、震动、电磁辐射扰民,常年在住宅楼炖煮肉,异味扰民,破坏建筑外墙私设两条污水管道,施工期间噪声、震动扰民。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城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生鲜行实为乳山市八九联盟生鲜行(以下简称八九生鲜),位于新华小区1号楼北侧附1-7、1-8号门市房(与1号楼相连,不在1号楼下),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生牛肉、生羊肉等的销售。2017年,在附1-7号内安装装配式冷库1座(使用氟利昂R22制冷剂),按要求填报了环评登记表。原噪声源为冷库压缩机(在冷库外单独设置,用铜管连接冷库)间歇运行产生,定时开关,夜间21:30至次日7:00不工作。2023年9月,八九生鲜自行拆除冷库后,购买2台商用卧式冰柜、1台商用立式保鲜柜,3台设备均属于通用商用设备,使用集成式压缩机与设备一体,不单独设置压缩机。6月23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八九生鲜周围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冷库(含压缩机)、冷柜不需要进行电磁辐射申报登记,不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监管范围内。 3.经现场勘察,八九生鲜经营场所内未发现炖煮肉设备。 4.2018年,八九生鲜因其污水管道堵塞,疏通无果后,与新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沟通协商,重新铺设了一条接入新华小区污水管道的排水管,施工期间打孔存在产生噪音、震动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督促经营户规范经营,降低噪音对居民影响。 | 乳山市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城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巡查管理,督促经营户规范经营,进一步落实好隔音措施,防止冰柜、保鲜柜抵靠墙体,并加装减震底座,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01 | X3SD202506180082 | 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阮家口村南山岗于2022年被挖山毁林,并用垃圾回填,至今未进行生态修复。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羊亭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环翠区羊亭镇阮家口村南约1公里、威海交警培训中心羊亭教考场东北侧约30米处,原地貌为丘陵坡地,面积约4.6亩。经对比“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该区域不在林地范围。 2.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羊亭镇阮家口村村民阮某擅自在该处丘陵坡地进行削坡、连片整平约1.5亩。经调查,该1.5亩区域在削坡、平整之前无树木,未砍伐林木。经测量,削坡方量约2000立方米,经区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已于2025年4月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6月15日现场调查发现,该区域已恢复耕种。2025年6月19日,羊亭镇政府组织现场调查并向耕种人问询了解,耕种区域没有垃圾填埋,现场对已耕种区域周边进行破挖检查,未发现回填垃圾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防范非法采矿、毁林等情况发生。 | 环翠区政府责成羊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防范非法采矿等情况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02 | X3SD202506180112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海带厂腌制海带、烫海带的污水直排大海,污染沟崖张家东、三星东的海域,镇上很多水沟发黑、发臭。该镇大部分海带厂均与荣成百宏科技公司签订污水转运处理合同,但此公司无处理设备和能力。加工海带需用海水冷却,冷却水直排大海。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市海洋发展局、俚岛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俚岛镇共有海带加工厂33家,每年5—6月集中生产,生产周期约为40天。生产工艺为将从海中收获的新鲜海带经烫锅热水漂烫后,利用海水进行冷却,海带冷却后,经拌盐、压制后进入工厂储藏或切丝、切块加工。烫锅热水需定期补水不外排,冷却水经过滤后,通过专用管道或硬化沟渠排海。海带厂作业地面全部硬化,拌盐、压制区域四周建有围挡和收集池,拌盐、压制产生的盐渍水收集后,外运至荣成百宏科技公司晾晒制盐。经查阅2023、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荣成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海水水质优良率保持100%。2025年6月14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俚岛镇附近海域海水进行取样检测,海域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现场检查,未发现含盐废水直排大海情况,附近村庄沟渠和周边河流未发现发黑、发臭现象。但是部分企业在收集、转运含盐废水的过程中,存在遗撒滴漏的情况。 2.反映的“污水”实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盐渍水”,通过“收集-晾晒-成盐”的方法处理,荣成百宏科技公司配备了1200m3的收集池、6500m3的晒盐池,全部采取了防渗措施,每年可处理盐渍水10000m3左右,实际收集盐渍水7500m3左右,不存在无处理设备和能力的问题。 3.关于海带加工冷却水排海问题,现行法规标准未作禁止性规定。2017年原荣成市环境保护局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认为选定海水交换条件好,自净能力强的位置排放冷却水,对所排放海区的海水水质不造成明显影响,能够满足相应的海洋环境功能要求。通过多年持续监测,冷却水排海海域水质能够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废水收集转运不规范及混入冷却水排放入海等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海域水质持续优良。 | 荣成市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市海洋发展局、俚岛镇政府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每年海带开始漂烫前,对海带加工线进行逐一排查,生产及配套设施符合条件后方可允许生产。 2.加强对海带加工厂的日常检查,防止含盐废水收集转运不规范、混入冷却水排放入海等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3.督促荣成百宏科技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运行。 4.在海带漂烫期间定期加强对海水水质情况的监督监测,督导企业合理调整产能,确保海域水质持续优良。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3 | X3SD202506180115 | 威海市环翠区高区初村镇石岭路8-13号厂区内8号车间威海新能油脂有限公司、环洁再生等多家地沟油提炼作坊在未取得资质的前提下,收购处理地沟油,污染治理措施未正常运行,废弃物随意倾倒,污染周边环境。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区建设局等单位,乳山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冯家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威海新能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位于威海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8号车间,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为“餐余废弃油脂的收集、加工和销售”,主要生产工艺为:将收购的废弃油脂经60℃加热、过滤、除渣、离心分离后,制成非食用油罐装外售,该公司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许可手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喷淋塔+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污水进入毛纺织集团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渣等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转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染周边环境问题。 2.乳山市环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地址位于乳山市冯家镇工业园内,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为“餐厨垃圾处理”,主要通过加热、油水分离、离心分离等物理分离工序,利用废弃油脂生产非食用油,该公司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许可手续。生产废气通过喷淋设备及除臭箱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内安装喷淋装置,正常生产时喷洒除臭剂;厂区内建有废水收集设施。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渣全部转运至乳山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染周边环境问题。 3.威海市高区初村镇石岭路8-13号系威海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其中8号车间租给威海新能油脂有限公司。经全面排查,厂区内无其他地沟油收购和处置单位。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加强日常监管,杜绝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 一、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责成区建设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威海新能油脂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12月底之前办理,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 2.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二、乳山市政府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冯家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环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分公司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12月底之前办理,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 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 未办结 | 无 |
204 | X3SD202506180204 | 威海市环翠区一村庄东南山(二南?)盗采砂石800余车。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羊亭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为环翠区羊亭镇阮家口村南约1公里、威海交警培训中心羊亭教考场东北侧约30米处(“二南?”为当地居民对该区域的称呼),原地貌为丘陵坡地,面积约4.6亩。 2.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羊亭镇阮家口村村民阮某擅自在该处丘陵坡地进行削坡、连片整平约1.5亩,产生的土方部分回填沟坎,部分外运。经测量,削坡方量约2000立方米。经区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已于2025年4月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15日现场调查发现,该区域已恢复耕种。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范非法采矿等情况发生。 | 环翠区政府责成羊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防范非法采矿等情况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05 | X3SD202506180270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三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80064号“威海市乳山市育黎镇塔庄村水库上游一无名养猪场废水直排污染水库,异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认为:未看到5个水样的检测数据,养殖污水应当运走另行处理,养猪场不应将污水就近重新抽排到山地里。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和育黎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属于乳山德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塔庄村东1500米左右,为规模化养殖场,配建沼气池2300立方米,周边流转500余亩农田,用于养猪场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后还田利用。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2.2025年5月7日,乳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对养猪场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部分粪污有流入西侧塘坝的隐患,现场指导养猪场对污水清理,同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6月9日现场调查时,养猪场的生猪于5月28日出栏,处于空栏期,现场有轻微异味,但未发现废水直排的情况。乳山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附近塘坝进行了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27mg/L、氨氮0.20mg/L、pH8,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6月19日,现场调查时,养猪场仍处于空栏期,未发现将污水抽排到山地里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养猪场做好养殖环境管理,规范粪污消纳。 | 乳山市政府责成市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育黎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沼液、沼肥施用技术的规范指导,督促养殖场强化粪污处理设施的运维,严格规范粪污还田消纳,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206 | D3SD202506180052 | 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上涧村凯瑞橡塑有限公司、日照海之源橡塑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时散发橡胶刺鼻气味,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岚山区政府组织中楼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凯瑞橡塑有限公司、日照海之源橡塑有限公司均位于岚山区中楼镇上涧村,分别建有年产500吨、200吨橡塑制品加工项目,均环保手续齐全。2家企业原配套建设的“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低效处理设施正在升级改造为高效双级活性炭处理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外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现场调查时,2家企业均未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升级改造。据了解,2家企业原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效率低,生产时异味明显。 | 部分属实 | 完成异味治理项目,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岚山区政府责成中楼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2家企业加快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升级完成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2.待2家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外排废气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7 | D3SD202506180064 | 日照市莒县阎庄街道岔口村村北侧新修的董梁高速距离住户较近,噪音扰民,噪音时间段晚上十一点后。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日照市政府组织市交通运输局、莒县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日照市莒县阎庄街道岔口村村北侧新修的董梁高速噪声扰民问题前期已反映过。经莒县政府组织调查,信访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属实,已责成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信访反映的董梁高速施工路段,位于莒县阎庄街道岔头村西北侧,距离最近居民区约20米,自2024年5月开始施工,施工作业时间为7时至20时。现场调查时,正在进行盖梁垫块施工,产生噪声。经检测,结果符合《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经调查了解,施工单位每日20时后未进行施工作业。 3.经走访部分群众,均对处理措施表示认可。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轻噪声扰民影响。 | 日照市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局、莒县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设置专人对施工机械实施管控,降低噪声污染。 2.责成施工单位在重点部位设置临时声屏障,避免造成扰民问题发生。目前已完成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8 | D3SD202506180065 | 日照市莒县长岭镇驻地北侧昇铭瓦厂生产砖瓦时排放废气,污染物超标,异味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长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昇铭瓦厂实为莒县晟铭建陶有限公司,位于莒县长岭镇驻地北侧、腊行村东南约220米处,建有年产建筑瓦200万平方米技术改造项目,以页岩、煤矸石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焙烧等工序生产烧结瓦,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污染物是焙烧窑废气,经配套建设的布袋除尘器和湿法脱硫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主要排放口已安装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无明显异味。经查阅该公司2025年以来自行监测报告及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废气超标排放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长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组织对该公司开展异味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9 | D3SD202506180075 | 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鸡三沟社区日照辰亿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每天不定时噪音、异味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岚山区政府组织中楼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日照辰亿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岚山区中楼镇鸡山沟村,建有注塑机2台、硫化机2台、平板硫化机3台,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因该企业不符合产业规划,未取得立项、环保等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院内堆存着部分原料和产品,有异味产生,有近期生产迹象。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岚山区政府责成中楼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该企业于7月1日前拆除生产设备,并清理原料、产品。目前,已完成原料、产品清理。 2.加强巡查监管,推进橡塑产业整治提升,严防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0 | X3SD202506180021 | 日照市莒县洛河镇存在违规盗挖砂土问题:1.2009-2012年期间小汇泉村西北处农用地被盗采大量砂石。2.2006-2008年洛河崖村1处农用地,被盗采大量砂石。3.2019-2020年商家店子同心桥以北存在盗采大量砂石,后用建筑垃圾回填问题。4.2017年商家店子村大面积农用地被违规盗采砂石。 | 日照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0日,日照市政府组织莒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莒县洛河镇小汇泉村西北处农用地在2009-2012年期间、洛河崖村1处农用地在2006-2008年存在违规盗挖砂土问题前期已反映过。经莒县政府组织调查,信访反映的违规盗挖砂土问题属实,已责成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2009年-2012年期间,商某某在洛河镇小汇泉村村西北处非法采矿,因非法采矿罪于2024年12月被追究刑事责任。6月20日,市政府再次组织调查核实时,采矿区域未发现新增盗采矿石迹象。 3.2008年,商某某在洛河镇洛河崖村村南370米处非法盗采山石,被原莒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进行了处罚。6月20日,市政府再次组织调查核实时,无新增盗采矿石迹象。 4.2020-2021年期间,因洛河镇商家店子同心桥以北农田地势不平整,影响农作物耕种,该村曾对河道内农田进行整平,面积约5亩,整平中未产生砂石余量,不存在盗采砂石问题。现场调查时,同心桥以北农田已种植农作物,长势良好,未发现盗采砂石迹象。调查组在该地块内随机选取3个点位钻探至岩层探测,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现象。 5.经调查,洛河镇商家店子村周边为大面积农用地,面积约1100亩,其中550余亩种植花生,约400亩种植玉米等农作物,150亩种植果园等。现场调查时,该村农作物长势良好,未发现违规盗采砂石现象。经调查了解,2017年以来该村农用地未发生违规盗采砂石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防止盗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发生。 | 日照市政府责成莒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1.莒县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防止盗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发生。 2.由莒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废弃矿坑治理进度,改善生态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1 | X3SD202506180034 | 日照市莒县阎庄街道柳源社区上崖村基本农田附近的杨树被私自砍伐,上崖村平顶山西孟某某几户、桃山子、老婆山等多处的基本农田被盗采砂石。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阎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对莒县阎庄街道柳源社区上崖村及周边排查,发现上崖村北约100米处有1地块存在林木采伐迹象。该地块面积为3911平方米,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2023年11月,该村村集体对该地块林木进行了采伐,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现场调查时,被采伐林木的地块尚未补种树木。 2.孟某某等户被盗采砂石的地块位于上崖村村西约1000米处,为基本农田。尹某某于2024年8月30日至9月15日对该地块进行了削高填洼、平整土地,在整平土地过程中盗采了400立方米砂土,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1月14日对尹某某进行了处罚。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已种植农作物。 3.桃山子位于上崖村西南1500米处,存在盗采砂石迹象,盗采面积约20平方米,盗采方量约40立方米,土地类型为采矿用地,现场无采挖机械及盗采人员。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阎庄街道办事处正对盗采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4.老婆山位于上崖村西南1200米处,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山及周边存在盗采砂石迹象,仅在该山西南侧发现有一处历史遗留废弃采坑,面积约6亩,土地类型为采矿用地,非基本农田。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阎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上崖村村集体非法采伐林木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补种树木。 2.加快推进桃山子盗采砂石案件办理,确保依法处理到位。 3.整合部门执法力量,加强巡查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防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偷采盗采等行为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2 | X3SD202506180135 | 日照市莒县洛河镇童圣建材厂环评审批生产项目和排污许可证审批项目不符,排污许可证为石子厂,环评里没有石子厂相关手续。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行政服务审批局、洛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童圣建材厂实为莒县洛河童圣建材厂,位于莒县洛河镇金华村,建有石灰石加工项目,以石灰石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石灰石子、石粉。该项目实际建设了1台颚式破碎机、1台振动筛及除尘设施。 1.该项目于2009年5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编号:2009-047), 登记内容为1台颚式破碎机、1台粉碎机;该项目于2024年9月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122MA3JEC4F72),排污许可证内容为1台颚式破碎机、1台粉碎机、1台振动筛,环评内容中比排污许可证内容中少了1台振动筛。 2.该项目环评内容为生产石粉加工,排污许可证内容为石子加工,石子加工属石粉生产的中间产品,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行政服务审批局、洛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及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确保实际建设内容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2.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3 | X3SD202506180147 | 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向城路东侧九条沟村一南北向水沟内有一黑色管子堵塞河道,泄漏粪水,异味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东港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日照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日照街道向城路东侧九条沟村南北向水沟长120米、宽80厘米、深40厘米。2022年8月,前九条沟村在水沟内铺设了一条污水管道,将该村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池。2024年4月24日该污水管道破损,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泄漏进入明渠,产生异味。前九条沟村随即对破损处管道进行了修补,并对明渠污水进行了清理。 2.现场调查时,该明渠内水质较清,无异味。 | 基本属实 | 立行立改,做好管道日常维修养护,维持良好的居住环境。 | 东港区政府责成日照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前九条沟村委做好污水管道日常维修养护,严防破裂泄漏。 2.及时清理水沟内杂物,保持好周边环境卫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4 | X3SD202506180149 | 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刘家庄子村生活污水未有效收集,异味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东港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三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刘家庄子村位于三庄镇政府驻地西南约10公里,常住户数约500户、人口约700人。该村庄已完成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定期抽运处理。该村尚未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村民生活污水未集中收集处理,主要通过排入村内排水沟自然消纳。 2.现场调查发现,该村排水沟有积水,环境卫生较差,有异味。 | 基本属实 | 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根据政策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加强政策宣传和日常监管,避免乱排生活污水问题发生。 | 东港区政府责成三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成村集体及时清理排水沟,保持村内干净整洁。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安排专人保洁,防止影响村民生活。 3.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逐步改善村民生活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5 | X3SD202506180216 | 日照市莒县碁山镇奥源建材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该厂环评、能评、排污、国土、建设、耗煤、能源消费等手续都不全,环保在线监测不达标,生产时存在较大烟尘污染。2.企业批建不符,该厂共有三座生产石灰窑,但2019年新建的石灰窑无环评批复手续。3.院内有非法流动破石机,违法生产石子,原料和石子未苫盖,生产时不采用任何环保措施,噪音和扬尘污染较重。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县政府组织碁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莒县碁山镇奥源建材厂实为莒县奥源建材厂,建有年产20万吨冶金石灰项目,以石灰石、低硫煤为原料,经煅烧、破碎、球磨、选粉等工序生产石灰,于2009年5月建成投产。 反映问题一:(1)关于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该公司年产20万吨冶金石灰项目于2008年7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莒环表〔2008〕332号),2018年10月28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莒环验〔2018〕108号),2022年4月1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1122MA3UREXEX1001P)。(2)关于能评、耗煤、能源消费手续。该公司于2009年5月建成投产,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自2015年7月执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21日施行)等政策规定,该厂无需办理节能审查、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手续。(3)关于国土手续。该项目占地10633平方米,未办理土地手续,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5年6月13日对该厂违法用地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莒综执罚字〔2025〕14090号)。该厂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目前正在补办用地手续。(4)关于建设手续问题。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3年11月1日对该企业及负责人分别依法进行了处罚(莒综执罚字〔2023〕14067号、莒综执罚字〔2023〕14068号)。后于2023年11月6日补办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并办理备案手续(编号:LG2023033)。(5)关于在线监测不达标及烟尘污染问题。经查阅2025年以来在线监控系统和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废气超标排放问题。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经检测,该企业外排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达标。 反映问题二:该公司年产20万吨冶金石灰项目建有三座石灰窑、三套进出料及混料装置、三台筛分机,至2009年5月全部建设完成,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扩建、新建石灰窑问题。 反映问题三:现场调查发现该厂区停放了一台流动式石子加工设备(为碁山镇庞庄村管某某临时存放),该设备未连接动力电,无近期使用迹象;厂区东北侧露天堆存石灰石原料,约20立方米石灰石原料未苫盖,产生扬尘。该厂离最近居民区约900米。经调查,不存在违法生产石子问题。 | 部分属实 | 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莒县政府责成碁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厂加快完善土地手续,并对违法占地问题依法处理到位。 2.责令该厂对露天堆存的石灰石原料进行苫盖,同时加大厂内积尘清扫及洒水降尘频次;清理流动石子生产设备。截至6月22日,已整改完成。 3.督促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6 | X3SD202506180239 | 日照市莒县果庄镇田家官庄海磊商混有限公司无合法土地手续,无生产石子手续,夜间生产,噪音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0日,日照市政府组织莒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莒县果庄镇田家官庄海磊商混有限公司无合法土地手续等问题前期已反映过,经莒县政府组织调查,信访反映的无合法土地手续问题属实,已责成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莒县果庄镇田家官庄海磊商混公司实为日照海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果庄镇前果庄村东南200米处,建有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项目,占地26.59亩,土地类型为一般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2019年1月25日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国土临〔2019〕2号),有效期至2023年1月24日。到期后,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其限期于2024年1月24日前恢复土地原状。该公司逾期未改正,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1月25日将该公司违法用地问题移交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3月4日立案调查。目前,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按程序将该公司违法用地涉嫌犯罪线索移送莒县公安局,案件正在侦办中。 3.该公司建设了2条混凝土生产线、1条粗骨料生产线、3条细骨料生产线,其中混凝土生产线以水泥、粉煤灰、矿粉、砂石为原料生产商品混凝土;粗骨料生产线以原石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石子;细骨料生产线以砂石、石粉为原料,经滚筛、水洗、脱水等工序生产机制砂。该公司于2020年10月5日办理了环评手续(莒审批发〔2020〕419号),于2024年10月10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24年11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该公司对生产车间采取密闭等隔音降噪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产时间主要安排在白天,订单多时也在夜间生产。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据了解生产时产生噪声。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日照市政府责成莒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1.由莒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公司土地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到位。 2.待日照海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对其开展夜间噪声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7 | X3SD202506180290 | 日照市莒县棋山镇大庄坡村茂盛庄园饭店屋后上游处的深沟直通下游水库,周边养殖场利用暗管将粪污直排深沟,后流入水源地,造成污染。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县政府组织碁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茂盛庄园饭店位于莒县碁山镇大庄坡村西南侧,屋后上游处的深沟实为雨水沟渠(长约250米、宽约10米、深约4米),下游与该村钓鱼台水库连接。 1.该饭店配套建设了污水收集池,厨余污水经污水收集池暂存后统一清运至碁山镇污水处理站处理。现场调查时,该饭店未营业,无污水排入沟渠迹象。 2.经对沟渠及水库周边排查,发现共有3家养殖户,分别是孙某甲养猪户、孙某乙养牛户、孙某丙养猪户。最近的养殖户距钓鱼台水库约200米,均为非规模化养殖,不在禁养区内,均配建了储粪棚、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粪污还田利用。现场调查时,孙某甲、孙某丙养猪户分别在养生猪80头、230头,存在粪污排入沟渠迹象,雨季会随径流进入水库;孙某乙养牛户在养肉牛22头,无粪污外排迹象。未发现上述3家养殖户铺设暗管问题。 3.大庄坡村钓鱼台水库不属饮用水水源地,主要用于农田灌溉。该村已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村民饮水由莒县青峰岭净水厂统一集中供水。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对钓鱼台水库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农田灌溉水质控制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县政府责成碁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孙某甲、孙某丙立即清理外排粪污,完善粪污处置设施,严禁粪污外排。截至6月21日,孙某甲、孙某丙已完成整改。 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直排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8 | D3SD202506180016 | 临沂市沂南县大庄镇大庄中心社区正南方顺发食品厂24小时卸活猪、屠宰生猪,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大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顺发食品厂”实为临沂顺发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大庄中心社区西南340米,主要从事生猪屠宰,该公司生猪屠宰项目于2020年3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1年10月27日完成自主验收。 2.经调查,该企业距离最近居民100米,噪声主要来源卸活猪及屠宰时生猪叫声,企业受生猪运输距离因素影响,接收生猪时间集中在10:00-20:00,卸猪过程未采取围挡隔音措施,噪声较明显。屠宰时间集中在13:00-22:00。屠宰过程在车间内,车间外噪声不明显。6月19日,县环境监控中心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落实整改措施,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大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大庄镇政府督促企业对卸猪区域安装围挡隔音设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卸猪区域安装封闭围挡进行隔音降噪,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6月30日前完成。 2.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9 | D3SD202506180066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一批受理编号D3SD202505270017号“临沂市罗庄区册山办事处石杭岭村赵某某家打的井水不能饮用,水质发苦。”的调查核实情况“开展排查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自来水管网运行维护,宣传普及饮水安全常识,引导群众饮用自来水。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妥善处理。”不满意,投诉人认为:井水被污染导致发苦未处理,也未采取具体处理措施,井水依旧无法饮用。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册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石杭岭村于2019年5月完成自来水供水管道铺设,全村已普及自来水,该村现有居民463户。5月28日,调查组对33户常住居民(含赵姓居民)家中的自备井进行检查,其中28口自备井不再使用,5口在用自备井主要用于洗衣、拖地、浇灌,经走访该5户居民,均表示无异常。5月28日、29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5口自备井进行取样检测,现场水样无色透明、无杂质。检测结果显示总硬度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其他指标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经分析,由该区域地质原因导致,建议居民饮用自来水。 | 部分属实 | 保障自来水稳定供给,确保村民饮水安全。 | 罗庄区政府责成册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加强监管并开展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2.册山街道办事处加强自来水管网运行维护,宣传普及饮水安全常识,引导群众饮用自来水。 | 已办结 | 无 |
220 | D3SD202506180077 |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姜家堰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村西侧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养猪场,异味扰民。2.村东侧河道存在盗采砂子问题,破坏生态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兰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汪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村民张某某养猪场,存栏生猪800头,为规模化养殖,2023年10月完成环境影响备案登记,位于汪沟镇姜家埝村西600米处,300米内无村民居住。2008年建设投入使用,总占地面积约5亩,猪舍面积约2亩,现状地类为设施农用地,非基本农田。现场调查时,该养殖场粪污处理方式采用漏粪板式水泡粪,建有2个共270m?沉淀池,粪污沉淀池发酵后还田施肥,养殖区域存在异味,未发现粪污外排及随意堆放等情况。 2关于反映“村东侧河道存在盗采砂子问题,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村东河道,南北长约700米,窄处7—9米,宽处12—15米,现场存有部分清淤土方。经询问村委,该村村民为防止汛期河水湍急,冲击两侧农田,自发对河道狭窄区域进行清理,清淤土方用于岸堤护坡,不存在盗采砂子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依法加强监管,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汪沟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养殖户规范养殖,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及时清理养殖粪污,抛洒除臭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21 | D3SD202506180089 | 临沂市兰陵县向城镇孙于沟村南侧田丰蔬菜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私自填埋村南侧的池塘,破坏生态环境。2.蔬菜处理不及时产生的污水,随降雨汇入公司北侧河沟里,污染河流水质。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兰陵县政府组织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向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田丰蔬菜公司”为兰陵县鑫田丰家庭农场,位于向城镇孙于沟村南侧,从事蔬菜种植、购销。经调查,该村南侧池塘原为村集体涝洼地,面积2.73亩,该农场业主邓某某于2019年承包该地块,目前地类为商业服务用地,邓某某用渣土垫平后用作蔬菜收购场所,未改变土地用途。 2.经调查,该农场无清洗工序。现场调查时,该农场地面存放少量蔬菜分拣后的尾菜叶,农场北侧有一条排水沟,已干涸,未发现污水流入沟内情形。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及时清运蔬菜,保持场地卫生,避免污水外排。 | 兰陵县政府责成向城镇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督促企业清理蔬菜垃圾,目前已完成。后期及时清理蔬菜垃圾,保持场地卫生。 | 已办结 | 无 |
222 | X3SD202506180004 | 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张家相邸村存在以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名义盗采大量矿石并倾倒掩埋“红土”固废问题。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以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名义盗采大量矿石”的问题。经调查,2018年10月,坊前镇张家相邸村委实施村村通公路“4+2”扩宽改造工程,对村西连接高家安子村、村东连接何家崖头村的道路进行扩宽改造,在原有基础上扩宽2米。道路施工时,取用施工道路东侧约3亩山岭林地内的9256.16立方米砂石,用于扩宽铺垫路基,剩余约1562立方米根据镇政府安排用于大刘家岳河村美丽乡村道路建设工程,不存在盗采售卖行为。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已平整,现种植杨树。经实地勘查并比对卫星影像,未发现新的采石点位。 2.关于反映“倾倒掩埋‘红土’固废”的问题。经调查,2023年8月18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类似举报后,对已回填平整的取用砂石区域,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核查,选取5处点位进行挖掘探查,查明回填物主要为砖块、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未发现掩埋“红土”固废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盗采和非法采挖等违法行为。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前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严防违规采挖行为。 2.坊前镇政府于7月15日前对该地块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3.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严防违法填埋等违法行为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3 | X3SD202506180019 | 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富升养殖场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该场共有15个大棚,只有四个大棚有环评手续。2.该场利用养殖场名义盗采石灰岩矿石,位置在沂水县道托镇牛岭村,盗采面积为3391平方米。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沂水县富升养殖场,位于沂城街道井峪村,为非禁养区,2019年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建设4个养殖大棚。 (1)2023年1月,临沂睿石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租赁富升养殖场(4个养殖大棚)和井峪养殖场(7个养殖大棚于2018年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共11个养殖大棚经营。 (2)2023年—2024年临沂睿石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了6个养殖大棚。2024年7月,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其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行为立案处罚。 (3)2025年2月,临沂睿石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取得年出栏87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评批复,批复规模为年出栏870万只肉鸡,建设25个养殖大棚。2025年3月建设8个养殖大棚,累计25个养殖大棚,与环评批复规模一致,至今未验收;2024年7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关于“利用养殖场名义盗采石灰岩矿石,位置在沂水县道托镇牛岭村,盗采面积3391平方米”问题。2019年9月,沂水县富升养殖场石某某为沂城街道井峪村该地块办理了设施农用地项目登记,备案面积17581平方米。项目建设期间对该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含反映的地块3391平方米),产生的部分石料,约3万吨于2020年2月通过沂水县国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剩余石料仍在原址堆放,未发现盗采石灰岩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完成自主验收;加大巡查监管,严防非法盗采违法行为。 | 沂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城街道办事处、道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非法盗采违法行为发生。 3.沂城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临沂睿石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自主验收。剩余石料依法依规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开拍卖。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4 | X3SD202506180049 | 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东马村存在违规填埋生活垃圾等问题,填埋地点位于郯城县皮肤医院向南200米,浩源商贸城市场西南角一大汪塘,此汪塘离郯城县二水厂取水井不足600米,填埋的垃圾污染地下水,影响周边环境。汪塘东边和东南角存在违规填埋多种垃圾的现象。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郯城县政府组织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填埋垃圾的汪塘”,位于郯城街道东马村浩源商贸城西南角,原为人工开挖的坑塘,占地约25亩,属东马村集体所有。经调查,2007年东马村对浩源商贸城规划建设时,该坑塘位于规划建设区域内,村委研究决定将清理的地面附着物和建设商贸城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就地回用,进行土地平整,将坑塘填平。参照《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9﹞1号)规定“鼓励建设单位采取直接回用、绿化回填、堆景造景、土地平整、修路筑基等方式进行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该处为清理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就地综合利用,符合要求。 2.浩源商贸城建成后,商贸城部分商户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坑塘平整处。2025年5月份,有举报反映该处东侧和东南角存放大量生活垃圾,郯城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了清理。现场调查时,该处东南角有少量生活垃圾尚未清理。选取3个点位进行挖掘勘查,其中2处未发现生活垃圾,1处表层发现少量生活垃圾。 3.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填埋垃圾的汪塘”,距离二级水源地保护区边界约700米,距离最近取水井约1000米。6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区域北侧、南侧、东侧三处水井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整改落实,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郯城县政府责成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郯城街道办事处组织东马村于6月30日前将剩余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 2.郯城街道办事处组织东马村在该区域设立禁止倾倒生活垃圾的标识,并负责日常巡查,防止反弹。 3.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做下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5 | X3SD202506180061 | 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大埠村高速公路南大山被非法盗采矿石、页岩,大面积矿山被破坏。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罗庄区政府组织沂堂镇政府、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沂堂镇大埠村高速公路南大山位于前大埠村村南,占地面积约83亩,山体组成主要为岩石、黄土或沙砾,目前覆盖有零星松树和低矮草本植物。山体东南侧有1处历史坑塘,面积约55亩,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周边村民采石建房等原因形成。经比对历年卫星影像图,2008年至2017年山体及周边未发生明显变化;2018—2019年在山体西侧(位置①)及山底排水沟(位置②)发生明显影像变化;2019—2020年在山体北侧至山底排水沟区域(位置③)发生影像变化。2020年至今未发生明显变化。 1.位置①(山体西侧区域)面积约6.5亩,因缺乏原始山体范围及标高数据导致无法确认具体动用方量,经询问村委和部分村民,存在村民自采自用开采现象。 2.位置②(山底排水沟)面积约6.5亩,存在2次取土行为,经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实地测量,共动用方量1129立方米,约2600吨。2018年6月进行第一次取土,用于沂堂镇6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修建生产路使用。2020年5月至9月进行第二次取土,取土量较少,在影像图未出现明显变化,用于前大埠村内户户通道路硬化工程。根据《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对于就地采挖砂、石、土用于公益建设的两次取土行为,不认定为无证采矿。 3.位置③(山体北侧至山底排水沟区域)面积约15亩,2020年4月前大埠村在此进行土地平整,计划建设扶贫水厂,后续由于无法办理手续,项目未继续实施,未发现非法盗采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检查,防范非法开采。 | 罗庄区政府责成沂堂镇政府、罗庄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和沂堂镇政府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矿山监管巡查,加大力度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26 | X3SD202506180076 |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沂河馨苑小区A区西北门北侧有一家路边羊肉汤存在多项:1.烧烤油烟直排外环境。2.夜间经营烧烤至凌晨,经营噪声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河东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沂河馨苑小区A区西北门北侧路边羊肉汤”实为一处流动烧烤摊贩,位于智达路与凤仪街交汇。 2.经调查,该烧烤摊贩以夜间经营为主,主要从事露天烧烤,未配套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异味和噪声扰民问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属实 | 规范商贩经营活动,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 河东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主次干道流动商贩违规经营行为的监管,已劝离涉事流动烧烤摊贩。严控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2.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定人定岗+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露天烧烤扰民经营行为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27 | X3SD202506180077 | 临沂市兰山区义棠街道营子村违规填埋大量的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可能含有危废),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兰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兰山区义棠街道营子村填埋点实为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营子村拆迁片区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2月启动,2019年4月份拆迁完成,拆迁区域四周已设置围挡。 2.现场调查时,该拆迁地块还未开发利用,部分围挡出现破损,在东北角发现约500吨建筑垃圾和废弃玻璃纤维下脚料堆存,6月20日,经开挖探查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义堂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村委将建筑垃圾及废弃玻璃纤维下脚料进行清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已于6月25日完成。 2.加强巡查,对破损围挡进行修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28 | X3SD202506180078 | 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朱张桥沟东村罗六路北涑河路段,沟东村南北街中心路存在盗挖大量土壤,并回填大量有害垃圾问题,污染周边地下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罗庄区政府组织罗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实为2021年5月由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罗庄街道赵家坝、朱张桥排水治理工程二标段工程,施工内容主要为开挖原有道路,建设2米×2米排水箱涵,铺设污水管网1040米,并将原有道路修复。该工程于2021年7月12日完工。开挖的道路及土壤为该工程内容的一部分,开挖土方用于本工程回填,不属于盗挖。根据工程监理报告和回填砂检验检测报告,回填砂符合工程要求。2021年9月2日接到信访举报,2021年9月4日罗庄街道对施工路段随机挖掘5个样本坑进行取样,均为黄土、砂石,未发现有害垃圾。 2.现场调查时,朱张桥沟东村南北街道路完好,无破损。该社区已铺设自来水管道,全部饮用自来水。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村地下水开展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罗庄区政府责成罗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罗庄街道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一反三,加强对该领域的监管,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 已办结 | 无 |
229 | X3SD202506180085 | 临沂市兰陵县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蒸煮鸡毛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神山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工厂为兰陵县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神山镇西西庄村西。该公司年产1.2万吨动物饲料项目,2021年2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6月18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动物饲料项目生产工艺为鸡鸭毛等原料—上料—水解—烘干—冷却—粉碎—包装—成品外售。烘干工序配套建设两级碱吸收塔处理设施。 2.经调阅企业用电量,该公司2025年4月停产至今。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厂房内无原料,存在异味。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神山镇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复产后,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待企业复产后,立即组织对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开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出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0 | X3SD202506180087 | 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创美新材料东200米厂棚经营废旧塑料加工和塑料颗粒生产,无废水和废气处理设备,磨山镇附近多家塑料颗粒生产作坊都是无处理设备直排废气。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磨山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磨山镇创美新材料东200米厂棚经营废旧塑料加工和塑料颗粒生产,无废水和废气处理设备”的问题。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废旧塑料加工厂实为兰陵县中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磨山镇华三村环镇路西段300米处。主要从事电线、电缆外包皮等塑料制品经破碎、分级(筛分)后销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2021年12月19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经调查,该公司建有5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破碎、筛分工序配套建设袋式除尘处理设施。现场调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热熔设备,不生产塑料颗粒,无水洗加工工序。经对厂区外围排查,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 2.关于反映“磨山镇附近多家塑料颗粒生产作坊都是无处理设备直排废气”的问题。2024年4月,对磨山镇全域排查,共排查塑料颗粒生产作坊4家,孙屯村1家、赤东村1家、河西村1家、华岩寺1家,均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直排环境,因不符合选址规划,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均已依法清理取缔。现场调查时,4家塑料颗粒加工作坊均已清理完毕,未发现新增塑料颗粒加工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生产经营。 |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磨山镇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厂区日常保洁,规范运行治污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日常巡查,严防不合规作坊反弹。 | 已办结 | 无 |
231 | X3SD202506180098 | 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大山路以西200米,岚荷高速以南50米水库,被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珑跃水产有限公司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养殖粪污,污染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团林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珑跃水产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注册,主要经营范围为水产品收购、批发和零售,不从事畜禽养殖,不产生养殖粪污。 2.信访件反映的“水库”为孙家沙沟水库,位于团林镇大山路以西200米、岚荷高速以南50米,是小Ⅱ型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1982年,团林镇孙家沙沟村民赵某某与村集体签订协议承包该水库养鱼。 3.现场调查时,水库水面未发现生活垃圾,沿水库周边排查并调阅近1月水库大坝视频监控,未发现向水库倾倒生活垃圾、养殖粪污现象。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质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团林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团林镇政府强化水库巡查,压实水库承包人责任,严防倾倒生活垃圾、养殖粪污。 2.莒南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承包人规范水产养殖行为,降低对水库水质影响。 3.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对水质日常监测预警。 | 已办结 | 无 |
232 | X3SD202506180101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后林子村玉乾阀门配件厂环评与实际不符(环评中电炉2台,实际4台),临沂市聚财汽车配件制造厂无环评手续,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行,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河东区政府组织汤头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后林子村玉乾阀门配件厂环评与实际不符(环评中电炉2台,实际4台)”的问题。玉乾阀门配件厂实为临沂市河东区玉乾阀门配件厂,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后林子村村北,该公司年产10000吨阀门配件项目于2016年12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已通过环保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生产工艺为面包铁-电炉熔炼-浇筑-冷却落砂-去浇口-抛丸-检验-入库,覆膜砂冷却落砂-破碎-磁选-再生-混砂-制芯,涉气工序为电炉熔炼、覆膜砂制芯。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共建有2台电炉,调阅环评文件批复和排污许可证,主要生产设备中均载明2台电炉,不存在环评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2.关于反映“临沂市聚财汽车配件制造厂无环评手续,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行,异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临沂市聚财汽车配件制造厂与临沂市河东区玉乾阀门配件厂位于同一厂址。2025年1月1日,临沂市聚财汽车配件制造厂与临沂市河东区玉乾阀门配件厂达成合作关系,玉乾阀门配件厂负责加工生产,聚财汽车配件制造厂提供技术和管理,负责销售。现场调查时,玉乾阀门厂未生产,现场无异味,生产工艺、设备、治污设施等与排污许可证内容一致。经查阅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巡检记录,均显示正常运行。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无异味。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头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加强监管,在企业符合检测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涉气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做下一步处理。 2.汤头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3 | X3SD202506180102 | 临沂市沂南县工业园存在多个问题:1.沂和包装印刷公司存在污水、废油墨不经过处理直排下水道的问题,厂区污水处理设备未正常运行。2.多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沂和包装印刷公司”为山东沂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及印刷加工,其年产6000万个纸箱、1.5亿平方米纸板项目于2018年11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环保验收。企业污水主要为油墨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配套建设3立方米/天的水性油墨废水处理设施,清洗油墨废水经混凝沉淀和多介质过滤吸附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现场调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设备运行台账齐全,未发现污水处理设备不正常运行现象。企业厂内外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均未发现废油墨排放痕迹。 2.信访件反映的“沂南县工业园”为沂南经济开发区涉及异味排放企业有5家,分别为山东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广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临沂东诚东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新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山东众兴泽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环保手续、治污设施均齐全。山东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氨醇联产项目合成氨工艺环节会产生硫化氢、氨等废气,收集后经SCR脱硝、双碱法脱硫、布袋+湿电除尘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山东广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临沂东诚东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新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软骨素加工企业,在原料制备、蒸煮、喷雾干燥环节和污水处理曝气环节会产生恶臭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或UV光氧、活性炭吸附等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山东众兴泽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为聚氨酯合成加工企业,在原料制备、涂覆、烘干、DMF回收等工艺环节会产生DMF和恶臭废气,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和RCO等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调阅今年以来5家企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以及活性炭等耗材更换记录,均符合相关要求;调阅今年以来5家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和自行检测报告,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现场调查时,5家企业均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异味,厂区周边异味不明显。调阅2025年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浓度作出的检测报告,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5家企业周边厂界臭气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企业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督促企业生产时做好车间密闭,加大电机吸风量,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 已办结 | 无 |
234 | X3SD202506180103 | 临沂市兰陵县大仲村镇茶子山村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盗采砂石,破坏土地约100亩,违规建设石子厂、板厂。2.盗采林木,毁坏山林70多亩、果树等树木几百棵。3.村东侧养鸡厂粪污雨后顺水沟流入下游水库。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兰陵县政府组织大仲村镇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盗采砂石、破坏土地约100亩”和“盗采林木,损坏山林70多亩”为同一区域,位于兰陵县大仲村镇茶子山村西山。 (1)2018年11月22日,兰陵政盈渣土清运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9日更名为兰陵政盈商贸有限公司)经原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办理了该区域临时用地手续,作为兰陵县农村道路改造工程临时取土场,面积39.97亩,地类为自然保留地。查阅该公司与茶子山村委会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该地块取土前无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不存在盗采林木损坏山林的行为。 (2)取土工程于2018年11月开始,2019年1月17日结束,共挖取渣土162031.82吨。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9日兰陵政盈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将进入取土场的道路进行加宽平整,期间将开挖渣土用于铺垫道路,多余页岩7224.6吨非法外运,2025年5月2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兰陵政盈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非法开采页岩行为立案调查。 (3)2020年7月24日,兰陵政盈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兰陵政盈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大仲村镇茶子山村(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并已按照方案施工,恢复为耕地。已通过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第三方专家组复垦验收。现场地面已覆土平整,能够满足农作物耕种条件。 2.信访件反映的石子厂位于茶子山村村西南,业主宋某某。2010年7月3日,原苍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宋某某违法占地问题立案查处,责令宋某某拆除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宋某某超期未执行。2011年5月25日,原苍山县国土资源局向原苍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1年7月27日,原苍山县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2011年10月20日,因被执行人外出下落不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终结。 3.信访件反映的板厂为兰陵县乐纯木业有限公司,位于茶子山村村西南,法定代表人为徐某某。2012年4月30日,原苍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徐某某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徐某某拆除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徐某某超期未执行。2012年12月10日,原苍山县国土资源局向原苍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1月25日,原苍山县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2013年4月20日,因被执行人外出下落不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终结。 4.经调查,兰陵县大仲村镇茶子山村东共有5家养鸡场,均位于非禁养区,每户均建设2座养鸡棚,年存栏肉鸡均为4万只,为养殖专业户,均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了排污登记。5家养鸡场共用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沉淀池—干湿分离—粪液黑膜囊厌氧发酵—调节池—气浮机再次干湿分离—厌氧池—曝气池—清水池。鸡舍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现场调查时,该养殖区周边沟渠已干涸,未发现沟底有粪污痕迹。该养殖区位于小马庄水库正西1300米处,不在小马庄水库的管理范围之内。小马庄水库周边无水流汇入迹象。6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小马庄水库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 | 部分属实 | 立案查处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防范矿产资源非法盗采。规范粪污处置,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兰陵县政府责成大仲村镇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采取如下措施: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兰陵政盈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非法开采页岩行为进一步查处。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与兰陵县人民法院对接,按照程序办理。 3.大仲村镇政府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坚决打击非法开采、违法乱建等行为。 4.大仲村镇政府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场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养殖,做好粪污处理利用,填好粪污综合利用台账,做好粪污还田。 5.县水利局加强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巡查力度,杜绝出现破坏水库生态环境的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5 | X3SD202506180108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50175号“临沂市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小薛庄村火车站货场北侧约20亩地存在私采滥挖情况,形成了五六米的大坑,坑内堆存大量菠萝河淤泥,影响周边生态环境”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人认为:1.破坏土地仍被围墙遮挡。2.举报地块为耕地,非园地或货场。3.2025年4月菠萝河污泥填埋300方与事实不符,要求重新测量。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十里堡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破坏土地仍被围墙遮挡”问题。2016年张某某在该地块南侧构筑高1.9米的简易砖墙157米,2020年在该地块北侧及东侧安装高2.2米的铁皮围挡147米。张某某已于6月22日开始拆除铁皮围挡。南侧简易砖墙紧邻道路,墙内坑深约3米,为安全防护,保留1米砖墙,高于1米部分拆除。 2.关于“举报地块为耕地,非园地或货场”问题。2018年该地块地类为耕地、林地、田坎、农村道路,其中耕地(旱地)约17.46亩。2023年该地块地类调整为园地约19亩、乔木林地约2.4亩、耕地(旱地)约0.3亩、田坎约0.2亩。 3.关于“2025年4月菠萝河污泥填埋300方与事实不符,要求重新测量”问题。2025年6月6日,张某某承认其2025年4月在该处填埋的菠萝河淤泥约300立方米,6月20日,四十里堡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淤泥方量进行测算,实测淤泥方量为3955.90立方米。 4.2025年6月7日,四十里堡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坑内淤泥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标准限值。 | 基本属实 | 按时拆除铁皮围挡及部分砖墙,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 | 沂水县政府责成四十里堡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四十里堡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张某某拆除铁皮围挡,已于6月27日拆除完毕。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36 | X3SD202506180109 | 临沂市郯城县泉源镇东五湖村大量农田被占用存放、分割轮胎,产生大量扬尘,异味、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郯城县政府组织泉源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位于泉源镇东五湖村村北,为杜某某废旧轮胎收购点,占地约6.4亩,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该收购点将轮胎与轮毂分离,并将轮胎切割成块,然后分类出售,用地不符合城乡规划,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收购点有2台切割机,存有轮胎约400吨,扒卸轮毂、运输装卸时产生噪声、扬尘;轮胎露天存放,经太阳暴晒存在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加强监管,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郯城县政府责成泉源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泉源镇政府要求该轮胎收购点负责人于7月15日前自行拆除,清理物料。 2.泉源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7 | X3SD202506180110 | 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郯城顺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尾气虚假检测问题。该机构在2025年6月10日检测的车辆鲁Q9S61X,其仪表盘故障码图标点亮,检验结果为合格,而且其CalID及CVN均为支持。当天检测的车辆,发动机转速均为乱填,均与发动机铭牌不符。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郯城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郯城顺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高峰头镇贾庄村209号,2024年8月19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限至2030年8月18日。该公司建有3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分别为1#汽油线、2#汽柴一体线、3#柴油线,配套建设2台汽车排气流量分析仪、3台汽车通用转速仪、4台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 2.关于反映“顺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尾气虚假检测问题”的问题。6月6日接群众投诉,经现场调查,该公司自2024年12月3日开始营业,截至目前共出具在用车检验(测)报告1万余份,通过“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调阅了该公司机动车排放检验监控视频,同时调取了该公司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并对报告中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初步发现该公司使用OBD作弊器屏蔽发动机故障信息,对存在发动机故障信息的车辆进行检测,出具了多份虚假检测报告。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当天进行了立案调查。由于调取监控视频和检验(测)报告数量较大,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3.关于反映“该机构在2025年6月10日检测的车辆鲁Q9S61X,其仪表盘故障码图标点亮,检验结果为合格,而且其CalID及CVN均为支持”的问题。经调查,该车辆为小型汽油车,2025年6月10日在1#汽油线上进行检测。通过“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调取了该车辆检测照片、OBD检测过程数据(汽油)以及“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仪表盘检测照片显示发动机故障灯未亮起,OBD检测过程数据正常。该公司OBD诊断仪采用通用协议,与该车辆行车电脑ECU不兼容,无法读取该车辆发动机型号信息,所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CVN均不支持。对该车辆的检测不涉嫌虚假检测。 4.关于“当天检测的车辆,发动机转速均为乱填,均与发动机铭牌不符”问题。经调阅“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该公司于6月10日上线检测机动车辆29辆(汽油车20辆、柴油车9辆),出具“在用车检验(测)报告”29份。其中,20份汽油车“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额定转速为5000r/min,发动机铭牌上额定转速为6100r/min;9份柴油车“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额定功率与铭牌上功率一致,因车辆铭牌上无额定转速,检测员未再查看发动机铭牌上额定转速,直接使用车辆质量值推算额定转速,推算的3辆额定转速为3000r/min、5辆额定转速为1800r/min、1辆额定转速为2800r/min,均与发动机铭牌上额定转速存在约5%的差异。其中,19辆汽油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1辆汽油车采用双怠速法,转速的差异对检测结果无直接影响;9辆柴油车采用加载减速法,转速差异较小且未篡改额定功率,对比《山东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十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具体情形,报告中的额定转速与发动机铭牌上额定转速不一致,不属于弄虚作假情形。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发生类似情况。 | 郯城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该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继续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公司加强监管,督促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8 | X3SD202506180123 |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山东八达通企业检测公司对检测不能通过的车辆还有不具备上线检测条件的车辆使用虚假手段检测通过,出具几百份虚假合格的机动车检测报告。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庄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八达通企业检测公司实为山东八达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该检测机构共有3条检测线,其中1条柴油线,1条汽油线,1条柴汽混合线,主要从事汽车安全、环保检测业务。 2.通过查询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对2025年以来已检测的8000余辆机动车(含复检车辆)的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号进行筛查,未发现使用OBD作弊器“特征码”问题。通过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随机抽取161辆车辆过程检验数据,发现1台车辆变更检验方法时未保留纸质版审核记录,涉嫌未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立或者保存机动车排放检验档案。 | 部分属实 | 加强企业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 | 罗庄区政府责成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庄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山东八达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立或者保存机动车排放检验档案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会同罗庄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分析研判疑似弄虚作假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3.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会同罗庄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山东八达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控管理,规范检测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9 | X3SD202506180137 | 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村临沂富阳碳酸钙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临沂增成石材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团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富阳碳酸钙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二村东南,年开采、加工10万吨白云石粉项目2008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建成投产,2019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年加工建筑材料28万吨项目2025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25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及排污许可登记。不存在无环保手续的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增成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团林镇北泉子二村西,年产6万吨滑石粉项目于2010年4月取得环评手续,2013年7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5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现场调查时,部分原料未覆盖,存在扬尘。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团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严防未经审批新建建设项目。 2.团林镇政府督促临沂市增成石材有限公司完善原料覆盖,已完成整改。 3.团林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40 | X3SD202506180138 | 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大峪崖村临沂凯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规进行洗砂、加工石子,无环保手续,噪声、粉尘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凯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坊前镇大峪崖村,其年处理25万吨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年产18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8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8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20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主要以建筑垃圾、石材厂废料等为原料,通过上料、破碎、筛分、洗砂、脱水等工序生产再生骨料。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加工石子”实为该公司生产再生骨料的破碎、水洗砂工序,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 2.关于反映“噪音、粉尘污染扰民”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320米,生产线安装在厂房内,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粉尘,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和水喷淋设施;厂区地面已硬化,定时洒水降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房周围原料及产品已用抑尘网进行覆盖,地面有少量积尘;厂区门前道路地面清扫不及时,车辆进出产生扬尘。调阅近期视频监控,该企业生产时料仓喷淋设施正常使用,厂区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正常使用。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生产时间,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住建局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洒水、冲洗、喷淋、喷雾等抑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评、排污许可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待其正常生产后,组织对其噪声、粉尘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3.坊前镇政府督促企业将门前道路纳入保洁范围,定时清扫、洒水抑尘,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41 | X3SD202506180139 | 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三村临沂光洁滑石粉有限公司、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佳白滑石粉有限公司、泉城滑石粉厂以及李某某石粉厂无环保手续。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团林镇政府、坪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光洁滑石粉有限公司、泉城滑石粉厂、李某某石粉厂3家企业均位于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三村,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佳白滑石粉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坪上镇上峪子村。4家企业均无环评手续,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基本一致,均以白云石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研磨等工序生产白云石粉。 2.现场调查时,泉城滑石粉厂已自行拆除;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佳白滑石粉有限公司2018年倒闭,生产设备已锈蚀;临沂光洁滑石粉有限公司、李某某石粉厂已于2024年9月倒闭,主要设备已失去生产功能。上述企业现场均无原料、产品。 | 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团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团林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严防企业违规生产。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42 | X3SD202506180140 | 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高庄二村办公室屋后清洗提炼重金属,噪音、异味、粉尘污染扰民,在墙东侧利用地下暗管进行偷排污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坊前镇高庄二村办公室屋后清洗提炼重金属”的问题。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位于实际位于坊前镇高庄三村办公室屋后,注册企业名称为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并以该厂名义办理了尾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立项、环评等手续。该厂尾料资源化利用项目于2023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4年5月建成投产,同年6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及自主验收。该项目以选钛尾料为原料,经磁选、包装生产二氧化钛、石榴石,不提炼重金属。 2.关于反映“噪音、异味、粉尘污染扰民”的问题。经调查,2024年10月,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新增建设摇床湿选和转炉烘干工序。转炉使用生物质颗粒热风炉,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公司加工设备安装于密闭厂房内,生产时产生噪声;转炉烘干工序产生废气、异味,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磁选工序产生粉尘,配套建设脉冲布袋除尘器。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厂区内无异味。经走访附近10位居民,均表示噪音影响较小,未感觉到异味。 3.关于反映“在墙东侧利用地下暗管进行偷排污水”的问题。该公司摇床湿选工序产生废水,配套建设三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经对企业周边踏勘,未发现其私设暗管排污情形。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该公司擅自建设摇床湿选和转炉烘干生产线进行立案调查。 2.待其正常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组织对其噪音、粉尘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坊前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43 | X3SD202506180150 |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五寺庄工业园东段山东飞腾新能源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拆解,噪声扰民,油污污染周边土壤且存在非法处置废油问题。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册山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飞腾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册山街道一级路东段,建设有年拆解报废汽车10万辆项目,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机动车报废和拆解资质手续齐全。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作业,因天气原因,不符合噪声检测规范,未开展检测。厂区东侧为工业企业、西侧为水泥路、南侧为一级路、北侧为水产养殖企业;拆解工序和金属打包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生产区域距离最近居民区约300米。厂区及车间地面已全部硬化,车间内地面有少量油污,厂区外未发现油污,未发现油污污染周边土壤问题。经调阅公司近一年内危险废物台账、转移联单,发现该公司近一年内产生废机油3.122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移联单齐全,且与“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数据一致,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未发现非法处置废油问题。 3.因该公司夜间不生产,6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山东飞腾新能源有限公司厂界昼间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罗庄区政府责成册山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册山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时清理车间地面油污并规范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44 | X3SD202506180151 | 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后柳庄村东北角养鸭场,养殖粪污未有效收集,异味扰民,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罗庄区政府组织沂堂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鸭场位于沂堂镇后柳村村委东北约200米处,紧邻居民区,西侧与南侧均有住户,属禁养区域。该养鸭场为后柳村朱某某个人所有,建有1座简易养殖棚,面积约1200平方米。 2.现场调查时存栏肉鸭约9000只,设有简易粪污收集储存池,但因前期降雨,部分粪污外溢且未及时清理,周边存在异味。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养殖,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罗庄区政府责成沂堂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朱某某及时清理外溢粪污,并在现存肉鸭7月15日出栏后,停止在禁养区域从事畜禽养殖。 2.沂堂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未办结 | 无 |
245 | X3SD202506180152 | 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常旺村临沂正峰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异味废气扰民,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未建立相关台账。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罗庄区政府组织高都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正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热镀锌加工项目,2016年4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10月29日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7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工艺为电力桥架—酸洗—水洗—自然晾干—镀锌—水冷—钝化—自然晾干。主要大气污染物有酸洗工序和热镀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配套建设酸雾吸收塔和脉冲袋式除尘器;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水处理污泥、热镀锌收尘、废包装物、锌渣、锌灰、助镀滤渣、废盐酸等,配套建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建有2条生产线,其中1条生产线2021年2月停产至今,另1条生产线正常生产,车间内存在轻微异味,酸雾吸收塔和脉冲袋式除尘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距离最近居民区约300米,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影响较小。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酸洗工序和镀锌工序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标准限值。 3.危废库内暂存废水处理污泥0.082吨、热镀锌收尘0.076吨、锌渣0.064吨、锌灰0.148吨、废盐酸76.3吨,另查阅“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该公司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与处置量与危废管理台账一致,但存在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发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 部分属实 | 监督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罗庄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高都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危废管理台账,依法处置危险废物。 2.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46 | X3SD202506180154 |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后社村有十几家从事拆解电容、电表、电路板的小作坊,生产危险废物,异味扰民,重金属超标,影响周边环境。(具体位置在村西南200米至500米处的南北路两侧)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兰山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半程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排查,后社村共有12家拆解作坊,从事废旧电表回收、电表拆解,手工拆卸电表各组件,拆解后的塑料外壳、螺丝、铜铁垫片、整块电路板经分类后放入吨包内存放,现场无异味,车辆运输吨包装卸过程中存在扬尘。 2.针对反映相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村周边土壤、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限值;土壤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限值。 | 属实 | 依法加强监管,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半程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12户负责人进行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物料,目前已完成,废电路板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47 | X3SD202506180170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小朱团村临沂诸葛福宝五金机械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较近,夜间不定时生产,环保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扬尘、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相公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临沂诸葛福宝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从事五金铸件加工项目,该企业年产10000吨五金铸件项目于2019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和排污许可登记,生产工艺为外购生铁经电炉熔化、混砂、造型、浇铸、人工拆模清砂、抛丸、成品入库。 1.信访件反映的“距离居民区较近”的问题。企业东侧为无名道路、西侧为农田、北侧和南侧为厂房,距离企业生产车间最近的小朱团村约325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要求。 2.信访件反映的“环保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扬尘、噪音扰民”的问题。该企业抛丸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电炉熔化工序产生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音,已采取车间密闭、机械减振等降噪措施。 3.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调阅3个月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维台账、巡检记录、用电记录,未发现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夜间生产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要求临沂诸葛福宝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加强车间密闭,规范运行治污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48 | X3SD202506180180 | 临沂市莒南县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唐家村芦山路东侧的临沂市临港大东方石粉有限公司、黄海四路与芦山路交汇处北800米的山东联汇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以及土地手续,白天停产夜晚生产,石头堆积,扬尘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团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临港大东方石粉有限公司”实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大东方石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方公司)位于团林镇唐家村西,主要以白云石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研磨生产白云石粉。其年加工5万吨白云石粉项目2013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因市场以及企业自身资金问题,2017年开始建设,2020年7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21年12月建成,2022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2003年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4.06亩,终止日期至2033年。经现场测绘,该公司实际占地面积8.38亩,超批准范围占地4.32亩(地类为建设用地)。 2.信访件反映的山东联汇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团林镇锦绣一路和碑石路交汇处东南,“黄海四路与芦山路交汇处北800米”为该公司办公场所,其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2013年11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该公司2023年10月停产,2024年3月拆除生产设备,不再进行生产加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办公场所及厂区均无生产设备、原料、产品。 3.关于反映“白天停产夜晚生产,石头堆积,扬尘扰民”的问题。经调查,大东方公司根据订单不定时生产,白天、夜晚均存在生产情况。该公司生产设施全部位于车间内,破碎、筛分、研磨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现场调查时,厂区北侧堆放约100吨白云石,已采取覆盖措施;厂区地面已硬化,车辆运输、装卸时产生扬尘。厂区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50米,扬尘对周围住户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团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团林镇政府加强对大东方公司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厂区洒水抑尘,优化生产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督促大东方公司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车间密闭,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待其生产后,组织对其颗粒物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大东方公司超出批准范围占地4.32亩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49 | X3SD202506180181 | 临沂市莒南县坪上镇老坪壮路西侧白云矿南违规生产石子、违规洗砂,坪上镇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中昊石粉厂、莒南县阳阳石材加工厂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坪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坪上镇老坪壮路西侧白云矿南违规生产石子、违规洗砂”的问题。经实地排查并走访周边群众,信访件反映的区域未发现有生产石子、违规洗砂的行为。 2.关于反映“中昊石粉厂、莒南县阳阳石材加工厂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环境”的问题。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中昊石粉厂,其年产5万吨滑石粉项目于2010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莒南县阳阳石材加工厂年产1.5万吨滑石粉项目,2013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7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20年9月完成环保验收。 (2)经调查,2家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600米,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基本一致,均以白云石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研磨生产白云石粉,破碎、筛分、研磨工序产生粉尘,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2家公司根据订单需求,间歇性生产。现场调查时,中昊石粉厂于6月3日停产至今,阳阳石材加工厂于6月5日停产至今,2家厂区地面均已硬化,车间内有积尘。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坪上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车间密闭,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待企业正常生产后,组织对其颗粒物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2.坪上镇政府对2家石粉加工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厂区洒水抑尘,及时清理车间积尘,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3.加强巡查,严防违规生产石子、洗砂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50 | X3SD202506180183 | 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金山钙业院内多家违法违规企业噪音、扬尘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岸堤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金山钙业”实为沂南县金山钙业有限公司,从事钙粉生产,2020年12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2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2024年6月停产至今。现场调查时,该企业破碎、粉磨等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2.关于“院内多家违法违规企业”问题。2024年12月,该企业院内建设1条简易石子生产线,加工石子过程噪音、扬尘较大,已于2025年4月拆除。现场调查时,院内无其他企业,露天堆放董梁高速隧道施工挖掘的渣石物料,暂存用于其他路段筑基使用,未覆盖,装载机堆存原料过程产生噪声及扬尘。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工生产。 |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岸堤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沂南县金山钙业有限公司加强监管,严防违规建设。 2.岸堤镇政府督促企业对院内存放物料进行整理覆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日常巡查,严禁违规建设项目。 | 已办结 | 无 |
251 | X3SD202506180190 | 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鲁中蔬菜批发市场西北侧约500米一无名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长期直排含有重金属的废水至基本农田和沂河。2.晚上生产直排异味废气扰民。3.该企业无任何手续。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苏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苏村镇鲁中蔬菜批发市场西北侧500米”处均为蔬菜大棚农业种植区域,经现场调查未发现加工企业,在蔬菜批发市场西北侧20米有1家企业为临沂市舒耐特合成革有限公司。 2.关于“企业无任何手续”问题。该企业年产500万米PU合成革生产线项目2015年4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一期1条湿法生产线于2017年7月11日经原沂南县环境保护局验收,二期1条湿法生产线于2019年4月28日完成自主验收,三期1条干法生产线未建设完成。2020年7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以聚氨酯树脂、木质粉、着色剂、色浆、二甲基甲酰胺(简称DMF)等为原料,经配料、放布、涂覆、水洗(湿法)、烘干、冷却等工序生产合成革。 3.关于“长期直排含有重金属的废水至基本农田和沂河”问题。该企业水洗工序和设备冲洗经配套的DMF精馏装置完成DMF和水分离后,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企业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配套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西侧沟渠。查阅企业原料检测报告和成品合成革检测报告,显示均不含重金属物质。现场调查时,企业1条湿法生产线正在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口未排水,厂区西侧沟渠内水质较好,周边基本农田内未发现污水排入迹象。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西侧沟渠重金属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对周边土壤进行检测,结果待出。 4.关于“晚上生产直排异味废气扰民”问题。经调查,查阅该企业生产记录及用电记录,2025年以来夜间不生产。该企业生产过程DMF挥发产生异味,经配套的DMF废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现场调查时,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车间部分门窗关闭不到位,有轻微异味,厂区周边无异味。6月6日,在调查第10批次(X3SD202506050083)交办件时,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厂界臭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DMF回收装置有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苏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加强车间密闭,严格危废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苏村镇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3.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52 | X3SD202506180195 | 临沂市莒南县洙边镇刘家野疃村山东西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洗砂、加工石子,无环保手续,噪声、粉尘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洙边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西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洙边镇刘家野疃村东北,其建筑废弃物、石材厂废料回收综合再利用项目于2018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完成自主验收。主要以建筑垃圾、石材厂废料等为原料,通过上料、破碎、筛分、洗砂、脱水等工序生产再生骨料。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加工石子”实为该公司生产再生骨料的破碎、水洗砂工序,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 2.关于反映“噪声、粉尘扰民”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550米,生产线安装于厂房内,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粉尘,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和水喷淋设施;厂区地面已硬化,定时洒水降尘;厂区门前道路地面清扫不及时,车辆进出产生扬尘。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控制生产时间,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洙边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住建局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洒水、冲洗、喷淋、喷雾等抑尘措施。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评、排污许可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组织对其噪声、颗粒物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3.洙边镇政府督促企业将门前道路纳入保洁范围,落实整改措施,定时清扫、洒水抑尘,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53 | X3SD202506180206 | 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双槐树村临沂市青竹新材料公司民彩文具公司、祥玉食品公司在金星闪闪幼儿园西侧以养殖为名圈占破坏耕地建设厂房,并在此违规生产和存放化工产品,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区社会发展局、白沙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以养殖为名圈占破坏耕地建设厂房”问题。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白沙埠镇柏庄村西南,实为柏某某于2015年建设的厂棚、办公楼,占地面积16.2亩,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因未批先建,2021年10月8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立案,并处罚款。该厂房现状为建设的办公楼及厂棚,用于生产、加工、存储。 2.反映的“违规生产和存放化工产品”问题。该厂房内有3家企业,分别为临沂市青竹新材料公司、临沂民彩文具有限公司、临沂市祥玉食品有限公司。 ①临沂市青竹新材料公司仅以此地址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实体。 ②临沂民彩文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橡皮泥和组装马克笔,生产橡皮泥主要工序为原料、多次搅拌、分切、外运加工、收回加工产品、包装、成品;马克笔组装工序外购彩绘墨水和配件、笔芯注入墨水、组装、成品。两个生产项目均属《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豁免管理范畴,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③临沂市祥玉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速冻肉制品分割,生产工序为外购屠宰成品、分割、冷冻、成品。车间内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外运至沂南县大庄华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公司年产600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已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3.现场调查时,临沂民彩文具有限公司仅有数名员工包装马克笔,其他工序未生产,车间内存有部分桶装彩绘墨水。临沂市祥玉食品有限公司未生产,废水转运台账完善,未发现违规生产和存放化工产品现象。该厂房距离金星闪闪幼儿园80米,白沙埠镇政府对金星闪闪幼儿园3名教师和3名学生家长进行走访,表示周边厂房生产未对其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区社会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白沙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全程跟踪指导,确保用地合规性。定期开展卫星遥感监测,防止违规改变土地用途。规范地面建筑管理。 2.白沙埠镇政府联合执法部门对地块内现有厂棚、办公楼进行安全及用途核查,严禁擅自改作化工产品生产或存储用途。 3.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要求临沂民彩文具有限公司、临沂市祥玉食品有限公司规范生产,及时抽运生产废水。 | 已办结 | 无 |
254 | X3SD202506180217 | 临沂市兰山区朱七路陶庄河桥北300米路西院内违规存放拆解废旧变压器,污染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白沙埠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兰山区朱七路陶庄河桥北300米路西院内”,位于白沙埠镇溪沂庄村,实为郑某某废旧变压器购销处,西侧为空地,东侧为道路,南北侧为工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管理。经现场调查,该购销处仅从事废旧变压器回收、暂存、外售业务,不涉及拆解,未发现拆解废旧变压器迹象。经现场核查,变压器无破损情况,均已覆盖,装卸过程中存在噪声。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白沙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白沙埠镇政府要求郑某某废旧变压器购销处规范储存,不得违规拆解废旧变压器;同时,合理安排作业和运输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55 | X3SD202506180219 |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徐庄村存在破坏大面积粮田,并在粮田上堆放石块、碎石渣、建筑垃圾的情况。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兰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枣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徐庄村存在破坏大面积粮田,并在粮田上堆放石块、碎石渣、建筑垃圾的情况”的问题。徐庄村耕地约300亩,主要分布于村庄周边,现状地类包括园地、草地、建设用地和耕地。 2.现场调查时,该村村东、北方向的耕地现为种植的庄稼和部分种植棚,未发现反映的压占耕地情况。村南为村民沈某、卢某、姜某某3户承包地,合计约210亩,其中耕地面积47亩,荒地8亩,其余为果园等用地。耕地已种植农作物,未发现耕地存放建筑垃圾情况,但存在零星堆放的石块。该承包地内有一条南北方向的生产路,不在耕地范围内,但生产路西侧沟渠边存有零星建筑垃圾。 | 部分属实 | 依法加强监管,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枣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村委及承包户于6月20日前对建筑垃圾及地内石块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56 | X3SD202506180221 |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临沂市广播电台转播站西侧存在侵占基本农田10余亩进行非农建设情况。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兰山区政府组织兰山区自然资源局、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临沂广播电视台西侧为凤栖苑小区,2014年由临沂市房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开发时地类为建设用地,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高层4栋,多层4栋(1号楼沿街商铺),当前地类为城镇住宅用地,无占用基本农田行为。 | 不属实 | 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侵占农田行为。 | 兰山区政府责成金雀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侵占农田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57 | X3SD202506180244 | 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山东新沂蒙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在溪沂庄村圈占大面积耕地建设驾校跑道。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白沙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白沙埠镇溪沂庄村村北,为临沂市新沂蒙职业培训学校用地,占地面积约190亩,地类现状为建设用地。临沂市新沂蒙职业培训学校于2012年12月、2018年12月、2019年2月分批次办理了66.5865亩土地用地手续,2019年3月开工建设,跑道占地约40亩(在已办理用地手续的66.5865亩范围内),剩余123亩土地现状为绿化苗圃,属于违法圈占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白沙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定期开展地面巡查和无人机监测,防止违规改变土地用途,规范地面建筑管理。 2.白沙埠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责令临沂市新沂蒙职业培训学校于7月31日前对123亩绿化苗圃栅栏、围挡进行拆除。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58 | X3SD202506180259 | 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存在多项土地破坏问题:1.东韩岭村村南大岭2013年27亩土地被盗采砂石用于填埋建筑垃圾,填埋深度达5-6米。2.周家岭村2023年5月基本农田被盗采砂石,填埋莒南县康聚源家庭农场的猪槽、沙石、水泥棒等建筑垃圾,填埋地距农场北侧200米,填埋深度达1-4米。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板泉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东韩岭村村南大岭2013年27亩土地被盗采砂石用于填埋建筑垃圾,填埋深度达5—6米”的问题。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板泉镇东韩岭村南约1.5公里处,该宗地西部区域为历史矿坑,总面积约100亩,其中东韩岭村土地36.48亩。2009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3日,莒南县长柱石料加工厂分三次获批矿区面积54.45亩、21.66亩、21.57亩。2009年至2015年赵某某在采矿过程中存在5起违法行为,莒南县已及时查处并结案。该矿区2016年11月到期关停,2018年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并通过专家验收。 (2)信访件反映“填埋建筑垃圾”的问题。经调查,上述矿区东侧原为莒南县长柱石料加工厂加工区,总面积65亩,其中东韩岭村土地17.05亩。2016年11月矿权到期关停后,加工区设施由原矿主自行拆除。2019年11月,临沂宏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吴某),租用该宗地(地类为耕地)存放砂土、非法洗砂,该洗砂点已于2020年被清理取缔。吴某在洗砂过程中非法取土,并用渣土、建筑垃圾进行回填。2023年6月,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对该地块进行勘查,出具了《建筑垃圾回填量估算报告》。现场开挖7个点位探查地下填埋物情况,有3个点位探查发现填埋有建筑垃圾,深度约3—5米,其他4个点位未发现。探明填埋物主要是砖瓦和水泥混凝土碎块,无其他杂物,回填平均厚度2.97米,回填方量3021.47立方米。2024年8月7日,因非法采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违法线索移交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予以立案。目前,县公安局已对当事人吴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现场核查时,该地块约30亩已种植农作物,约35亩撂荒。 2.关于反映“周家岭村2023年5月基本农田被盗采砂石,填埋莒南县康聚源家庭农场的猪槽、砂石、水泥棒等建筑垃圾,填埋地距农场北侧200米,填埋深度达1—4米影响耕种”的问题。 (1)信访件反映的“莒南县康聚源家庭农场”法人代表为韩某某,2021年,农场内因违法建设养殖设施被依法拆除。 (2)信访件反映的“周家岭村基本农田”位于莒南县康聚源家庭农场北侧,系周家岭村村民周某从其他村民手里流转的基本农田,用于农业种植,流转期限为2015年至2028年。2023年5月,因该地块部分土地低洼,周某对流转地块进行深翻平整时,将韩某某养殖设施拆除产生的猪槽、砂石、水泥棒等建筑物料中的一部分深埋地下1米以上,涉及面积约2亩,未发现盗采砂石行为。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厘米以上。经现场勘查,该地块耕作层厚度已达到1米,符合标准,现已轮种农作物多季,长势未见异常。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和巡查,严查破坏耕地和乱填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板泉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对吴某非法采矿案件进行侦办。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泉镇政府对撂荒地块依法依规转型使用。 3.强化部门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动态巡查,防止盗采砂石资源、破坏耕地、违规填埋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板泉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周家岭村地块土壤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 未办结 | 无 |
259 | X3SD202506180271 | 临沂市沂河新区余粮村北侧存在破坏20余亩耕地存放砂石情况。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白沙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余粮村存放砂石处,位于白沙埠镇余粮村北院内。实际占地面积约10亩,地类为建设用地。此处为修建长深高速临沂北连接线改建工程负责路基挖方弃土运输保管的临沂聚航商贸有限公司的土石方临时存储点,未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已竣工,现场堆放约1.5万吨沙土及零星建筑垃圾,未发现破坏耕地及洗砂痕迹。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监管,确保无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白沙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责令临沂聚航商贸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将存放的沙土和建筑垃圾于7月31日前完成清理。 2.白沙埠镇政府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60 | X3SD202506180272 | 临沂市莒南县道口镇临沂百泰牧业有限公司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道口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百泰牧业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道口镇丁家屋子村南,年产1.2万吨羽毛粉蛋白饲料项目于2021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4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22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主要以动物毛发为原料,经水解烘干后外售,用于生产饲料添加剂。烘干工序配套建设蓄热式焚烧炉、喷淋装置等废气处理设施。 2.经调查,2025年2月该公司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新建燃烧机一台替代原光氧催化装置,废气处理工艺变更为蓄热式焚烧炉+喷淋。现场调查时,经调阅企业生产记录及用电量记录,该公司自5月20日停产至今,车间内有异味,厂界外围无异味。调阅2023年以来该公司有组织排放和厂界臭气浓度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道口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待其正常生产后,对其厂界臭气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2.道口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该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加强密闭等有效措施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61 | X3SD202506180275 | 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朱七路东双槐树村南临沂三合家具公司院内和路西大院金熙塑料公司违规生产存放塑料制品和化工原料,存在空气污染。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白沙埠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朱七路东双槐树村南临沂三合家具公司院内和路西大院金熙塑料公司”,共存在4家企业,分别为临沂三合家具公司院内3家(临沂市兰山区清享清洁用品厂、临沂儒邦包装厂、申某某门帘厂)和临沂金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家。 2.临沂市兰山区清享清洁用品厂,位于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柏庄村,该厂年产3000吨日用塑料制品项目于2021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并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生产原料为聚乙烯颗粒、色母颗粒,生产工序为搅拌、热熔注塑、冷却成型、修整。热熔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建设喷淋塔+静电除油+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房内存放有约20吨生产原料聚丙烯颗粒、部分拖把配件及成品拖把,未发现违规生产存放化工原料的情况。 3.临沂儒邦包装厂,位于白沙埠镇柏庄村,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加工项目,加工工艺为外购塑料膜、切割制袋、成品,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工原料,无环保手续、无治理设施。 4.申某某门帘厂,位于白沙埠镇柏庄村,主要从事门帘加工项目,加工工艺为外购纱网、缝纫、裁剪、成品,无废气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管理。现场调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未发现违规生产存放化工原料的情况。 5.临沂金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白沙埠镇溪沂庄村南约560米,该公司塑料筐、塑料桌椅加工项目于2021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生产原料为聚丙烯颗粒、色母颗粒,生产工序为拌料、上料、加热熔融、注塑成型、检验。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建设喷淋塔+静电除油+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现场调查时,该厂未生产,厂房内存放有约5吨生产原料聚丙烯颗粒,未发现违规生产存放化工原料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白沙埠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白沙埠镇政府要求临沂儒邦包装厂于6月3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并清理物料。 2.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要求临沂市兰山区清享清洁用品厂、申某某门帘厂和临沂金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规范运行治污设施。 3.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临沂市兰山区清享清洁用品厂和临沂金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62 | X3SD202506180285 | 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小安子村西北角100亩耕地被破坏,违规清洗砂石。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白沙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小安子砂场,位于白沙埠镇小安子村北。实际占地面积约20亩,地类为建设用地,此处为长深高速临沂北连接线改建工程,负责路基挖方弃土运输保管的临沂聚航商贸有限公司的土石方临时存储点,工程已竣工,现场堆放约1万吨沙土及零星建筑垃圾。经排查,未发现该村周围耕地存在破坏和洗砂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白沙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于该处存放沙土和建筑垃圾的场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责令临沂聚航商贸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将存放的沙土和建筑垃圾于7月31日前完成清理。 2.白沙埠镇政府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63 | X3SD202506180317 | 临沂市平邑县大井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存在违规开采矿山,破坏山林,盗采矿石问题。其中,大井四村东山基本农田内盗采,破坏耕地80余亩。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平邑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4个村的矿山实为一处原持证矿山,位于平邑县大井村东南燕山(俗称东山),2009年5月12日初设采矿权,采矿权人为温水镇银桥石料厂,后于2011年12月26日、2014年5月10日分别变更为平邑中创石料有限公司、平邑县长静石料有限公司。2015年7月10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采矿权人未申请延续。 2.2013年,原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在为平邑中创石料有限公司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时,发现该矿存在越界开采行为,2013年8月13日,原平邑县国土局对越界采矿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决定已由当事人履行完毕。 3.2023年2月6日至14日,高某在平邑街道大井村东山非法采挖石料。2025年4月9日,平邑县人民法院对高某非法开采违法行为依法判决。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显示,该矿山经合法开采、越界开采、盗采石料等行为后,共累计破坏山体面积58.65亩,未对耕地造成破坏。 4.平邑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起,对该处“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共栽植金银花4000余株、侧柏1000余株、爬山虎800余株,并覆加种植土增加园地10.35亩、林地2.25亩、耕地51.75亩,共计修复治理面积达68.85亩,预计2025年8月完成验收工作。 5.6月19日现场调查时,修复治理区域未发生变化,未发现新的违规开采矿山、破坏山林、盗采矿石情况,生态修复工程已完工,绿植生长情况良好,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矿产资源监管,完成被破坏矿山生态修复。 | 平邑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防范矿产资源超采、盗采行为。 2.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验收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64 | D3SD202506180079 | 德州市宁津县宁城街道振华大街东首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宁津分公司在公司内挖坑掩埋固废垃圾,用水量超出取水证标准,并且存在污水乱排问题,污染环境。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宁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县水利局、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宁津分公司位于宁津县振华大街东首,建设有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调阅该企业环评报告、商品砼自动化生产管理系统(TGL系统)、生产投料工况单核实物料流转情况,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设备搅拌分离后,砂石等废渣研磨后重新作为原料,废水暂存于污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 2.该企业自2013年建成投产以来,厂区除留置部分场地自种蔬菜外,其他场地地面均已硬化,经现场勘察并对比近年来卫星影像图核实,厂区南侧部分区域曾于2025年4月进行过管网清淤(县综合执法局管网施工项目),长7米、宽5米,现已重新硬化。清淤产生的弃土及建筑垃圾前期曾临时堆放于该企业厂区西侧,约300平方米、高0.5米,6月16日上午已全部转运至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其他位置均未发现“挖坑掩埋固废垃圾”的迹象。 3.该企业生产用水主要源于地下水和管网自来水,取用地下水已获得取水许可证,许可取水量为每年4000立方米。调阅山东省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监测数据,该公司2023年取用地下水448立方米,2024年取用地下水2270立方米,2025年以来取用地下水321立方米,取水量均未超出许可水量。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 宁津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县水利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取水、用水监管,严禁非法取用水。 | 已办结 | 无 |
265 | D3SD202506180015 | 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街道电大路与鲁化路交叉口东西两侧堆放大量建设垃圾。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聊城市政府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东昌府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电大路与鲁化路交叉口西侧为聊城市国泰东昌城市建设发展集团的储备土地,现场积存了大量建筑和生活垃圾;东侧为电大路已完工未交付路段,道路南北两侧存在零散的装修和生活垃圾。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聊城市政府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东昌府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聊城市国泰东昌城市建设发展集团对电大路鲁化路路口西侧的建筑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6月24日已完成清理工作。 2.责成东昌府区住建局对电大路鲁化路路口东侧电大路南北两侧零散装修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成。 3.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防止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66 | D3SD202506180092 | 聊城市临清市金郝庄镇刘方庄村、野村寨村有多个生产家具的厂房和喷漆房夜间22:00之后喷漆,白天不定时喷漆,油漆味、粉尘扰民。 | 聊城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19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金郝庄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刘方庄村”实为刘芳庄村,现有27家毛坯家具和原木加工部,野村寨村现有3家毛坯家具加工部。上述30家加工部仅涉及木材切割和毛坯家具组装,无需纳入环评管理,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2.上述30家加工部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密闭生产车间内,并配套安装粉尘收集设施。 3.现场对上述30家加工部逐一调查,发现3家加工部存在粉尘收集管道接口松动、设施保养不到位、地面锯末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未发现喷漆设备、喷漆痕迹及喷漆异味。6月19日至6月21日,连续三昼夜对刘芳庄村、野村寨村进行排查,未发现喷漆行为。 4.6月20日-21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30家加工部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待出具。 5.对刘芳庄村、野村寨村的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居民均表示村内的家具加工部无喷漆异味、粉尘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喷漆、粉尘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 临清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金郝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30家加工部无组织粉尘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督促存在问题的3家加工部立即整改,紧固粉尘收集管道接口处、维修保养粉尘收集设备、打扫清理地面。已于6月23日整改完成。 3.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规喷漆、粉尘严重等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67 | X3SD202506180022 | 聊城市高唐县清平镇黑老村清平镇森林公园存在以下问题:1.2025年3月1日二亩杨树未经允许被乱砍滥伐。2.2025年3月4日林木砍伐后土方被盗挖偷卖。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清平镇黑老村西,系黑老村村民刘某某承包的村集体地。刘某某在该地块原种植20余棵杨树,为种植农作物,遂于今年3月份伐除树木、平整土地、种植农作物,并将多余的土方售卖,约180方2340元。 2.现场调查时,现场已复垦并种植树木、花生等农作物,长势良好。经查,该地块距“清平镇森林公园”直线距离约1.9千米,不属于清平镇森林公园范围,亦不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范围之内,无需办理采伐证,不属于“滥砍滥伐”。 3.针对该村民私自售卖土方问题,清平镇政府已责令该村民将售卖土方所得(共2340元)退还至村集体账户。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严禁非法砍伐树木和取土行为。 | 高唐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督促该村民树立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确保农地农用。 2.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滥砍滥伐、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68 | X3SD202506180064 | 聊城市临清市潘庄镇潘南村存在侵占5亩林地建设房屋的情况。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5亩林地”实为潘庄镇潘南村村集体分给村民的自留地,共计5.04亩,分属本村陈某某等9户所有。2025年5月,陈某某租用了另外8户村民的自留地,计划在此处进行金蝉养殖。因该地块地势低洼、经常存水,不利于金蝉的养殖,陈某某在6月初对该地块垫土平整,并准备建设看护房。 2.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堆放部分建筑材料,尚未开始建设,现场未发现建筑物。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发生违法占地行为。 | 临清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当事人进行政策讲解,并告知当事人,未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和获得施工许可前,不能进行建设。当事人知晓政策后,积极配合工作,将建筑材料清走,现场已恢复原状。 2.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发生违法占地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69 | X3SD202506180066 | 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牛张寨村西侧一家叉车轴承厂(西邻加油站,紧靠323省道,东邻烟店镇新汽车站)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无环评手续生产轴承。2.大型清洗机直排烟气、油烟,污染空气。 | 聊城市 |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 6月19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烟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叉车轴承厂”实为临清市杰普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轴承配件—人工组装—打捆—销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车间内有打标机、打捆机各4台及部分轴承配件;西北角处有一台报废清洗机(即信访件反映的“大型清洗机”),处于完全拆解状态,用苫布覆盖,布满蛛网、灰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 临清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烟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该公司负责人已将该清洗机清离现场,并承诺不再使用。 2.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70 | X3SD202506180080 | 聊城市茌平区韩屯镇北孟村村委会东100米有一非法筛砂厂扬尘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茌平区政府组织韩屯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筛砂厂”实为茌平区顺发水泥预制件加工厂,主要从事砂料零售业务,有营业执照,为个体经营户,平时将砂料临时存放在院内,无生产设备和生产环节。 2.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筛砂设备,存在砂料覆盖不全、院内地面积尘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茌平区政府责成韩屯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对物料进行全覆盖,及时清扫地面,定时洒水,减少扬尘产生。 2.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71 | X3SD202506180091 | 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一废品回收站(法院西门老105国道向北一公里,振达汽修北往西30米道路北侧)将收来的泡沫板、箱子等露天粉碎,用电加热融化,异味扰民。城区各废品回收站均存在该现象。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振兴街道办事处、信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废品回收站”为茌平区冉冉废品回收站,位于茌平区振兴街道老105国道路西、汇鑫路路南。成立于2021年1月12日,为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2024年7月3日,由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出具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明。 2.现场调查时,该回收站院内存放有少量废旧包装泡沫板、废旧物资等废品,排查厂房及周边,未发现有粉碎设备、电加热融化设备及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现异味扰民情况。 3.进一步调查,茌平城区内共有28家废品回收站,经逐一排查,均未发现有粉碎设备、电加热融化设备及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 | 不属实 | 督促废品回收站依法依规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茌平区政府责成振兴街道办事处、信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废品回收站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合法经营,收购废品有序存放,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2.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72 | X3SD202506180092 | 聊城市荏平区信发街道信发集团在村内堆积大量红泥,污染周边环境。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发街道办事处、温陈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在茌平区共建设两座赤泥库,分别位于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北约3.8km处、信发街道办事处付楼村(该村已拆迁)西南向205m处,均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2.以上两座赤泥库区建设初期,在坝底及边坡均铺设1.5mm厚的HDPE土工膜进行防渗;设置独立的排洪系统,坝顶设调洪池,坝坡、坝脚设置排水沟,坝脚设回水池,库区坝体渗水及雨水经排水系统收集后返回氧化铝生产系统循环利用;坝顶除工作面外全部覆盖防尘网,环库路设置喷淋设施,坝坡铺设30cm隔离层和20cm覆土层。 3.现场调查时,两处赤泥堆场防尘措施正常运行,无明显扬尘现象。经对两座赤泥库区周边环境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该公司在村内堆放大量赤泥的问题。调阅两座赤泥库区地下水、土壤、大气自行检测报告,地下水、土壤监督性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 4.6月20日,聊城市茌平区环境监控中心对两座赤泥库区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常态化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茌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发街道办事处、温陈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对两处赤泥堆场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加强对赤泥库区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和安全措施,确保赤泥堆场规范运行。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73 | X3SD202506180185 | 聊城市莘县徐庄镇马庄村附近一垃圾站(位置:徐庄镇往西1.5公里道路南侧,导航搜索:山东劲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时间散发异味废气,直排刺鼻污水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莘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徐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1.信访件反映的“垃圾站”为莘县瑞悦垃圾清运站,位于山东劲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面,主要从事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自2023年11月开始运行。该垃圾清运站废气主要来源于垃圾收集车间和渗滤液池。渗滤液池设置在垃圾收集车间内,车间和渗滤液池已密闭,车间安装除臭剂喷淋系统,垃圾收集车间、渗滤液池废气一并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尘、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后排放。 2.该垃圾清运站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渗滤液暂存于车间内的渗滤液池,使用专用运输车辆转运至阳谷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调阅该垃圾清运站渗滤液处理月报表和阳谷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过磅单,双方台账数据一致,2024年以来共转运154.65吨。经对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 3.现场调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外有异味。6月24日,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待出具。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 莘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徐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督促该垃圾清运站使用高压冲洗车对厂区进行全面冲洗。将暂存的渗滤液转运至阳谷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处置。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车间密闭,减少异味外排。 3.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渗滤液不外排,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74 | X3SD202506180248 | 聊城市高唐县赵寨子镇穆庄村4.3亩集体耕地被侵占用来养猪、建设房屋(南北长约59.8米,东西长约47.2米)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赵寨子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地块位于赵寨子镇穆庄村西首,实际占地面积2570.9㎡(约3.86亩),系穆庄村村民穆某某通过置换自己承包地方式获得。该地块有养殖、建设房屋情况。其中:东侧饲料存放间3间,面积59平方米(约0.09亩);南侧看护房3间,面积171.1平方米(约0.26亩);北侧为养殖棚,面积389.7平方米(约0.58亩);中间剩余空地部分为养殖场地、部分种植庄稼,面积1951.1平方米(约2.93亩)。 2.该地块于2009年开始建设,2010年建设完成后用于生猪养殖,目前用途为养鹅,为历史存量设施农用地。经调查,2017年“三调”时该地块为设施农用地,不涉及耕地,不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严禁违规侵占耕地。 | 高唐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赵寨子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养殖户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2.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75 | X3SD202506180273 | 聊城市高唐县人和街道贺庄村有三家养猪场每天直排污水和废气,散发异味扰民,污染周边空气和土壤。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分局、人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人和街道贺庄村西南侧共有三家养殖户,均为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分别是:张某某生猪养殖户,现存栏90日龄生猪245头,4栋猪舍,建有污水收集池、发酵囊、储粪棚;杜某某生猪养殖户,现存栏120日龄生猪240头,4栋猪舍,建有污水收集池、储粪棚;杜某某生猪养殖户,现存栏120日龄生猪233头,5栋猪舍,建有污水收集池、储粪棚。 2.现场调查时,该三家养殖户的粪污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每天各产生污水约1立方,经发酵腐熟后用于还田施肥。排查养殖户周边,未发现直排污水和污染土壤情况,但储粪棚内的粪便清理不彻底,现场有异味。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畜禽养殖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高唐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分局、人和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三家养殖户及时清扫粪污,保持圈舍内外干净卫生,定期喷洒消毒剂、除臭剂,减少异味扰民。 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粪污乱堆乱放、污水直排,污染环境。 | 已办结 | 无 |
276 | X3SD202506180294 | 聊城市高唐县伟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反映信莱大豆(2017年由鲁发信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生产至今,对企业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沼气污染进行无害提纯天然气项目是该企业环保治理重要一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引入到生产园区内六个厌氧反应罐处理,罐顶的沼气收集装置三相分离器损坏导致沼气大量泄漏,频遭异味举报。高唐县伟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适时将高唐宝蓝生物质能公司的两个厌氧沼气池重新覆膜整修,将信莱大豆产生的沼气由国宏生物通过伟华生物铺设的管道引入宝蓝生物的厌氧反应池内,临时充当缓冲气柜使用,保障信莱大豆和国宏生物正常运行,起到对沼气的消除异味作用。但由于信莱大豆厌氧反应罐损坏沼气泄漏遭到举报,导致伟华生物、宝蓝生物停工停产,高唐县伟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要求找出真正污染源。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信莱大豆”实为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唐县光明路中段路南,建设年产10万吨大豆分离蛋白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艺为:萃取—酸沉—中和—杀菌—干燥—包装。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0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气浮—厌氧(6个厌氧罐、2座厌氧池)—沉淀—二级A/O—好氧沉淀—清水池—出水,最终进入马颊河。信访件中“高唐县伟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和“宝蓝生物”是与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合作的公司。厌氧罐和厌氧池(其中2座厌氧池由高唐宝蓝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并运营)产生的沼气,通过专用管道输送至高唐县伟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现场调查,高唐宝蓝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因需对厌氧池修整清理,5月份将厌氧池内废水抽至该厂区北侧的沉淀池及好氧池内,因该2处水池未进行有效封闭,现场异味比较明显,进而导致信访投诉。 | 部分属实 | 加强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高唐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高唐宝蓝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对沉淀池及好氧池进行密闭,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加快厌氧池维修进度,待厌氧池修好后,尽快将污水重新导入厌氧池。 2.加强企业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77 | D3SD202506180006 | 滨州市邹平县明集镇原永强保温材料院内(明达路与集茂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最高的无名厂房内有两台无手续造纸机,之前24小时生产,从5月开始停工,异味扰民,偷排污水。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中反映的“最高的无名厂房”实为邹平永强纸业有限公司,位于邹平市明集镇集茂路以东、明达路以北,现有年产3万吨薄页纸生产项目,2020年8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2月完成一期项目验收,2024年1月完成二期项目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厂建有生产车间1座,车间内建有碎浆机、除渣器、振动筛、造纸机各2台、蒸汽发生器1套,主要工艺:原料→碎浆→制浆→抄纸→产品,上述生产设备、工艺与环评批复均一致。经调阅该公司用电记录,因生产设备检修维护,该公司自2025年5月下旬停产,停产前基本24小时生产。 2.该公司生物质锅炉配套旋风和布袋除尘、SNCR脱硝、碱喷淋塔等废气治理设施,调阅2024年以来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数据异常。其建有1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制浆工序。经排查厂区周边,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现场调查时,污水处理曝气池、污泥池、污泥压滤间等工序未采取有效密闭收集措施,现场存在明显异味。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监管,减少环境污染。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集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该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修补密闭,对该公司异味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理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待企业复产后,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依据废气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3.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排污问题,依法查处到位。 | 未办结 | 无 |
278 | D3SD202506180025 | 滨州市无棣县柳堡镇大苟家村一家无名砖厂将大量化工废料和工业垃圾堆放在厂内一百米长、五十米宽的池塘和耕地里,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并有化工异味,污染环境。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无棣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柳堡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砖厂”实为无棣县宏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年产1.2亿块河道淤泥烧结多孔砖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总占地面积约249.75亩,土地利用现状为采矿用地,不涉及耕地。经调阅台账,该公司自2023年至今接收了山东三岳化工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污泥(一般固废),其接收的污泥台账与过磅单数量相符,现存放于厂区东侧暂存间。根据环评要求,污泥暂存间需进行全封闭,并通过喷洒除臭剂减轻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现场检查时发现污泥暂存间部分区域破损未密闭,存在异味。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调阅2025年以来在线数据,未发现异常。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厂界臭气浓度开展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1993)要求。 2.信访件反映的“坑塘”位于该公司厂区内北侧,东西长约400米、南北宽约30米、深约6米。在坑塘周边选取三个点位进行挖掘勘察(深度约1.5~2米),未发现化工废料和工业垃圾,现场无异味。经对该坑塘及周边水体巡查发现,坑塘西南侧露天堆放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碎砖头)。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厂区北侧坑塘土壤和地下水、厂区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工业固废存储,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无棣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柳堡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清理坑塘西南侧的碎砖头,6月24日已清理完毕。 2.督促该企业对污泥暂存间破损处进行密闭修复,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减少异味扰民。该企业已于6月20日购进彩钢板对污泥暂存间进行修补,目前暂存间北侧已修补封闭。 3.依据北侧坑塘土壤和地下水、厂区内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4.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严控物料来源,防止随意处置化工固废,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79 | D3SD202506180051 | 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京博244加油站西侧一家无名煤厂不定时进出货物产生扬尘。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阳信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商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京博244加油站西侧无名煤场实为山东省阳信明祥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电煤贮存、销售业务,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建设1座封闭式储煤仓库,安装有喷淋设施、车辆冲洗设施,厂区内部路面及场地已硬化。现场调查时,厂区路面存在电煤撒落问题,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该公司厂区路面撒落的电煤已于当天清理完毕。 | 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阳信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商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增加路面清扫和洒水频次,运输电煤车辆加盖篷布,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运输过程中电煤撒落。 2.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无 |
280 | D3SD202506180084 | 滨州市惠民县孙武街道惠纺小区东院13号楼一至三单元、15号、16号、17号、33号、36号楼存在露天使用炉子烧水情况,有烟尘,破坏环境,影响其他居民。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惠民县政府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排查并走访小区住户,惠纺小区东院13号、15号、17号楼存在住户使用木柴炉子露天烧水的情况,燃烧木柴产生烟尘;16号、33号、36号楼未发现住户使用木柴炉子露天烧水的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已督促惠纺小区物业公司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在居民楼楼道口张贴提醒通知,并与相关住户沟通解释。经劝导,涉事住户已承诺不再使用木柴炉子烧水。 | 基本属实 | 加强宣传教育,防止问题反弹。 | 惠民县政府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巡查,发现露天燃烧木柴烧水行为及时劝阻。 2.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小区住户共同维护好小区环境。 | 已办结 | 无 |
281 | D3SD202506180085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二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70038号“滨州市惠民县孙武街道环城东路南首惠纺小区西院大勇小炒餐饮店,每天22:00-次日凌晨4:00之间经营,经营期间噪音较大,扰民严重,并且排放油烟,污染严重。”的调查核实情况“惠民县行政执法局对餐饮店进行声音检测,符合标准”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噪音很大,存在扰民问题。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滨州市政府组织市城市管理局、惠民县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6月4日和6月8日,惠民县政府分别收到了关于大勇小炒餐饮店的信访件,惠民县政府均进行调查处理,6月8日22时20分,该餐饮店正常营业,期间进行了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2.6月19日,再次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该餐饮店前期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经再次走访周边部分商户及群众,未反映该餐饮店噪声扰民的问题。依据滨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临时外摆摊点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该店已向城管部门登记备案,城管部门划定的外摆区域为门前部分辅路,不影响行人通行。调查人员现场与餐饮店主沟通协商尽量提早结束营业,并要求店主告知顾客就餐时避免大声喧哗,减少噪音扰民。6月20日至6月22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餐饮店进行夜间巡查,该餐饮店均于24点前停止营业。 | 部分属实 | 规范餐饮经营行为,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滨州市政府责成市城市管理局、惠民县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与餐饮业户协商尽量提早结束营业,劝导消费者文明就餐,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持续加强夜间巡查,指导经营业户合规经营,减少噪声扰民。 3.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关注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82 | X3SD202506180012 | 滨州市邹平县焦桥镇姚孙村文煜煤厂、祥胜石料厂项目厂房距离周边村户较近,地面未硬化,大部分料堆露天堆放,扬尘、噪音扰民。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焦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中反映的“文煜煤厂”实为邹平文煜煤业有限公司,位于邹平市焦桥镇姚孙村南,主要经营年储存18万吨煤炭项目,于2017年9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2月21日完成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该企业距焦桥镇最近的姚孙村50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厂区内存煤约1万余吨,均用密目网苫盖;配有洒水车、洒水雾炮车等抑尘设施,车辆冲洗平台正常运转,周边设置了防风抑尘网。2025年5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日常巡查发现该企业进出道路及存煤区域未按要求硬化,依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现场调查时,该企业主要进出道路已完成硬化,存煤区域部分地块尚未硬化完成。企业未开展装卸、运输作业,地面存在积尘。 2.信访件中反映的“祥胜石料厂”为邹平祥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邹平市焦桥镇姚孙村南,主要经营建筑垃圾废商砼拆迁杂石资源再生优化项目,于2017年8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5月18日完成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该企业距离焦桥镇最近的姚孙村50米,因2023年经营不善已终止运营,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现场调查时,厂区内无生产设备及物料堆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焦桥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企业对尚未硬化完成的存煤区域尽快完成硬化。 2.督促邹平文煜煤业有限公司增加清扫、洒水降尘频次,运输车辆出入通过冲洗平台清洗,卸车全过程采用湿法作业,最大限度降低扬尘影响。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待邹平文煜煤业有限公司开展装卸车等经营时,开展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及噪声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83 | X3SD202506180060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三批受理编号D3SD202505290025号“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马山子镇南圈村西南侧秦滨高速没有降噪设施,全天有车辆通行噪音扰民,尤其是每日21时至次日2时噪音严重,影响休息”的调查核实情况“南圈村西南侧安装了声屏障,噪声测量值在43.4dB-47.5dB之间,夜间≤55dB(A)的限值标准”不满意,投诉人认为:1.声屏障仅设置在南圈村东北侧,西南侧未采取降噪措施。2.夜间噪声数据(43.4dB-47.5dB)与居民在居住区域内自行实测数据有差异。3.“夜间≤55dB(A)的限值标准”未明确适用范围,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居住、文教区域夜间限值45dB”。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0日,滨州市政府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存在噪声超限情况。6月20日23:33对南圈村中心(距离秦滨高速362.2米);6月21日00:43对南圈村离高速最近的养殖户(距离秦滨高速74.29米);6月21日01:24对南圈村距高速最近的住宅位置(距离秦滨高速228.89米),开展环境噪声现场监测。噪声测量平均值分别为:南圈村中心48dB,南圈村离高速最近的养殖户61dB,南圈村离高速最近的住宅位置54dB。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限值60dB,夜间限值50dB),存在2处超标。 2.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秦滨国家高速公路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要求,南圈村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限值60dB,夜间限值50dB。前期“夜间≤55dB(A)的限值标准”是参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4a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南圈村噪声限值进行的确定。 3.经现场核查,马山子镇南圈村村西侧、村西北侧设置了声屏障,西南侧未设置声屏障。6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向山东秦滨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发函,要求于8月底前采取降噪措施并完成整改。山东秦滨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已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情况进行再次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 属实 | 落实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滨州市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取以下措施: 1.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群众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2.已向山东秦滨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发函,督促其采取设置禁鸣标志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3.山东秦滨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已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情况进行加密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群众影响,提升群众满意度。 4.持续跟踪整改进度,确保上述措施有效落实。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84 | X3SD202506180073 | 滨州市阳信县河流镇东马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违规侵占耕地,违规取用黄河流域簸箕李引黄二干渠黄河水建设九龙湖公园。2.占用大量耕地修建翠岛湖公园,占用耕地挖人工河,连接翠岛湖公园和九龙湖公园。3.2022年占用东马村东南侧耕地6.74亩建设信号塔。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阳信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占用耕地”问题。九龙湖公园、翠岛湖公园及连接水域于2010年动工建设,2012年完工,占用耕地情况属实。2012年,原阳信县国土资源局已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九龙湖公园和翠岛湖公园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2012年、2013年阳信县人民政府已分别对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阳信县已按照“耕地质量不降、面积不少”原则要求,完成耕地划补工作,2012年年底全县耕地面积72.43万亩,较2009年年底增加0.85万亩。 2.关于“违规取水”问题。经调查,九龙湖公园、翠岛湖公园及连接水域水源主要为地下渗水(该地区地下水水位较浅)及雨洪水。经调阅黄河水资源调配及利用情况,未发现违规取用黄河水的情况。 3.关于“信号塔占地”问题。东马村东南角现有1座信号塔,属于公益性服务设施,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周围辅助设施占地约3平方米,占地地类为坑塘水面。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 部分属实 | 强化巡查监管,严防违法占地、违规取水行为。 | 阳信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乡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九龙湖、翠岛湖及连接水系的巡查力度,严禁违规取用黄河水。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破坏、占用耕地建设行为。 3.将东马村东南角的信号塔进行迁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85 | X3SD202506180113 | 滨州市邹平县台子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官道村窑厂修建大型地下钢筋混凝土储水池非法储存危废污水,废水喷洒污染土壤后与外运来的清淤泥土、脱硫石膏混合用于庆章高速土方工程。2.2024年7月官道村窑厂东北角非法倾倒危废污水和大量粉煤灰。3.贾寨村废弃池塘非法倾倒危废污水,并用土壤掩埋。4.大齐村东海华污水厂院内打深井向地下注入危废污水,污染地下水。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公安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台子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窑厂是邹平县兴胜建材厂,位于官道村以东300米处,占地面积约180亩,已于2022年4月拆除生产设施。现场调查时,发现邹平旺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邹平县兴胜建材厂未防渗地面堆存了部分物料,经核实,该处物料为淤泥和脱硫石膏混合物,用于制作免烧免蒸砖。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物料及周边土壤进行取样鉴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针对地下大型储水池非法储存危废污水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已委托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对官道村窑厂地块开展地下勘探工作,目前正在勘探中。经调取资料核查,庆章高速工程(邹平段)未发现土方掺杂脱硫石膏及清淤泥土的情况。 2.关于“窑厂东北角非法倾倒危废污水和大量粉煤灰”的问题,该处位于兴胜建材厂厂区东北角地块,台子镇政府对该地块布设6个点位进行挖掘,现场未发现粉煤灰及废水倾倒迹象。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挖掘现场土壤进行取样检测。 3.信访件反映的贾寨村有池塘5处,归村集体所有,其中一处池塘于2023年5月至今从事鱼类养殖,池塘内水质感官良好、无异味;其他四处池塘均处于闲置状态,池塘内有雨水积存,水质感官良好、无异味。通过走访池塘周边住户,均反馈未发现废水倾倒、掩埋和可疑车辆出入情况。2025年6月19日,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贾寨村池塘水质进行取样检测。 4.信访件反映的“大齐村东海华污水厂”现由台子镇格宁(滨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租用,从事草木灰搅拌前段绿化肥生产,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该公司2024年从外市拉运工业废水(鉴别为危险废物)存放于院内混凝土浇筑的地上存储池。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针对未办理环保手续问题已立案查处,并针对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问题向邹平市公安局移交线索,邹平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厂区内共有3口水井,分别位于厂区中部、西北侧、南侧。2025年6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厂区中部水井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进行取样分析,危险废物特征污染物未检出。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为进一步掌握地下水情况,扩大了检测范围,于6月19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厂区西北侧、南侧水井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 | 部分属实 | 查清查实相关环境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公安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台子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依据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勘探报告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 2.对“邹平旺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防护措施贮存工业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该企业将物料清运至规范储存场所。 3.依据格宁(滨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池塘水、地下水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4.加大相关案件线索侦办力度,查清违法排污问题,依法处理到位。 5.加强该区域涉废主体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填埋、倾倒、处置危废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到位。 | 未办结 | 无 |
286 | X3SD202506180196 | 滨州市博兴县陈户镇聚合村海润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鱼池和麦田于2024年11月26日夜间被胜利油田纯梁采油厂纯东管理区管线破裂污染。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博兴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县渔业服务中心、县油区服务中心、陈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纯东采油管理区属于胜利油田纯梁采油厂,从事采油生产,环保手续齐全。经调查核实,2024年11月27日上午6时,纯东采油管理区生产指挥中心发现注采1站外输管线压力急剧下降,巡查发现注采1站外输管线发生含水原油泄漏,生产指挥中心立即按程序处置,于2024年11月27日上午7时完成堵漏施工。泄漏点位于陈户镇海润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虾池东岸,管线东侧为麦田,泄漏造成合作社虾池(虾已售卖,池内无虾)、部分麦田受损。 2.泄漏发生后,纯东采油管理区于2024年11月27日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对受损现场逐步进行清运处置,2025年2月21日,现场油泥砂已全部清运处置完成。6月6日,纯东采油管理区就麦田、虾池受损影响已向合作社进行了赔付。6月19日现场调查时,该区域麦田和虾池未发现原油泄漏物。6月20日,博兴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虾池内水体进行了取样检测,特征污染物石油类未检出。该合作社提出对虾池内水体进行清运处置的要求,双方已达成协议,6月21日已开始清运,预计7天内完成。 | 属实 | 加强石油管线巡查监管,防止泄漏问题发生。 | 博兴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县渔业服务中心、县油区服务中心及陈户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纯东采油管理区限期内完成虾池水清运处置。 2.待合作社虾池水清运完成后,陈户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虾池、麦田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3.督促纯东采油管理区加强对输油管线的日常管理维护,防止石油泄漏污染周边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87 | X3SD202506180199 | 滨州市博兴县曹王镇曹营村广杰餐桌椅工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非法占用耕地30余亩建设车间。2.违规建设烤漆工艺,废气污染环境。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博兴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曹王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广杰餐桌椅工厂”为山东广杰商用厨具有限公司,位于曹王镇曹二村,于2018年成立,占地面积3.88亩,建有1座生产车间、1座展厅。调阅2017年全国国土调查变更数据,该地块地类性质为建设用地,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该公司主要从事餐桌椅生产,工艺包括切割、焊接、组装,未涉及烤漆工艺。 2.2022年3月,该公司为扩大规模,将生产加工设备整体搬迁至外市,生产车间闲置,展厅正常使用。2025年2月,该公司对曹二村原生产车间进行翻建,未增加用地,目前车间尚未建成,现场无生产设施。调阅2023年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该地块现状地类性质为建设用地。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非法占地和违法生产经营。 | 博兴县政府责成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曹王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防止违规占地行为发生,不得违规新上烤漆工艺,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288 | X3SD202506180201 | 滨州市博兴县吕艺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许李村南2公里处存在堆放建筑垃圾情况。2.许李村西南侧约7亩耕地被挖3米深坑,排放污水、堆放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东营市广饶县(滨州市博兴县吕艺镇道口村东侧)有一家油漆厂、一家轮胎回收厂,向道口村西沟排放污水。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博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吕艺镇政府;广饶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花官镇政府分别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吕艺镇许李村南2公里处有一处空地。现场调查时,该处堆放建筑垃圾约150立方米,系周边村民整修房屋时堆放。6月20日,吕艺镇已将现场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并规范处置。 2.吕艺镇许李村西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4亩,调阅2023年全国国土调查数据,该地块地类性质为耕地。对该地块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一处面积约800平方米的低洼地块(长约32米、宽约25米、深度0.4-1.5米),低洼地块内无积水,现场有周边群众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1000立方米。吕艺镇政府将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清运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至县建筑垃圾暂存点。该低洼地块距离村居较远,四周均为农田,经排查,未发现污水汇入迹象。吕艺镇政府已组织对现场垃圾进行清运。 3.信访件反映的“油漆厂”实为东营鑫科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市广饶县花官镇雒家村西南1000米,与博兴县道口村直线距离约4公里。建有3万吨/年环保高固体分涂料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项目生产废水为装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对该企业周边水渠进行排查,未发现向厂外排放废水的迹象。 4.信访件反映的“轮胎回收厂”为博兴县博安新型材料厂,位于博兴县吕艺镇道口村东,已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废旧轮胎块的回收和销售,不从事生产加工,无废水产生。对道口村进行排查,村西侧未发现排水沟及外排放废水的迹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违法倾倒建筑垃圾、非法排污污染周边环境。 | 一、博兴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吕艺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吕艺镇政府对低洼地块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并规范处置。目前正在清运处置,待清运处置完成后对该地块进行复垦。 2.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处置乱倒乱放建筑、生活垃圾的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设置警示牌,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村居生态环境,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二、广饶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花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89 | X3SD202506180035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六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1004号“菏泽市鄄城县化工园区鄄城天拓生物有限公司内区几个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化工小作坊非法生产大量危化品。”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对于菏泽市回复“2019年12月,该公司8000吨/年己二酸二甲酯、2000吨/年马来酸二甲酯、1000吨/年格蓬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菏泽市行政审批局审批,2020年3月、5月先后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2020年7月,该公司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2025年3月,该公司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25年3月至2030年3月。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己二酸二甲酯项目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产品为己二酸二甲酯,该产品不在危化品目录中。”,投诉人认为:1.鄄城天拓在职员工仅28人,常理上推断28人是不可能完成年产1万吨化学品任务的。2.鄄城天拓办理了包括3-羟基丁酸乙酯、2,3-戊二酮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4-8-23至2029-5-27)。3.鄄城天拓自2021年起将车间转包给江苏常州生产化工产品,鄄城天拓代办经营所需的证件。这些厂大多是江苏、浙江公司租用鄄城天拓的厂房。对于菏泽市回复“马来酸二甲酯项目自2024年12月停产;格蓬酯项目自2025年4月停产,以上产品均不在危化品目录中。鄄城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对鄄城县化工园区全面排查,未发现有非法生产危化品的企业。”,投诉人认为:格蓬酯需要用到氯乙酸、异戊醇和金属钠;邻氨基苯甲酸甲酯采用甲苯硝化工艺,均属于典型的危险化学反应;甲基环戊烯醇酮生产1吨产生60吨的含氮废水,废水很难降解。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菏泽市政府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鄄城天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鄄城县化工产业园,是一家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环保手续齐全。查阅、核对该公司2020年至2025年人员花名册、培训记录、工资单等凭证,该公司在职人员在60至70人之间。 2.信访件反映的《生产许可证》实为《食品生产许可证》。2024年5月,该公司取得了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20137172601592),许可范围为食品、食品添加剂,许可品种明细包含3-羟基丁酸乙酯、2,3-戊二酮等12种食品添加剂,有效期限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9年5月27日,情况属实。 3.该公司2019年3月与江苏常州籍人员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投资生产格蓬酯。经查,该公司格蓬酯项目安全、环保手续齐全,无转包、外租行为,不存在代办证件情况。 4.该公司格蓬酯生产工艺与安评、环评报告相符,格蓬酯生产原料有异戊醇,但不涉及氯乙酸和金属钠。生产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6月20日,鄄城县政府组织省专家库2名环保专家和市专家库1名安全专家对该公司的生产工艺、原材料和最终产品进行了全面核查和论证。论证意见表示:“该公司自建厂立项没有涉及邻氨基苯甲酸甲酯、甲基环戊烯酮醇项目建设与生产,不涉及相关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现场检查也未发现邻氨基苯甲酸甲酯、甲基环戊烯酮醇生产行为。 | 部分属实 | 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合法、合规经营。 | 菏泽市政府责成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长效监管巡查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化工项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 已办结 | 无 |
290 | X3SD202506180136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50053号“菏泽市牡丹区与巨野县交界处327国道北侧及南侧存在占用耕地建设厂房、污水直排情况。”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人提出以下质疑:1.认为调查核实中“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涉及菏泽市牡丹区与巨野县交界处327国道南北两侧共3家企业。路南东侧为山东巨野台鑫食品有限公司,占地为工业用地,2008年8月28日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巨集用〔2008〕第08104号)”不属实,山东巨野台鑫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占用耕地为巨野县龙堌镇后谷楼村租用农民的基本农田,占用为工业用地不属实。2023年成立的公司,15年前2008年就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存在弄虚作假。掩盖违规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等行为。2.认为调查核实中“路南西侧为山东巨野中基食品有限公司,占地为工业用地,2014年9月2日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巨集用〔2014〕第00002号)”不属实,该公司占用耕地为菏泽市沙土镇双庙村交换的耕地,巨野县无权在菏泽市沙土镇双庙村耕地颁发土地使用证,存在弄虚作假。3.认为调查核实中巨野县汉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滨化油气加油站)该地块系菏泽市东方果蔬制品有限公司、原巨野县裕鑫食品有限公司与山东巨野中基食品有限公司占用交换的耕地,2家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建厂情况,故调查核实中“上述3家企业均不涉及占用耕地建设厂房情况”不属实。4.327国道道路北侧现为巨野县汉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滨化油气加油站)正在建设,对之前污染源情况进行掩盖污染行为,但未对菏泽市东方果蔬制品有限公司、原巨野县裕鑫食品有限公司污染周围水源及土壤破坏进行调查,未对污染的周边的地下水、土壤、水井进行抽样检测。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9日,菏泽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政府、牡丹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巨野台鑫脱水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0日,占用地块位于巨野县龙堌镇后谷楼村,面积14.27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证。2008年8月28日山东巨野台鑫脱水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以简写名称“山东巨野台鑫食品有限公司”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2010年山东巨野台鑫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巨野台鑫脱水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注销。2023年12月土地所有人又在该地块注册成立了巨野台鑫食品有限公司,但土地证中未及时更换成新的企业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其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性质仍为集体土地。 2.山东巨野中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8日,占用地块为集体建设用地,面积14.4亩,未办理土地使用证。2014年9月2日该企业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经查询自然资源系统比对地籍数据库,该公司土地行政界范围全部位于巨野县龙堌镇后谷楼村,不是与牡丹区沙土镇双庙村交换的耕地。 3.巨野县汉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滨化油气加油站)成立于2017年3月29日,所占地块原为牡丹区沙土镇双庙行政村所有,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8.84亩。经查,该地块归属曾涉民事诉讼,法院已终审。根据法院终审判决,2023年6月21日巨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巨野县汉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滨化油气加油站)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该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建厂情况。 4.6月12日,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牡丹区沙土镇双庙村第四小组农田机井及农户水井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6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巨野县汉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滨化油气加油站)东侧约400米、南侧约60米两处水井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上述地块未发现地下水污染情况。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巨野县汉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滨化油气加油站)内土壤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禁止违规占用耕地,防止环境污染。 | 菏泽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政府、牡丹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巨野台鑫食品有限公司依法及时变更土地使用证的企业名称。 2.建立长效监管巡查机制,杜绝违法占用耕地,防止污染环境。 | 已办结 | 无 |
291 | X3SD202506180134 | 日照市莒县生态环境局为应对检查,先要求不合规、不达标的砖瓦企业(采用煤炭烧制、落后淘汰老式工艺)提前停产,后又要求清洁能源、合规达标的砖瓦企业停产,实行“一刀切”。 | 省直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先要求不合规、不达标的砖瓦企业(采用煤炭烧制、淘汰落后老式工艺)提前停产”问题。 根据《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9年本)》,砖瓦轮窑属于淘汰类,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完毕。2020年8月,莒县政府组织对辖区内33家企业36支砖瓦轮窑进行了拆除。经调查,淘汰的33家企业均为以落后工艺和煤炭为主燃料烧制砖瓦的企业,未发现“莒县生态环境局为应对检查先要求不合规、不达标的砖瓦企业(采用煤炭烧制、淘汰落后老式工艺)提前停产”的问题。 2.关于“后又要求清洁能源、合规达标的砖瓦企业停产,实行‘一刀切’”问题。 对现有22家砖瓦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核实。2家企业正在生产,2家企业已拆除,1家企业因经营不善长期停产,剩余17家企业主要根据市场需求间歇性生产,加之每年6月份利用农忙时间进行常规检修等原因,目前停产。经调查,上述企业均未收到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书面、口头、工作群等方式部署的“一刀切”停产要求;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座谈交流,均表示未作出关于砖瓦企业“一刀切”停产的相关要求;查阅政府文件、会议纪要等记录,未发现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求砖瓦企业“一刀切”停产的相关文件。 | 不属实 | 严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实现生态环境精准治理。 | 省生态环境厅采取以下措施: 在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中,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区域,针对不同的行业、区域、时间阶段,采取差异化的精准管控,坚决杜绝“一刀切”。 | 已办结 | 无 |